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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农村一般农户住院报销比例的建议

www.gxbsrd.gov.cn  2020-06-01 11:00  阅读:322396次  作者:  编辑:吴黄兰  来源:广西百色人大网 
第56号

领衔代表 许爱芳(那坡县代表团)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新农合大病报销政策的出台,可以大大减少农村居民大病医疗费用的负担,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

  近年来,我们政府在开展脱贫攻坚战中,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给予更优惠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特别是在医疗保障方面给予全方位的保障,2019年对贫困户家庭成员生病住院有基本统筹、二次报销、大病平安保险、民政医疗救助、政府兜底等报销比例达90%以上。但对于非贫困户家庭成生病住院的报销比例拉开较大,据了解,2019年在县级医院住院治疗报销第一次住院起付费300元,没有民政医疗救助、政府兜底,扣除乙类药品(自付15%)、丙类药品和材料费(自付30%)之后,总的费用大概报销50%左右。在区、市一级医院住院治疗报销比例更低。而现实中,农村一般农户大部分生产生活压力还是很大,相当一部分的家庭只有老人和小孩在家,一旦有人生病需要照顾,就失去经济收入来源,甚至大病也不敢到上一级医院医治,这些家庭在思想上往往就感觉到不能平等地享受到改革开放带来的成果。

  为此,建议提高农村一般农户的住院报销比例,同时对在县、市、区住院报销比例适当调整,使广大农村群众也能享受到改革开放带来更好的公共医疗卫生服务。

  承办单位:市医保局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市卫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