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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 我市实行特殊报销范围政策

www.gxbsrd.gov.cn  2020-01-27 17:50  阅读:359133次  作者:周文仁​  编辑:卢晓丽  来源:右江日报 
对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
我市实行特殊报销范围政策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家医保总局“两个确保”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市医疗保障局及时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医保部门要全面贯彻上级部署要求,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全力做好医疗保障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具体落实措施为:一、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二、对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结算,报销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减少患者流动带来的传染风险;三、确诊患者使用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符合卫生健康部门诊疗方案的,临时性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四、对收治患者较多的医疗机构,医保经办机构预付部分资金,减轻医疗机构垫付压力;五、医保经办机构及时调整有关医疗机构的总额预算指标,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医疗费用单独预算,保证救治工作顺利进行。经统计,截至1月25日,市医疗保障局已预拨医保基金300万元到全市相关医疗机构,为收治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医疗机构减轻垫资压力,确保各项救治诊疗工作顺利进行。□周文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