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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农村闲置房屋合理利用的建议

www.gxbsrd.gov.cn  2020-06-01 11:52  阅读:322298次  作者:  编辑:班洁  来源:广西百色人大网 

第50号

领衔代表 莫圣良(靖西市代表团)


  随着城乡统筹推进和城镇化进程加快,大批农村劳动力涌入城镇,加之富裕起来的农民群众对住房要求不断提升,纷纷新建或新购住房,造成大量农村宅基地闲置。农村闲置房屋不但严重浪费土地资源,容易引发宅基地纠纷,还存在许多安全隐患,阻碍了村庄治理与发展。面对日益严峻的土地形势,依法依规处理好农村大量的闲置房屋,盘活用活有限土地资源,对于提升农村土地资源利用率,加快新农村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建议:


  一是适当补偿,鼓励农民拆除旧房。针对农村居民新修房屋后仍保留原有旧房的普遍现象,鼓励农户新修房屋后拆除旧房,并从兼顾各方利益出发,健全合理补偿机制,对旧宅适当补偿;


  二是改造闲置房,开辟公共文化服务场所。结合新农村建设,对闲置房进行重新规划,合理利用,大力兴办农村公共文化事业,建立老年活动中心、养老中心、村图书室等,为农民提升农村精神文化水平提供配套设施,从而活跃农村群众文化生活;


  三是树立经营理念,盘活闲置房屋。引导农民转变思想观念,成为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将农村闲置房屋改建租赁,用于企业生产加工、城镇打工人员居住、发展农家乐民宿等,在取得经济效益的同时推动农村第三产业发展。


  承办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