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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决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关押问题的建议

www.gxbsrd.gov.cn  2020-06-01 10:19  阅读:322263次  作者:  编辑:吴黄兰  来源:广西百色人大网 
  第82号

  领衔代表 韦世光(隆林各族自治县代表团)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治安日趋复杂,刑事犯罪日益突显,但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程序越来越来复杂,成本越来越来高,犯罪嫌疑人的关押问题越来越突出。

  目前犯罪嫌疑人的关押,百色市规定,未成年人犯罪几个县共一个场所关押,女性犯罪嫌疑人也是几个县指定关押一地方,艾滋病、结核病等传染性疾病全市也只有一个关押场所,一些重症者特殊监管场所根本不收押,公安机关被迫释放重症犯罪嫌疑人继续危害社会,这些不仅造成办案民警多地往返奔波,增加许多成本和风险,更容易导致犯罪嫌疑人游走在法网之外。此外,在对犯罪嫌疑人体检时要求极其严格,但体验都是带到医院与病人混杂在一起体验,效率低也极不安全,而且体验不合格者也无法关押。

  据初步统计,每个县每年都有数百名刑事犯罪嫌疑人需要关押,人数不断呈上升趋势,高昂的办案成本和繁琐的关押程序使许多办案民警望而生畏,极不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为解决以上问题,建议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一是统一部署,增设犯罪嫌疑人的关押场所,解决县级监所关押未成年人、特殊病人、女性犯罪嫌疑人关押场所的问题,减少基层办案成本;二是落实经费保障,在关押场所内配备体检设施及医务人员,确保犯罪嫌疑人体检安全高效,减少环节,保障民警权益,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承办单位: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