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防灾减灾工作部署,积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降低地质灾害隐患风险,减少地质灾害发生可能造成的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确保“不死人、不伤人”,年度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任务按时按质完成。
开展地质灾害“三查”。根据地质灾害隐患和群测群防情况,制定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三查”计划,明确群测群防员、联保责任人、日常“三查”内容,明确部门、单位工作职责,做好相关部门检查督查分组、重点排查和巡查的隐患点易发村屯及时间安排,按要求开展“三查”工作。持续探索委托区、市、县地质环境监测站或相关地勘单位作为第三方服务开展日常排查巡查模式,提高“三查”技术水平,及时发现和处置隐患。重点加强主汛期、强对流天气、台风天气期间排查巡查,对山区城镇、村庄、学校、旅游景点等人员集中区和主要交通干道、重点流域、重点矿山、重点工程与设施周边等重点地区进行重点排查巡查。
推进地质灾害专业监测。对原有的自动监测站点进行维护和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系统相关数据更新。根据2018年全区学校地质隐患核查及2019年地质灾害隐患调查情况,继续配合自然资源厅完成在我市的地质灾害自动监测站建设,进一步提升监测科技水平。及时更新监测员、防灾责任人员信息,督促在地质灾害易发区作业的建设工程业主和施工单位明确防灾责任人,做好周边隐患排查与监测,制定和落实避险预案,对在排查巡查中发现地质灾害险情及时组织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
加强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汛期期间,市自然资源局与市气象局、水文水资源局联合开展自治区级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主动与地方气象、水文部门联系协作,充分利用山洪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的气象水文站点降雨情况开展辖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及时向地质灾害隐患点、易发村屯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群众发布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非主汛期各县(市、区)根据天气和突发地质灾害情况及时发布预警预报信息。同时加强与移动通信运营商、广播电视、报社等媒体部门联系,进一步拓宽信息发布渠道,扩大预警信息覆盖率,及时向社会公众、地灾易发村屯的防控责任人、监测人和群众发布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确保预报预警全覆盖。
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和演练。制作各种形式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手册、活页、挂图、动画、影视光盘等防灾减灾宣传资料,在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媒体或“4.22” 地球日、“5.12”国家减灾日、“国际减灾日”等期间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活动,增强公众防灾减灾意识。持续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进校园活动、乡村监测员培训等宣传培训活动,向广大干部群众、师生普及地质灾害知识和防灾避险意识。调动各方面力量组织地质灾害隐患点、易发村(学校)受影响的群众、师生开展避险演练,使群众树立避灾意识、熟悉避灾信号、掌握避灾路线和应急避难场所,确保遇到险情和灾情时能够有序快速撤离。
做好地灾治理和突发地灾处置。加强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施工安全监督管理,保证在工程治理过程中不出现二次灾害事故,以确保2018年前中央和自治区下达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中未完成的项目在2019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工并通过初验或终验收。全市各地各部门提前做好汛期强降雨和台风天气期间各种应对工作,落实地质灾害应急巡查车辆和调查工具应急处置设备,确保地质灾害应急巡查车辆、群测群防、抢险救灾所必需的交通、通讯、物资器材。发生地质灾害或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时,按照《百色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各县(市、区)预案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及时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开展调查,科学预测评估,为抢险救灾、处置地质灾害提供科学依据,避免二次灾害事故的发生,加强地质灾害应急值守工作,按有关规定及时报送突发地质灾害险情信息和应急处置信息。□李柯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