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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间资本开办民营医院存在问题与解决对策的建议

www.gxbsrd.gov.cn  2019-01-22 09:32  阅读:513367次  作者:苏 伟  编辑:杨煜智  来源:广西百色人大网 

  第32号


  领衔代表:苏 伟 (田东县代表团)


  

  民间资本开办的民营医院,大多以营利性为主导,满足患者需求为中心目的所成立的医疗服务机构。民营医院是国家公立医院的有益补充,民营医院可以促进市场竞争、方便患者就医。它们为促进医疗市场化改革、打破公立医院垄断、拓宽人民就医选择渠道、解决民间医务人员就业等作出了重要贡献,也是新医改的重要成果。


  然而,民营医院的发展受到政策、资金条件、硬件设备、办医条件,人才缺乏及其他自身缺陷因素的影响,在与公立医院的竞争上仍处于明显的劣势。民营医院发展多年,始终不能做好做强做大,其发展仍面临着不同程度的困境。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政策上的影响:民营医院的设置审批、医保市场准入、经营服务、项目审定、资金支持、人才培训、业务监管、社会认可度、服务能力培养,人员引进、价格与税收、劳动报酬等等各方面都无法与公立医院形成竞争,制约了民营医院的发展。有90%以上的民营医院都认为,有关监管部门对待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的政策上做不到一视同仁,对民营医院缺乏必要的政策支持,对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有两套标准,比如在医保定点、土地政策、资金贷款、人员培训、社区服务,甚至医疗纠纷调解和医疗事故的鉴定上,都与公立医院差别对待。其实,国家制定了许多有利民营医院发展的政策方针,可是在执行上出现偏差,出现歧视的不成文政策进行制约。


  二、监管上的影响。在日常监督管理上,个别监管部门总是以改革开放之前的意识心态对待民营医院,认为民营医院的定位就是赚钱机构,而忽略民营医院的补充地位,与公立医院一样同样是为社会做贡献的医院,同样是促进医疗改革、方便群众就医、解决就业、贡献税收等功能。认为民营医院只是追求资本利益,使得在监管上有意无意的产生轻教育、重罚款、严处理、一刀切。同样的时间发生在公立医院与民营医院,但是却处理出截然不同的结果。


  三、财政上的影响。民营医院因受自身条件制约,普遍都是规模小、业务量少、收入低的医疗机构。而其资金投入有限,没有国家、地方财力支持,靠自身的业务收入往往只能维持生存,而缺乏发展资金。一方面,民营医院都是营利性医疗机构,在发展上,容易受到价格、税收两个重要因素的影响。一方面监管部门对药品的价格进行调控,价格的变化因没有像公立医院一样有补贴,而使民营医院大幅度减少收入;另一方面,民营医院需要上缴税费,因此进一步压缩民营医院的利润。而且民营医院必须自我解决人员工资、缴纳五险等开支较大,没有多余资金用于事业发展。


  四、医疗设备及人才短缺的影响。民营医院因由民间资本出资,由于资金缺乏、贷款困难,无法在短时间内引进先进的医疗设备和专业人才,相比而言,公立医院由于资金充足,往往有能力引进先进的医疗设施,并培养、吸引高质量的医师、技术人员等专业人才,而民营医院一般不具备医疗教学、科研能力,使其难以招募高职称人才,所以其发展面临困境。


  五、社会意识的影响。社会对民营医院特别是营利性民营医院有比较严重的意识偏差。在监管层面上,对民营医院在医院等级、医保定额、建设用地、设备采购等审批方面尚有许多限制和约束。在社会民众认知层面上,对民营医院的偏见根深蒂固,普遍认为公立医院是国家办的,是为大众服务的,而民营医院是要赚取高额利润的,对民营医院不认可、不信任。这些歧视也严重阻碍了民营医院的健康发展。


  六、管理水平及服务能力的影响。民营医院普遍存在规模小,设备落后、人才缺乏,管理经验不足,医疗服务能力差,个别还存在不重视环保、非法发布医疗广告等自身建设的不足,亟待加强与改进。另外,医务人员不稳定,流动性大,难以职称晋升,病源少,收入低这也制约了医院生存与发展。


  为切实际促进民营医院的健康发展,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遵循国家政策,促进民营医院发展。


  国家为应对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多次出台政策,鼓励社会办医。相继印发《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2015年5月)、《关于加快发展社会办医的若干意见》(2014年)、《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2015年)、《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16-2020年)(2016年)等政策,鼓励社会资本不断注入医疗行业,使民营医院的开办形成一种新趋势。


 第二、优化民营医院发展环境。


  充分发挥政府对民营医院发展的引导功能。大力引导民营医院做大、做强、做精、并可持续发展。制定并给与民营医院发展的扶持政策,确保民营医院切实享受和公立医院同等待遇。各监管部门应鼓励民营医院建设,适当放宽创立条件、予以免税减税、贷款、药价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对于选择到民营医院工作的人才予以奖励、补贴,以实现人才在各级医院的平均分配。在监管方面,应设立明确监管指标、惩罚规则,并使整个过程更加透明化、公开化、规范化、合法化,让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享受同等待遇,通过积极调整政策可促进民营、公立医院公平竞争、实现共同进步。


  第三、优化民营医院人事职称晋升、业务培训的管理。


  在医疗人事管理方面、切实按国家政策、切实执行医生多点执业政策,逐步推动医生自由执业、鼓励医生在公立、民营医院之间自主流动。在人员晋级、职称晋升和到上级医院业务培训进修方面,给予同级公立医院同等待遇和机会。使民营医院人才留得下、用得起,从而提高民营医院的医疗技术水平。


  第四、引导和培育民营医院提高管理、经营水平。


  各监管部门从自己只能作为出发点,引导并培育各民营医院切实提高自身的管理和经营水平。组织管理人员到大型、先进公立医院参观、培训、学习。并根据民营医院的医疗资源分配情况、工作环节及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指导各民营医院制定管理制度并严格督促落实。在经营方面,指导民营医院做好合理规划、规避风险,实现医疗资源公平分配,提高民营医院竞争力。


  第五、督促民营医院树立良好形象,促进医德建设,提高社会认知度。


  指导及督促各民营医院加强医德风尚建设,树立民营医院的良好形象以赢得市场信任度,在服务中应以患者为中心,以治疗需求、实际经济条件制定好治疗方案、护理方案、以患者满意度回馈作为管理者、工作人员工作绩效的考核标准。提高群众的认知度及满意度,促进医德医风的建设,树立良好的医院形象,使民营医院获得更大的社会支持和发展空间。


  承办单位:市卫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