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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应该信仰法律敬畏法律

www.gxbsrd.gov.cn  2018-11-08 08:49  阅读:607634次  作者:李青灵  编辑:陈雪  来源:广西百色人大网 

  所谓法律,就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权力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行为规范秩序。所谓信仰,是对某种主张、主义、宗教或某人极其相信和尊敬。法律是全体人民的意志的体现,代表统治阶级利益,信仰则是人们心中的一种思想,可以理解成一种行为理念,一种行为规范,或者说是道德操守,简单地说,是一个人的价值观。法律的范围和外延远远小于信仰,即信仰包括对法律的信仰。所谓敬畏,就是既恭敬又畏惧。公正的法律应该被信仰和敬畏。那么,新时代如何做到人人都信仰法律、敬畏法律呢?

  一、必须努力增强公民信仰法律意识,坚定依法治国的信心

  习近平总书记曾经指出:法律要发挥作用,需要全社会信仰法律。那么,怎样才能使公民信仰法律呢?笔者认为,公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公民维护。要充分调动全体公民投身依法治国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全体公民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使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成为全体公民的共同追求。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所谓良法,就是以人民利益为出发点、落脚点,反映民意、为人民谋福祉、提高人民幸福指数的法律。制定这样的良法,必定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的理念,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必须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完善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机制,健全立法机关和社会公众沟通机制,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等。深入贯彻落实这些要求,将立法置于阳光下,就可以最大限度地在立法过程中体现人民意志和要求,使每一项立法都得到公民拥护,被公民信仰与敬畏,进而增强法律权威,促进法律执行落实。法律的权威源自公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治信仰是公民们对法律发自内心的认可、崇尚、遵守和服从,是法治的灵魂,涉及法治的根本性质,涉及法治建设走什么道路、把握什么原则、朝着什么方向前进等基本问题。因此,要倾力促使每一位公民增强法治信仰,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积极主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精神,发自内心地信仰与崇敬宪法和法律,把法律规定内化为行为准则,积极主动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切实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真正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一要努力增强公民信仰法律的意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一个国家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建设什么样的法治体系,取决于这个国家的根本性质、基本国情和文化传统。党中央已经明确提出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并阐明了“五个坚持”的基本原则,为推进法治建设确立了总遵循、总依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内容,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就是要把我们的法治纲领更鲜明地立起来,把我们的法治旗帜更高地举起来,向全社会释放正确而又明确的信号。这就要求我们要努力增强全体公民信仰法律的意识,积极引领全体公民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上保持高度自信和坚强定力,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深刻认识这条道路的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深刻认识这条道路的独特价值和政治优势,做到不被杂音噪音所迷惑,不搞西方的那一套。

  二要努力增强公民信仰法律的意识,坚定在党的领导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信心。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党的领导和法治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是否坚持党的领导是区分中国法治道路和西方法治模式的分水岭。因此,要努力培养全体公民信仰法律的热情,积极引领全体公民在党的领导和法治关系这个核心问题上务必保持清醒,深刻认识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坚持党的领导问题上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含糊和动摇;深刻认识我们发展的民主是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民主,不是西方所谓的“宪政民主”,从而划清社会主义民主与资本主义民主的界限;深刻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而决不是削弱党的领导,切实把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贯穿到法治建设全过程。

  三要努力增强公民信仰法律的意识,筑牢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思维。倡导法治、厉行法治,说到底还是要突出法的地位、强化法的作用,真正使法律法规成为社会生活的规范和公民行为的准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法律是治国之重器,只有把宪法法律的权威立起来,才能使法治的力量强起来。坚持依法治国首要的是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要的是坚持依宪执政。这就要求我们要努力增强公民法律信仰的意识,坚定不移坚持宪法法律至上,深刻认识宪法法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根本体现,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和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和尊严,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就是保证党和人民意志的实现,从而敬畏宪法法律,牢固树立对社会主义法治的信仰;深刻认识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无论职务高低、权力大小、贡献多少,都没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都没有法外之地、法外之人,都不能搞法不责众、法外开恩,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牢记法律红线不可触、法律底线不可越,自觉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和权利、履行职责和义务。

  二、必须努力增强公民敬畏法律的意识,运用法律保护自己权益

  一要促使全体公民运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努力提高全社会敬畏法律的意识。习近平同志强调:“我们要通过不懈努力,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相信法律、自觉运用法律,使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宪法不仅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而且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武器。”只有全体公民对法律的敬畏、坚持和信仰,才能汇聚成我们建设法治中国最可贵的民意资源。公民只有通过法治方式和法治途径,正义才能得到伸张,冤案才能得以昭雪,才能切实体会到各方面权益能够得到保障。这样,才能营造知法、懂法、守法、靠法无上荣光的社会氛围,才能增强公民对法律的敬畏和信仰,才能彰显社会主义法制的权威和尊严。当下,虽然“苍蝇”还有,“老虎”还在,但公民信仰法律敬畏法律的脚步已经跟上。在这个过程中,只要绝大多数公民依法办事、崇尚法治,敬畏法律,以法律为基本信仰的遵守者和捍卫者的存在,民主法治精神浇筑的钢铁长城终将被铸就。笔者认为,信仰是敬畏法律的最高境界,敬畏是对公正法律的恭敬与畏惧。“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在我国,受几千年来的封建社会制度的影响,“人治”思想长期存在,想要根除绝非易事,所以法律一时还难以让所有人产生敬畏的意识。但一个社会如果没有普遍的对法律的敬畏,后果将是非常危险的,现代社会目中无法律的人比比皆是,有些人因为无知而没有法律概念,肆无忌惮的违法犯法,有些人懂得法律,深究精髓,但却儿戏法律,知法犯法,一旦破坏了民众对法律的信仰,法律就将形同虚设,这个社会将会人人自危,所有制度都会分崩离析。因此,务必引导全体公民遵守法律,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决不能让那种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现象蔓延开来,否则还有什么法治可言呢?必须坚决改变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现象,谁违法就要付出比守法更大的代价,甚至是几倍、十几倍、几十倍的代价。当然,这是一个过程,要努力宣传在全体公民中树立法律的权威,使大家都相信,只要是合理合法的诉求,通过法律程序就一定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这是法治社会的一个标志。和谐社会是在不断解决问题中逐步建成的。旧的问题解决了,还会出现新的问题。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应成为全社会的共识。有了这个共识,农民工讨薪,医患矛盾,婚姻、债务纠纷,被骗被诈,人身伤害,交通肇事等等问题,都可以在法律的渠道内解决,公平正义的阳光就会普照各个角落。要引领每个公民不仅要信仰法律敬畏法律,还要不断加强法律宣传的力度,为形成这个社会共识而不懈努力。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当每个公民都能做到信仰法律敬畏法律,并运用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利,来履行自己的义务时,那么中国必然会长治久安。

  二要促使公职人员始终尊重和坚守法律,引领全体公民努力增强敬畏法律的意识。加强对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执法、司法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增强他们的法律观念,是培养国民信仰法律敬畏法律的有效保证,也是培育现代法治精神的重要环节。由于国家公职人员作为由人民委托执掌一定权力的代表和法律的卫士,是法律的具体执行者和操作者,“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假如执法者、司法者自己知法执法又犯法,就会“违背全国人民的意志,违背党的领导,也会损害全国人民的利益。”这样就会众叛亲离,甚至会使政府和法律的威信丧失殆尽。正如培根所说:“一次不公的司法判决比多次不平的举动尤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判决则把水源败坏了。”所以,为了信仰法律敬畏法律的培养和法治精神的培育,一方面要切实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法素质教育,增强其形象意识和责任意识;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健全民主监督、民主考核评估等各种制度,扶正祛邪。也就是说,务必让全体公职人员深刻认识到,只有内心敬畏法律,才能在行为上尊重和坚守法律;只有心存敬畏,才能有如履薄冰的谨慎态度;只有心存敬畏,才会小心翼翼心有戒念;只有心存敬畏,才能遇事三思而后行,不在莽撞冲动,以身试法;只有心存敬畏,才能审时度势,永远平和理性的处理问题,不碰法律的高压线;只有心存敬畏,才能实现自我教育、自我审视、自我约束、自我节制,才能真正做到生而为人,应当敬畏良心、敬畏生命、敬畏法律。唯有这样,才能引领全体公民增强敬畏法律意识,全力推动依法治国向前发展。

  三要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努力带头依法办事,引领全体公民切实增强敬畏法律的意识。我们党一贯强调,不但要坚持依法治国,而且还要注重以德治国。习近平同志指出: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把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他律和自律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正是从这个意义上,习近平同志多次强调,我们要抓好道德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模范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树立良好道德风尚,争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品格和廉洁操守。思想纯洁是马克思主义政党保持纯洁性的根本,道德高尚是党员领导干部做到清正廉洁的基础。我们党是执政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能否带头知法、懂法、守法、护法,对引领全体公民增强敬畏法律意识,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至关重要。习近平同志多次强调,各级党组织必须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对宪法和法律保持敬畏之心,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不要去行使依法不该由自己行使的权力,也不要去干预依法自己不能干预的事情,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不懂这个规矩,就不是合格的党员干部。如果党员领导干部都不遵守法律,怎么叫群众遵守法律敬畏法律呢?因此,各级组织部门要把能不能依法办事、遵守法律作为考察识别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条件,促使他们信仰法律敬畏法律,积极引领全体公民增强敬畏法律意识。

  总之,“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法律不偏袒有权有势的人,墨线不向弯曲的地方倾斜,相信今天的中国在习近平总书记的带领下,已经回归本真,在这样真实的环境中,自上而下人人开始相信法律,尊重法律,敬畏法律,中国的法律会得到全体公民的信仰,中国的法律会更有力量。口李青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