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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检察院:深化内设机构改革 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www.gxbsrd.gov.cn  2019-10-25 10:24  阅读:409569次  作者:石广欢  编辑:吴黄兰  来源:右江日报 

  10月23日,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通报市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实施情况,并就相关问题答记者问。


  近期,市人民检察院根据自治区党委编办印发的有关文件精神,重新调整组建内设机构,任命内设机构负责人,颁授部门牌子,完成内设机构改革。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改革后,市人民检察院共设置内设机构15个,包括检察业务部门7个、综合业务部门2个,综合行政部门6个。7个检察业务部门按照案件类型和业务性质设置并统一名称,第一至第三检察部是以案件类型组建的专业化刑事办案机构,分别负责办理普通刑事犯罪(同时负责办理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以及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重大刑事犯罪、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等刑事案件;第四检察部负责刑事执行监督,以及司法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的侦查等;第五和第六检察部分别负责民事检察和行政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第七检察部负责受理向百色市人民检察院的控告和申诉,承办相关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个综合业务部门为保留部门,分别为法律政策研究室和案件管理室。6个综合行政部门中办公室、检察技术科、检务保障科、政治部(下设干部科、干部教育培训科、司法警察支队)为保留部门,新设检务督察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机关党委。


  通过改革,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理念、“捕诉一体”办案模式将在内设机构改革中落实落地,使检察机关的组织机构和力量调配更好地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需求,将有力提升百色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效率和专业化办案水平。口石广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