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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全市公共卫生工作的决定

www.gxbsrd.gov.cn  2020-04-21 09:30  阅读:360773次  作者:  编辑:班洁  来源:广西百色人大网 

  百色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全市公共卫生工作的决定

  (2020年3月25日百色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关于做好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共卫生工作,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作出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加强全市公共卫生工作的重要意义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上下众志成城,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的决策部署,科学准确研判形势,迅速启动应急预案,调动力量全力投入,全面落实防控措施,防控工作有力有序开展,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但从疫情防控情况来看,我市公共卫生工作仍然存在着卫生防控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滞后、医疗防疫基础设施和装备设备落后,卫生应急经费保障不足,无法满足重大疫情防控需要;医用防护物资紧缺、储备严重不足,“重治疗、轻预防”的现实没有根本转变;法治宣传教育普及率、知晓率不高,群众防护意识不强等问题。


  加强公共卫生工作联系着千家万户,关系着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加强公共卫生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全市公共卫生工作,完善基层卫生防控体系,补齐公共卫生短板,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二、进一步加快全市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


  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是做好公共卫生工作的基础。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将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编制“十四五”规划为契机,把加强全市公共卫生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规划,使未来一个时期公共卫生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和有成效地进行。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用地,保障建设用地落实到位。加大对承担防疫防控职责公共卫生机构的基础建设、实验室装备等相关投入,推进市县两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标建设和能力提升建设。推进县级公立医院二级甲等医院建设,县级应当设置符合要求的传染病病区,加强发热门诊、隔离病房、负压病房的规范化建设。新建、改建、扩建医院应当统筹设置传染病病区,平时综合利用、疫时救治专用。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医联体内诊疗信息互联互通,有效发挥基层医疗资源作用。加强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和医疗废物的无害化处置,推动医废管理规范达标。规划建设市级传染病专科医院作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附属临床中心,推进传染病防治一体化。


  三、进一步加强全市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按照自治区有关文件要求配足市、县两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按标准核定增加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编制,落实专门人员从事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优化全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岗位设置聘用,设立特设岗位,满足业务骨干的晋升需求。二是适当提高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绩效工资水平,建立疾控人员收入不低于当地同级医疗机构平均水平的待遇保障机制和增长机制。医疗机构绩效考评要保证发热门诊、感染科等医护人员收入不低于所在医院同级别医护人员的平均水平。三是制定一线疾控人员和医务人员关爱制度,出台落实关爱一线疾控人员和医务人员政策措施。四是完善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才队伍结构。拓宽进人渠道,完善招聘办法,提升专业化水平,夯实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公共卫生人员队伍建设。五是积极推进预防医学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协商和支持右江民族医学院增设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硕士学位授权点,预防医学、临床医学高职专科,加强全科医生培养力度,培养传染病防治专业人才,建立“用人单位+学校+政府”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体系。六是依托市本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立全市预防医学技能培训中心。七是加强应急队伍能力建设。定期开展培训和应急演练,不断提升基层医务人员和防疫人员医院感染管理能力和防控意识。八是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疾病预防控制任务的培训指导、质量控制,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对医疗机构承担疾病预防控制任务进行督导评价和绩效考评。


  四、进一步加大全市公共卫生工作经费投入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不断优化公共财政支出结构,建立完善政府主导、职责明确、分级负担、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积极支持公共卫生事业发展。要足额将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经费、应急物资保障经费等纳入财政预算管理,足额安排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展建设经费、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等,保障公共卫生工作正常开展。各级财政安排用于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经费要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医疗机构承担疾病预防控制任务以及重大传染病应急处置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按照相关规定,根据工作量和考核情况给予补偿。要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加快全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公共卫生及防疫工作信息化和智慧化管理建设,夯实基础根基。要加大疾控人员及医院感染管理人员培训经费投入,不断提高队伍专业技术水平。


  五、进一步保障全市公共卫生应急物资的生产和储备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依法储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应急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其他物资,以备调用。一是进一步加强物资储备体系建设。要将生产经营企业与政府储备保障有机统一起来,形成合理有效、动态更新的物资储备机制。二是优化关键物资生产能力布局。要在关键物资保障方面注重优化产能区域布局,做到关键时刻拿得出、调得快、用得上。三是加强医用物资储备。支持和帮助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做好重点防疫物资的采购和储备。四是强化统筹协调。发挥好发改、工信、商务等部门的主体作用,充分调动企业、社会组织、社会公众等力量共同参与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利用社会资源形成合力,加强统筹协调管理,保证应急管理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六、进一步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依法防疫意识


  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向全民普及传染病预防知识、健康理念,引导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提高广大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和保护技能,减轻焦虑和恐慌情绪。要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促进卫生城镇创建和健康城市建设活动,推进农村改水改厕,加大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力度,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要推进移风易俗,革除滥食野生动物、危害健康、污染环境的生活陋习,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形成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的良好风尚。


  七、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公共卫生工作的领导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公共卫生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公共卫生工作领导机构,把公共卫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好决策部署、统筹协调、督促落实、检查考核等工作。要明确各部门、组织和机构的角色和职责,强化部门联防联控应急机制,形成“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合作、基层联防联控联治、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常态长效管理机制。要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联防联控应急模拟演练,提高全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实战能力、应变能力。


  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要对本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共同推动全市公共卫生工作深入开展,切实为人民群众健康构建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