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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www.gxbsrd.gov.cn  2018-03-02 10:13  阅读:594011次  作者:  编辑:韦艳阳  来源:广西百色人大网 

    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百色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立法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根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地方立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夯实立法基础,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经前期调研及公开征集立法项目意见建议,按照设区的市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赋予的立法权限,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经市委审批同意,2018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法规审议工作安排(2项)


    《百色市市容管理条例》


    《百色市停车设施和停车秩序管理条例》


    二、立法调研工作安排(2项)


    《百色市旧石器遗址保护条例》


    《百色市右江生态保护条例》


    三、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一)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要继续完善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防止地方保护和部门利益法制化。


    (二)加强立法调研。要找准立法的重点难点,探求科学应对之策,切实增强法规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


    (三)完善立法工作机制。要通过召开论证会、座谈会、听证会、评审会、公布法规草案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扩大公众有序参与立法途径。要在广泛听取专家学者、公民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不断增强立法工作的科学性、民主性。


    (四)开展立法评估工作。要对法规草案进行立法前评估,为修改完善法规草案、加强和改善立法工作提供依据。


    (五)建立立法理论研究平台。要逐步建立和完善立法专家库,建立理论研究平台,对立法实践中的重大问题和难点问题,在理论和实践层面进行深入的研究和论证,以提高我市地方立法水平。


    四、对责任单位的要求


    (一)对列入常委会审议的法规案,相关单位和部门要按照立法工作计划确定的提请时间,有序地开展法规草案的起草、论证、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第一次审议等工作;市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要按计划要求统筹安排法规案的办理工作,确保如期向常委会会议提出法规草案的审议报告、修改情况报告或者审议结果报告以及第二次、第三次审议及表决工作。不能按期完成的,要提前两个月向主任会议提出书面报告。


    (二)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应当加强与法规案提请机关以及起草单位的沟通联系,提前研究法规草案的重点、难点问题,尽量把重大分歧意见解决在起草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