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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百色市驾校规范管理的建议

www.gxbsrd.gov.cn  2013-09-06 09:22  阅读:672036次  作者:  编辑: 罗名斯  来源:广西百色人大网 

建议编号:058
领衔代表:黄志荣(靖西县代表团)

关于加强百色市驾校规范管理的建议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汽车消费已逐步走进了千家万户。学习掌握驾驶技术、成为一名合格的驾驶员是现时社会人们的热衷追求。由此,驾校成了当前的热门,也成了一些人挣钱的门道。但目前我市对驾校的管理不是很规范,驾校自身建设也存在诸多问题,据调查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不少驾校受利益驱使,只要交钱就让挂靠办学,招收学员;对挂靠的车辆、教练员的资质缺乏严格的审查,缺乏实质性的管理,这些不合格驾校,已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学驾秩序。

  二、有的驾校没有固定规范的训练场地,学员训练是打游击,不少把市区道路当作自家的训练场。

  三、由于学员数量增加过快,目前我市各驾校普遍存在教练员短缺现象,教练员每辆车每年带学员严重超标,造成教学训练顾此失彼,教练员授课时投机取巧,应付考试,造成了学员的课时严重不足。此外,不少教练员因理论知识少,只重视考试通过率,而忽略实用技能教练,很多学员取得执照后,连方向盘和离合器的正确操作方法都不会,结果造成其所教出的学员成为“马路杀手”,这是交通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之一。

  四、由于行业竞争的异常激烈,个别驾校只看重经济效益,违背诚信原则,巧立名目,额外收取学员练车费用,如学员拒交费的,根本不给你上车训练的机会;由于监管不力,个别教练员利用这一漏洞,在教学训练中向所培训学员“吃、拿、卡、要”,有的故意刁难学员,去年在靖西就出现学员与教练因选送到市考试存在不公而发生争执,殴打教练致肋骨断几根的事件,严重损坏了驾校声誉,在社会中产生了不良影响。

  上述问题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为了营造一个良好的学驾氛围,让驾校真正能发挥其职能,造福于社会以及维护广大学员的合法权益,向市人民政府及有关市直主管部门提出以下建议:

  一、主管部门应依据有关法规、条例,尽快制定出台切合百色实际的驾校管理办法。强化法人职责,对驾校的办学条件、从业资质、培训内容、训练场地、教练车辆以及学员应完成的学时等有更明确的规定和要求。

  二、驾校应进一步明确收费标准及所含项目。驾校与学员之间应规范统一签定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特别是违约责任。

  三、驾校要加强对教练员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教育,公正平等对待每位学员,防止厚此薄彼,教练要执证上岗,公开举报投诉电话,防止驾校教练员“吃、拿、卡、要”等不良行为的产生。

  四、建立教练员年度考核制度,严格实行执证上岗,以保证教学质量,增加安全系数。对那些学员反应大,品格低劣,年度考核累计两次不合格的应取消其教练资格。

  五、对教练车辆应有严格的要求,按时进行年检,对不合格的车辆应注销其牌照,严禁将故障车作为考试车,确保人员、交通安全及公正。

  六、对百色全市驾校及其报名点、训练场地作定期或不定期全面检查评估,并向社会公布,以便公众选择和监督。同时主管部门还应加大日常监督管理和检查力度,对违规驾校及教练员应加大处罚力度。对不符合的条件驾校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应予取缔。

                                                                                                      分类:B

对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百交函(2013)157号

黄志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百色市驾校规范管理的建议》提案,现答复如下:

  一、交通部为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维护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秩序,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6年第2号)及《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2012年又新出台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对驾驶员培训机构的办学条件、从业资质、培训内容、训练场地、教练车辆、培训学时等都有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

  二、驾校收费已经实行市场化,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必须经过物价部门审核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物价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三、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每年都对驾驶员培训机构进行质量信誉考核,其中就包括了对教练员的考核;要求教练车每年进行两次二级维护、一次车辆技术等级评定,不合格的车辆不能作为教练车;每年对驾驶员培训机构开展的专项检查不少于两次,每月还进行日常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开业条件的都要进行停业整改。目前,自治区正在酝酿出台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诚信考核办法来进一步规范教练员行为。

  四、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是道路交通安全的源头,因此,我局一直努力提高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水平。为了改变落后的监管手段,不断提高驾驶员培训质量,倡导安全文明驾驶,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以营造和谐社会氛围,根据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运输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桂公转[2012]19号)的要求,我市将于2013年6月启用机动车驾驶人计时培训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为“计时培训系统”)。计时培训系统的核心是学员培训动态监控系统,理论教学部分通过视频监控录像进行培训监督,驾驶实际操作部分通过每辆教练车安装一台具有ID卡学时记录、视频、监控、卫星定位功能的行车记录仪,实现实时自动产生传输教学学时的记录,以实现对教学全程信息化实时监控的要求,严格驾驶机构避免违规教学,擅自减少学员学时的情况。同时,计时系统还可对教练车实行统一登记管理、对教练员的日常教学行为进行记录,使对教练车、教练员的管理更规范化。计时培训系统的启用,将使我市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走向更规范化、科学化和信息化的轨道。

  您提出的建议很好,我局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中将注意采纳,感谢您对我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

                                                                                                 百色市交通运输局

                                                                                                   201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