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任 委 员:李正生(壮族)
副主任委员:梁思娟(女,壮族)
委 员:冉艳丽(女) 李维干 肖有福(壮族) 佘秋艳(女,壮族) 唐秀基(壮族)
负责依照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做好历史文化保护立法调研工作;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案和其他重大事项议案等。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组织开展执法检查、调研和视察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市人大常委会决策参考。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有关教科文卫领域专项工作报告,对重大问题开展询问或质询,听取受质询机关的答复,并提出审议报告。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跟踪督办交由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承办的教科文卫领域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促进其整改落实。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和各县(区、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教科文卫领域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对与法律法规有抵触的,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市人大常委会提出改变或撤销的建议意见。加强与省、各市、基层人大教科文卫工作机构和人大代表的工作交流,主动征求和听取意见。办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及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办公室,正科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