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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要求以市级名义帮助申请免除自治县项目配套资金的建议

www.gxbsrd.gov.cn  2019-01-21 16:44  阅读:514006次  作者:韦世光  编辑:杨煜智  来源:广西百色人大网 

  第89号


  领衔代表:韦世光(隆林各族自治县代表团)


  

  民族区域自治是国家政治制度,重视和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是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重要内容和中央的重大方针。 关于民族自治地方配套资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明文规定,“国家在民族自治地方安排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民族自治地方配套资金的,根据不同情况给予减少或者免除配套资金的照顾。”,但目前,这些政策规定在全国仅有的两个各族自治县、国家深度贫困县、自治区极度贫困县的隆林没有得到落实,没有享受这一政策红利。对于民族自治地方配套资金的减免,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都有明确规定。


  一、政策依据


  (一)法律规定


  《民族区域自治法》第56条第二款规定:“国家在民族自治地方安排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民族自治地方配套资金的,根据不同情况给予减少或者免除配套资金的照顾。”


  (二)行政法规规定


  《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国务院令第435号)第七条规定:“上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民族自治地方的实际,优先在民族自治地方安排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其他专项建设资金和政策性银行贷款,适当增加用于民族自治地方基础设施建设的比重。国家安排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需要民族自治地方承担配套资金的,适当降低配套资金的比例。民族自治地方的国家扶贫重点县和财政困难县确实无力负担的,免除配套资金。其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属于地方事务的,由中央和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建设资金负担比例后,按比例全额安排;属于中央事务的,由中央财政全额安排。”


  (三)国家政策


  1.对于民族地区的国家重点扶贫县,早在2005年就明确规定给予免除。《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5〕10号)规定:“国家安排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需要民族地区承担配套资金的,适当降低配套资金比例;对民族地区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免除配套资金。”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少数民族事业“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12]38号)重申:“中央安排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西部民族地区县以下(含县)以及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市地级配套资金。上级政府有关部门各种专项资金的分配,向民族自治地方和民族乡倾斜”。


  3.《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79号)继续重申:“国家在民族地区安排的农村公路、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流域治理、林业重点工程等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以下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市地州级配套资金。”


 二、县级财政资金困难


  隆林是全国仅有的两个各族自治县之一,2017年全县人口42.13万,地区生产总值53.98亿元财政收入6.33亿元。2015年经过扶贫精准识别后,全县尚有贫困村88个,贫困家庭19006户,贫困人口79553人,贫困发生率23.57%,是广西20个深度贫困县、4个极度贫困县之一,然而在举国上下决战贫困决胜小康的今天,隆林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并没有被减少或免除项目配套资金。


  以列入全国抗旱规划实施的隆林三轮河水库工程为例:总投资22780.5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9172万元,自治区资金5203万元,尚需隆林地方财政配套资金8405.53万元,但因物价上涨、工程难度等原因,目前本县仅有2050万元资金到位,尚有6355.53万元的资金缺口尚待解决,严重影响工程进度。


  又以G246二级公路(隆林段)建设项目为例:总投资为84897万元,上级补助58459万元(660万元/公里),需地方配套26438万元。而境内的新州至克长二级路,总投资为33966元,上级补助仅有8200万元(250万/公里),需地方配套资金为25766万元。同样是二级公路,但上级拨付资金比G246国道少了410万元/公里,按33公里计算,地方需自筹13530万元。


  按桂政办发[2017]168号文的要求,隆林的县域公路尚有92公里二级公路、247公里三级公路需要提级改造,总投资至少19.1亿元,其中上级补助6.3亿元,需隆林配套资金达12.8亿元。如此大额的配套资金,在不允许地方举债来进行基础建设的今天,隆林有限的财力是无法承受的。


 三、建议


  隆林作为老、少、边、山、穷、库地区,交通不便,工业项目少,产业发展没有形成规模,基础设施建设任务重,财政收入低。鉴于隆林县级财力有限,无力承担县级配套资金,恳请市党委、人民政府根据隆林实际情况,帮助申请免除项目县级配套资金,由上级财力进行统筹解决,使隆林轻装上阵,用有限的财政资金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支出,为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提供保障。


  承办单位: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