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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维修梁宗岱故居,建设“梁宗岱故居纪念馆”的建议

www.gxbsrd.gov.cn  2019-01-22 09:47  阅读:514137次  作者:黄运志  编辑:杨煜智  来源:广西百色人大网 

  第23号


  领衔代表:黄运志(田阳县代表团)


  

  梁宗岱故居位于百色市右江区解放街74号,是右江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梁宗岱,1903年9月5日(农历七月十四日)出生于广西百色,1983年11月6日在广州病逝,享年80岁。他是我国现代文学史上一位集诗人、理论家、批评家、翻译家于一身的罕见人才,名满中国文坛,同时又是我国著名的外语教育家、医药专家,是迄今为止百色市唯一的一位文化名人。


  梁宗岱故居约建于民国二十四年(公元1935年),主体建筑为一座面阔两间进深三间、砖木结构、高三层的骑楼式建筑,座北朝南,前店后房,占地面积约为280平方米。现在是人们缅怀梁宗岱等老一代中国文化名人,接受爱国主义和乡土传统教育的重要场所。


  因年久失修,造成故居骑楼顶面灰浆大面积脱落,前进房屋一层楼面大面积脱落,后进房屋天井处大梁霉烂断裂,处于随时崩塌的状况,必须立即给予紧急抢救处理。


  梁宗岱故居的产权原属梁宗岱家族所有。1956年,划归百色县饮食服务公司(现“百色市右江餐旅有限责任公司”)。2001年,该公司由全民所有改为企业内部职工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所有人负责修缮、保养。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有损毁危险,所有人不具备修缮能力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帮助;所有人具备修缮能力而拒不依法履行修缮义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给予抢救修缮,所需费用由所有人负担。”,“百色市右江餐旅有限责任公司”有维修梁宗岱故居的责任和义务。但现今因该公司经营不善,已濒临倒闭,无力维修梁宗岱故居。


  为了保护国家文物资源免遭不必要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五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十八条,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相关规定,建议由百色市人民政府牵头,对梁宗岱故居进行维修,具体措施如下:


  1、成立梁宗岱故居维修项目组织机构,以百色市文化和新闻出版局为业务指导单位,右江区人民政府为组织实施单位;同时成立由相关部门领导组成的项目领导小组。


  2、项目实施步骤


  (1)由右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对故居进行危房认定;


  (2)召开项目协调会,明确项目业主;


  (3)由项目业主向右江区文化和体育局提出申请,经右江区文化和体育局批准,并报百色市文化和新闻出版局同意,邀请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制定维修方案及预算。


  (4)经过招投标,由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的单位进行修缮。


  3、项目经费来源


  由百色市饮食服务公司、百色市人民政府、右江区人民政府各自承担一部分,同时向自治区文物局争取一部分。


  4、修缮后的使用意见


  (1)由现故居使用单位百色市饮食服务公司继续使用。


  (2)由政府出资买断故居产权,收归国有,修缮后成立“梁宗岱故居博物馆”或“梁宗岱故居纪念馆”。


  (3)在不改变故居产权的前提下,由右江区政府和现故居使用单位百色市饮食服务公司共同成立“梁宗岱故居博物馆”或“梁宗岱故居纪念馆”,一是填补右江区无博物馆的空白,二是可以向上申请博物馆免费开放经费。


  承办单位:市文新广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