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学习区外先进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立法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进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百色市右江水质保护条例(草案)》立法工作,11月19日至25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善平率市人大常委会考察组,赴云南玉溪市、普洱市和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考察学习态环境保护和立法工作。
考察组在当地人大和相关部门的陪同下,实地考察了抚仙湖、澜沧江、梅子湖和洗马河湿地等多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并考察了《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澜沧江流域保护条例》等地方生态保护法规实施情况。
考察中,考察组和当地人大常委会和相关部门的同志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考察组一致认为,近年来玉溪市、普洱市和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在保护自然生态环境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等工作上取得了重大突破,在生态环境保护立法上积累了丰富经验,十分值得我市学习和借鉴。要结合百色实际情况深入研究此次考察成果,更好的发挥人大监督和立法作用,切实推动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方立斯、副秘书长冯军,市人大城建环资委主任委员班付年等参加考察学习活动。□胡晓宁 图/文
图为考察组考察普洱太阳河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情况
图为考察组考察抚仙湖生态保护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