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任 委 员:覃纪腾(壮族)
副主任委员:韦林平(壮族)
委 员:邓锡皇(壮族) 杨雅晴(女,壮族) 黄春雪(女,壮族) 黄家弦(壮族) 梁厚华(壮族)
负责协助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城建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方面的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活动;组织对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法规案进行审议,提出审议意见提交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和参与立法项目调研、论证等工作;调查了解政府执行经市人代会批准的社会发展计划中有关城建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重大项目实施情况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城建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的重大决定、决议情况;向人代会或常委会提交本专委职权范围内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以及社会广泛关注问题的议案;认真督查部门办理市人代会议案和市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促进整改落实;严格依照法律和程序,听取政府相关专项工作报告和向政府及其部门进行询问;审查同本委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对其中与宪法和法律法规相抵触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告;加强与自治区、各市、基层人大城建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机构和人大代表的工作交流,主动征求和听取意见;完成上级人大、市人代会及其常委会以及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内设办公室,正科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