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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www.gxbsrd.gov.cn  2017-12-25 09:27  阅读:706085次  作者: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编辑:韦彩练   来源:广西百色人大网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2017年12月20日)

 

  今年10月24日至27日,市人大常委会组建执法检查组,对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以下简称畜牧法)情况进行了检查。执法检查组深入右江区、田阳、凌云、田林四县(区)生态养殖场、良种繁育场、保种育种基地和牲畜屠宰场等,通过实地检查,与养殖户和屠宰场负责人面对面交谈,听取当地政府工作汇报,并委托田东、平果、德保、靖西等八个县(市)人大常委会同时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报告,比较全面地了解了畜牧法的实施情况。现将检查畜牧法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实施畜牧法取得的主要成效

 

  2006年7月《畜牧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畜牧法》的贯彻实施,在有效开展学习宣传,依法规范畜牧业生产经营,加强畜牧业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养殖、动物疫病防治和畜产品质量监管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2017年1-10月,全市肉类总产量21.8万吨,生猪出栏182.7万头,同比增5.0%;牛出栏20.1万头,同比增6.8%;羊出栏50.7万只,同比增5.1%;家禽出栏3334.7万羽,同比增8.7%;禽蛋产量5474吨。畜牧业产值65.2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1.9亿元。全市贯彻实施畜牧法的主要特点是:

 

  (一)广泛学习宣传,严格执法,增强畜牧业发展的良好法制意识。一是认真组织学法。各级政府把学习、宣传、贯彻畜牧法做为推动现代畜牧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的大事,针对不同群体,突出学习重点,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学习宣传活动。近年来,张贴宣传标语14500条,悬挂横幅3360条,发放《畜牧法》60000本,宣传资料216000份,进一步加深了从业人员和广大养殖群众对畜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内容的认识。二是严格公正执法。加强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审核、发放和管理,每年组织开展1—2次检查。近三年来,市、县查处种畜禽、兽药、饲料等违法案件36件,不断提升广大干部群众依法治牧,依法兴牧意识,有效地打击了不法行为,保护了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为畜牧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落实发展规划和各项扶持政策,推动畜牧主导产业稳步发展。2017年,市水产畜牧部门编撰出台了《百色市水产畜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百色市现代生态养殖工作实施方案》和《百色市加快建设养殖基地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等政策指导性文件。全市12个县(市、区)按照法定程序科学划定、调整畜禽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并认真编制了畜牧业发展规划和实施意见,促进畜牧业生产与环境保护同步推进、协调发展。推进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生态、清洁、循环畜牧业,加快畜牧业绿色发展。我市先后引进扶持华润集团、正大集团、新希望集团、红谷集团、扬翔集团、富凤集团、海大集团、鑫坚公司等10多家企业,规模化发展的养殖场、养殖企业累计达到185家,自治区级以上标准化示范场25家,其中国家级2家;获得自治区生态养殖示范场认证140家,其中五星级17个,四星级77个,三星级46个,以“微生物+”为核心、以种养结合为主要形式的现代生态养殖理念进一步凝聚为共识。

 

  1.生猪产业方面。猪肉占百色市肉类总产量约62%。2016年,抓住生猪市场价格进入上升周期,鼓励散养户理性扩大生猪补栏,提高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保险覆盖面,努力确保生猪产能平稳回升。2017年,继续推广现代生态养殖,已完成140个规模养殖场的生态化改造,65%以上为生猪生态养殖场,有力促进生猪产业提质增效。同时大力开展“改圈”工作,从根本上改变农村“人畜混居”现象,已完成1906户改圈任务。

 

  2.牛羊产业方面。牛羊产业是百色市养殖业短板,也是我市力争突破的方向。2015年以来,按照市政府“牛羊产业发展实施方案”要求,通过进一步强化龙头辐射、政策扶持等措施,全市现有牛羊养殖企业8家、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31个、肉羊养殖专业合作社52个。2017年新增肉牛规模场(小区)159个,肉羊规模场(小区)144个。

 

  3.林下养鸡产业方面。我市林下养鸡从一片空白发展到现在年出栏规模近亿羽的支柱产业,规模出栏占比45%以上。按照“巩固规模、提升品质”的思路打造“百林”鸡品牌,向品牌经济要效益,各县区龙头企业形成自己的品牌特色,如丁香鸡、芒果鸡、四块鸡等20多个子品牌。全市现有林下养鸡企业11家,带动规模养殖户2465户;专业养鸡合作社148个,社员1590户。新增规模养殖场(小区)332个。

 

  (三)强化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加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科学引种力度。我市坚持“依法保护、科学利用,政府主导、企业主体”方针,创新地方畜禽品种资源保护和商品化开发利用,加大优良育成畜禽品种引进、杂交、扩繁力度,提升畜禽种质资源水平,确保畜牧业稳定持续发展。建有4个种羊场、2个种猪场、2个种鸡场,地方优质畜禽品种资源德保矮马被列为国家级保护名录。努力开展“三品一标”创建,2011年以来先后有隆林黄牛、隆林猪、隆林山羊、靖西大麻鸭、西林水牛、西林麻鸭等6个优良地方品种获得农业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认证,2017年申报的平果桂中花猪、德保矮马已通过农业部专家认定评审,地方优良品种得到了有效的保护和繁育发展。大力引进西门塔尔牛、利木赞牛、安格斯牛、波尔山羊、努比亚山羊等国内外优良牛羊品种,通过冻精及人工授精实施本地化杂交改良,充分发挥引进品种生产性能好、地方品种适应性强的优势,提高养殖经济效益。

 

  (四)加强畜禽产品质量监管,确保人民群众食用安全。各级政府站在确保产业可持续发展和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健康安全的高度,不断强化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是积极推进养殖动物标识和可追溯体系建设。对牲畜统一开展了佩带二维码标识工作,进一步规范了标识的发放、登记、销毁等管理。二是加强了动物疫病防控。各级政府进一步强化疫情监测、消毒灭源、检验监督等措施,坚持做好春秋两防集中免疫工作,针对近年来潜在危害较大的口蹄疫、禽流感、布鲁氏菌病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实行了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全市强制免疫率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并全部建档立卡。三是加强了投入品使用监管。以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监管示范市创建为主要抓手,推进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和网格化监管手段,提升生产经营与监管效率。全市148个较大规模养殖场、14家县级生猪定点屠宰场、320家兽药经营企业安装了信息化监管软件和GSP监管软件,监管数据如实录入上传监管平台,逐步建立了区、市、县三级动态监管网络,严防“瘦肉精”、“苏丹红”、“三氯氰胺”等禁用养殖投入品的使用。全市年均监测畜禽产品样品2000多份,监测合格率连续43个月达到100%。四是加强了动物性产品市场准入监管。各地对定点畜禽屠宰厂全部派驻了检疫员,实行24小时驻厂检疫,严防病害动物及其制品流入市场。

 

  二、当前畜牧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畜牧业生产经营水平急待提高,保障体系存在薄弱环节。全市畜牧业产值在农业总产值中的占比长期徘徊在30%左右,提升后继乏力。部分地方领导干部群众对畜牧法的重要地位作用,对特色畜禽品种的比较优势,对当地养殖资源的开发潜力,对畜牧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认识不够到位。畜牧业发展思路和重点不够科学,规划不够完善。用地难、用水难、用电难、贷款难、产品销售以及基层执法监管基础薄弱、管理机制不畅等制约养殖业发展的老大难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传统的自给自足式小农养殖方式仍占相当比重,规模小、技术粗放、养殖分散的缺点难以克服。畜禽优良品种引进培育不够规范,特别是牛、羊良种引用繁育推广基础脆弱,本地优良遗传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做得不够,畜牧业先进实用生产技术推广较少。养殖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养殖户组织化程度较低、社会化服务体系尚不完善等问题长期存在,养殖粪污的资源化利用和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问题日渐突出。养殖龙头企业与农户连接还不够紧密,养殖产业示范园、养殖基地、集中区的示范带动能力还不强。整体上看,全市规模化养殖、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水平急待提高。同时,乡镇等基层畜牧兽医管理和技术服务队伍力量不足、专业技术结构不合理,部分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年龄老化。市、县、乡畜牧兽医设施设备配备不够完善,村级兽医员工资标准低,每人每月财政补助550元。部分基层疫病防控、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存在差距和隐患。

 

  (二)动物疫病疫情依然严峻,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仍有待加强。我市地理位置是滇、黔、桂三省(区)和越南结合部,国内外重大动物疫情形势日趋严峻,周边国家、省市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频发,全市动物疫病防控面临内防外堵的压力。近三年来检疫处理不合格畜禽次数达150多起。由于养殖业生产水平还比较低,重经济效益、轻质量安全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畜产品供给大路货多,优质的、品牌的少,与城乡居民消费结构快速升级的要求不相适应。畜禽产品生产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整体规模小,专业化程度不高,各种养殖依然分散在“千家万户”,监管对象“多、乱、散”的现状,目前,县乡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不健全,缺乏编制、人员和经费,全市畜禽产品质量标准、检验检测和认证认可体系建设依然滞后,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还未完全覆盖,加之养殖业行政执法队伍的装备、检测机构的快速检测能力还跟不上形势,致使监管难度大,影响了有效监管。对分散养殖户使用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农药、动植物激素等畜禽投入品的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方法不当,导致了畜产品的污染,监督、检测手段不完备,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仍然存在隐患。

 

  (三)支持畜牧业发展政策不够完善,土地环保制约矛盾日趋突出。近年来,尽管国家出台了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畜牧良种补贴、畜牧标准化规模养殖支持、动物防疫补助等政策,但补贴标准低、覆盖面不够广。市、县(市、区)财政资金投入和金融信贷资金投入相对产业发展需求仍不足,畜牧业基础设施薄弱,资金投入不足问题仍然十分突出,金融服务滞后,养殖业担保难、贷款难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全市实施“菜篮子工程”项目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明显减弱,生态养殖模式推广、地方品种保护扩繁、品种改良等经费不足,城区畜禽肉类产品供给能力不足,长期依赖周边省市供应。依法科学合理处理基本农田保护、畜禽禁养区和限养区限制、养殖粪污治理,与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栏舍建设用地、配套设施用地的审批管理协调配合不够。养殖业用地规划没有纳入各级政府年度或长期土地使用规划,造成用地空间越来越小,资源环境束缚日益加剧,近年来已整改、关停50多个养殖场。养殖业招商引资项目用地难的现实问题一直困扰产业发展,畜牧用地矛盾日益突出。

 

  (四)畜牧业发展的法制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政策贯彻落实有待加强。执法队伍素质不高,执法手段不健全,缺少专业人员、培训,缺乏必要的执法交通工具和专门的执法检测器材,畜禽产品流动摊点、市场活禽交易市场、产品流通等环节难于监控,乡村畜禽屠宰产品无法执行检疫监测。跨省引进种牛种羊审批、检疫、落地报告、隔离观察、跟踪监管等制度,防止外疾传入工作力度不够。2015年12月,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农业有毒有害保健津贴和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的通知》文件精神,对从事有毒有害和有传染危险工作的兽医工作人员津贴进行调整,新调整的三类津贴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450元、350元和260元,我市仅有右江区政府按文件规定发放津贴,其他市、县(市)兽医工作人员津贴还是低于每人每月100元。

 

  三、深入贯彻实施畜牧法,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建议

 

  (一)深入学习法规,加强供给侧改革,加快畜牧业的产业升级。继续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坚持深入持久地开展学习宣传工作,深入宣传《畜牧法》的内容,让广大畜牧业生产经营者自觉做到知法、守法,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认真履行应尽的义务,形成全社会关注农村、关心农民、支持畜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行政执法和基层生产经营人员贯彻执行法律的自觉性。结合我市畜牧业发展优势,以畜禽规模化标准养殖场(小区)逐步取代传统的分散养殖,将是“十三五”时期畜牧产业发展的方向,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深入贯彻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畜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桂发改规划〔2016〕1006号)、《关于印发百色市进一步加快牛羊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百政办发〔2015〕5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市场需求发展生产,立足“调结构、降成本、补短板”,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发展效率,增强供给结构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扎实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一是加快推进规模化养殖。要通过政府扶持、招商引资、股份合作、鼓励龙头企业或养殖大户投资等多种形式,率先在各县(市、区)兴建大型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养殖基地。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和典型示范,积极引导分散养殖户尽快进场、进区,转变人畜混居、散养散放的传统养殖方式,实现养殖的规模化、集约化。二是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要制定我市畜牧业生产标准和畜禽养殖生产标准化技术规程,进一步完善以现代生态养殖为主要内容的标准化体系建设。大力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在12个县(市、区)建有标准化畜牧良种引进繁育场,进一步规范良种繁育,杜绝外疫传入,在良种繁育、饲料使用、技术管理、防疫灭病、生态保护等五个方面推行标准化的统一管理。三是提高产业化经营水平。要研究制定促进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加大资源整合、重组力度,调整产品结构,提高产品质量,创建名牌,积极开拓市场。

 

  (二)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和深加工龙头企业引进建设的力度,促进畜牧业稳步发展。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提高养殖业扶持标准,重点支持畜禽标准化示范场创建、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畜禽良繁、疫病防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对畜牧业龙头企业和标准化、规模化养殖企业及饲料加工企业给予扶持。各县(市、区)安排涉农项目扶持资金要向畜牧业倾斜,特别是当前精准脱贫的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应优先用于见效快群众又易接受的畜禽养殖项目,以养殖项目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壮大发展,从而带动农村养殖业的发展。制定政策鼓励支持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户参股建立承贷主体,采取内部联保、龙头企业信用担保,组建股份制担保公司,有条件的县(市、区)建立畜牧发展基金等多种形式解决贷款担保问题,允许权属清晰、风险可控的大型农用设备、土地使用权、房产权等抵押贷款,同时按照畜牧生产周期需要合理确定贷款期限。紧紧围绕畜牧主导品种,加速建设一批经营规模大、资源整合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的畜牧龙头企业。继续实施我市“菜篮子工程”项目建设,重点引进一批生猪、牛羊等生产、精深屠宰加工和蛋品加工企业,形成一批发展潜力大、科技含量高、产品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群体。对带动能力强、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科技含量高的畜禽产品生产加工项目,利用农业产业化资金给予补贴、专项补助或采取股权投入方式进行支持。

 

  (三)做好地方品种资源保护基础上,全面开展引种改良,全面提升养殖良种化水平。加大对隆林黄牛、隆林黑山羊、隆林黑猪、平果桂中花猪、德保矮马、凌云乌鸡、靖西大麻鸭、西林麻鸭等地方品种保护场的建设力度,开展本品种提纯复壮,为产业化发展大规模提供种源。同时,要高度重视良种工程项目建设,大力加强肉牛良种繁育,积极发展现代牛羊种业。以地方优良品种为基础,引进西门塔尔、利木赞、安格斯牛、鲁西黄牛、波尔山羊、努比亚山羊等国内外优良品种,在保种区外加强品改基础设施和技术队伍建设,尽快普及牛人工授精技术,全面开展牛羊品种改良。以政策激励为动力,加速良种母牛母羊扩群增量,增强良种牛羊的持续供应,加快杂交品种替代本地品种的转轨步伐,保障畜牧业的高效发展。

 

  (四)加大重大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力度,强化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要加强防疫检疫队伍建设,健全市、县、乡、村动物防疫网络,明确防控责任,落实培训资金,市水产畜牧兽医局每年应举办专业执法队伍人员培训1-2期,提高动物防疫员素质,同时保障其福利待遇。全面加强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强化动物疫情监测,实行疫病防控常态化管理,强制免疫密度达到100%,切实提高免疫质量。加强产地、运输和交易市场检疫,建立防疫屏障,坚决防止外疫输入。完善突发疫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疫情,能够快速有效处置。进一步加大对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视频体系建设申报力度,争取在上规模饲料加工厂、兽药生产厂、屠宰加工厂、活畜禽交易市场等重要场所安装网络视频监控设施,建成以市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为中心的市县检测网络,强化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拓展监管信息平台应用范围,及时收集、上报、汇总、应用监管数据和信息,提升监管网络化、信息化、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执法监管能力,规范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药生产经营行为,打击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从源头上控制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流入养殖领域,加大对贩运和销售病死畜禽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民众吃上“放心肉”。

 

  (五)着力化解养殖业与土地和环保因素制约,推进生态畜牧业健康发展。依法科学合理处理基本农田保护、畜禽禁养区和限养区限制、养殖粪污治理的制约因素,合理选址建设规模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一是明确畜牧业用地指标,合理规划土地结构。各级政府应在政策上加以扶持,在土地总体利用规划修编时,应当根据畜牧业发展规划和需要,如各地畜牧业占农业的比例,畜牧业对农民收入的重要性等综合因素考虑用地指标,结合当地养殖发展情况,每年有计划地安排一定数量的畜牧业专项用地。在畜牧产业基础较好、前期工作准备充分、当地群众发展畜牧业积极性高的地方优先安排土地,合理安排畜牧养殖项目,形成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样板,发挥示范作用。二是明确畜牧业用地手续。《畜牧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国家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在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范围内需要兴建永久性建(构)筑物,涉及农用地转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办理。”在土地总体利用规划修编前,应继续实行“村协议承包,乡镇监督使用,畜牧主管规模审批,土地主管备案”的畜牧业用地核准政策,引进龙头企业办理用地要按照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源〔2014〕127号)文件相关规定落实,真正保护畜牧业规模经营者的积极性。三是积极探索节约用地的畜牧业发展新模式。探索多层次、立体化的畜舍饲养技术。借鉴多层立体鸡舍的笼养原理,采用现代机械化设备,按照不同畜禽饲养要求,改单层畜舍为二层以上的多层,向高空要土地,发展立体畜牧业。进一步研究畜禽散养技术,利用低缓坡度的荒山草坡、果园、茶园和竹园发展散养畜禽等,尽可能少建或不建硬化设施的畜禽栏舍,节约畜牧业用地。坚持加快发展与生态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处理养殖粪污治理利用,总结推广微生物+粪尿固液分离、养殖场+沼气室+种植园、高架网床+微生物等生态发展模式,大力推广类似田阳县塘平羊场生态养殖方式,推进畜牧业生态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