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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要求提高森林保护区公益林补助资金的建议

www.gxbsrd.gov.cn  2020-06-01 16:27  阅读:374719次  作者:  编辑:吴黄兰  来源:广西百色人大网 
第20号
领衔代表 邝生朝(右江区代表团)

  大王岭保护区位于百色市西南部,是广西水源林保护区。其范围包括泮水乡、大楞乡、阳圩乡、龙景街道等4个乡(街道)、23个村,总面积819平方公里。其中涉及泮水乡所辖9个村,约占总面积的三分之一。自保护区建成以来,泮水乡全力配合市、区各级各相关单位,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做好对保护区内网箱养殖、畜禽养殖和可能威胁饮用水水源安全等各类情况的汇报,并配合开展治理,依法查处影响饮用水安全的环境违法行为,全力保障饮用水源供水安全,赢得了广大群众的好评。

  但与此同时,因位于大王岭保护区内,右江区所涉及乡镇的农业产业发展也受到极大的制约,如位于保护区内的涉及的八角、油茶等经济林面积近50万亩,甘蔗10万亩,因在保护区范围内,无法修建生产运输道路、护林路网,造成农业、林业产业发展极为困难,群众收入低,与国家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相背。对此,自治区根据财政部、国家林业局《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财农[2009]381号)的精神,给予了14.75元/亩的公益林补助,并在此基础上增加了5元/亩的保护区公益林补助,使得种植户每年能够得到一定的种植收入补助,但该项补助仅限于保护区内被认定为公益林的,方有补偿,而非公益林的农户种植林无补偿。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进步发展,保护区内的群众收入低,且当前给予种植户的补助额度已无法满足群众的生产生活需求,部分非公益林的农户种植林无补偿问题日渐凸显,现恳请市人民政府督促林业部门协调上级相关部门和大王岭保护区,给予适当提高保护区内的公益林补助资金。

  承办单位: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