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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加强扬尘污染防治

www.gxbsrd.gov.cn  2021-12-15 10:02  阅读:231741次  作者:罗 霞 黄子媚  编辑:班洁  来源:右江日报 
护蓝天白云 让尘埃“落定”

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加强扬尘污染防治


  随着百色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城乡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在大力推进中心城区扩容提质的过程中,建设单位的不规范施工、物料运输车辆的随处遗撒等造成了严重的扬尘污染问题,对全市人民的生产生活带来很大影响,社会各界对此普遍关注与热议,迫切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治。在此背景下,市人大常委会将《百色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工作提上了日程。

  经过前期的多番论证后,2020年12月25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一审期间,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就法律文本的条例结构、规范对象、职能界定、主体责任、区域差异、处罚措施、法律责任等进行了深入推敲,并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会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城建环资委的初步审查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通过实地调研、座谈、论证等多种方式全面听取各方面意见,对草案作了进一步修改。

  2021年6月28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二审后,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深入右江区、田阳区、平果市、田东县等实地察看扬尘污染防治情况,并在百色人大网刊登了草案全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今年6月和10月先后两次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协助下,邀请立法专家召开论证会,对草案进行专题论证。多次与政府相关部门研讨,综合各方面意见建议后,对《条例》(草案)逐条修改完善。

  2021年11月22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条例》(草案)。根据立法工作程序,《条例》(草案)将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颁布实施。这将是我市首部治理大气污染的法规,为全市扬尘污染防治提供有力法律保障。

  为了便于社会知晓和执行,根据我市大气污染源颗粒物解析成果,《条例》对“扬尘污染”的范围做了明确界定,并规定由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确定重点扬尘污染源单位名录,向社会公布。同时,为了对我市扬尘污染违法行为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条例》在明确主管部门管理职责外还扩展了公众参与的范围,并区分不同主体参与的内容。一是建立《条例》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二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等应当开展扬尘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普及扬尘污染防治科学知识,鼓励和引导公众参与扬尘污染防治;三是要求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扬尘污染防治信息化建设;四是规定负有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日常巡查制度。

  法律责任方面,为增强条例刚性,填补上位法空白,《条例》根据我市扬尘污染防治需要,对重点扬尘污染源单位、园林绿化施工和养护作业违反相关规定措施明确相应法律责任。同时,在上位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运输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矿石、石灰、水泥、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在城市建成区内未采取密闭化运输的,也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口罗 霞 黄子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