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号
领衔代表:罗玉团 (右江区代表团)
右江区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自2012年9月成立以来,根据三定方案的工作职责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百色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行各项市容管理工作的职责。但工作中,由于右江区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及右江区市政局性质为事业单位,且成立至今,政府未委托相关执法权,使右江区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无行政执法权,从而使城管工作人员在执法工作中存在一定困难。同时,在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环境保护管理等方面存在多头执法、交叉执法问题,使执法工作难以开展。
为了解决城市管理执法难的问题,建议市人民政府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编办 法制办关于印发广西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指南的通知》(桂建督【2018】6号)精神,加快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
承办单位:市市政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