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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人民法院立案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www.gxbsrd.gov.cn  2013-07-24 12:59  阅读:656663次  作者:  编辑:马 琳   来源:广西百色人大网 

关于全市人民法院立案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2013年7月24日)

  按照百色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工作要点的安排,5月中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其弟带领市人大法制委和相关县(区)人大常委会领导组成的调研组,采取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全市人民法院的立案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分两个小组分别到右江区、田东、德保、靖西、那坡、田林等县(区)召开有政法委、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单位及部分群众、律师参加的座谈会,听取当地人民法院对立案工作情况的汇报,实地查看田林县、那坡县人民法院立案大厅,走访部分村屯、社区和律师事务所,6月3日在百色城召开市直单位座谈会。同时,还委托其余6个县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人民法院立案工作进行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两级人民法院共有立案庭13个,干警总数86名。两年来,两级人民法院把立案部门作为法院的窗口和形象,以“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品德高尚、服务一流”作为立案法官队伍建设的目标,有力推进了人民法院立案工作开展,取得较好成绩。两级人民法院审查立案41000多件,接待办理诉讼和非诉业务、法律咨询每年约6000余件,审理管辖、不予受理案件每年20余件,立案调解民商事案件年均10800余件。两级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定时间内立案率和立案变更率两项硬性指标2011、2012年连续两年均列全区前列。
  
  在这次调研中,调研组共发放收集调查问卷表314份,从统计情况来看:不同年龄、不同文化层次、不同职业的人民群众,有97%以上群众对人民法院的立案效率感到满意,有95%以上对当地人民法院立案工作及时、公开、透明比较满意。
  
  二、主要工作措施
  
  全市人民法院的立案庭全面贯彻“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积极推进立案改革,办案效率和质量明显提高。主要措施:
  
  (一)坚持依法立案,强化机制建设,保障群众合法诉求。我市各级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中,严格做好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起诉证据、诉讼请求、案件管辖权等方面的审查工作,做到及时立案、审理、结案、归档,提高了立案工作效率。为进一步规范立案机构的服务和管理,人民法院先后制定了《首问负责制度》、《文明接访制度》、《诉讼通报制度》、《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立案工作流程》、《诉讼风险告知书》等15种规章制度。立案庭还将当事人权利义务、受理案件的条件、诉讼流程、相关法律文书范本及风险提示等信息在立案时提前告知当事人,方便了群众正确行使诉讼权,保障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权益。
  
  (二)坚持能动司法,打造为民之窗,提高服务职能。一是实行“柜台式”立案。对法律关系较为简单或一些传统的民商事纠纷案件采用“一站式”立案服务,即:只要当事人手续齐全,做到一次立案。二是推行“远程式”立案。人民法院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方便当事人预约立案。如右江区、那坡县人民法院受理立案预约后由立案法官上门办理立案手续。三是设立“绿色通道”立案。对下岗职工、老弱病残、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的当事人,以最快速度立案。四是开通司法救助。司法救助的范围逐年扩大,救助对象不断放宽。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年至2012年对老弱病残人员、下岗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以及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实行诉讼费用的缓、减、免达82.64万元。
  
  (三)坚持调解优先,积极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认真开展诉前调解。人民法院在办理立案时,根据案件进行繁简分流,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通过组织证据交换、宣讲法律法规政策等多种方式,将一批案件先行消化,缓解庭审压力。如:右江区人民法院将裁判权引入立案调解工作,实行案件繁简分流的审理方式,建立了速裁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了审判效率,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二是认真做好申诉信访工作。在信访工作中实行“诉访分离”,对于正在诉讼程序中的信访案件,安排由庭室相关办案人员具体接待;对诉讼程序终结的案件,安排原审判庭庭长、承办法官进一步接访答疑,提高了初访接谈的息诉率,增强了审判和执行法官对申诉信访的预防意识。通过这些有效的工作,市中级人民法院、田阳县人民法院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立案信访窗口”。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综合素质,树立立案法官权威。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高立案法官的政治素质和大局意识。全市人民法院深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等主题教育活动,在立案“窗口”建立了《文明接待制度》,严格执行《立案人员岗位职责》,从制度上强化立案法官的岗位意识和职责意识,牢固树立规范执法、公正执法的思想,自觉践行司法为民。二是加强业务能力建设,不断强化立案法官的业务素质。通过庭审观摩、技能竞赛、专家授课等多种形式,加强对立案人员综合能力的培养,使全市人民法院立案法官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三是加强廉政建设,促进司法廉洁。不断加大立案法官廉政监督力度,严格落实违法立案责任追究制度,形成了用制度规范行为,用制度管人管事的有效机制。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立案工作的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由于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权利义务、诉讼流程、诉讼费收取、相关法律文书范本的宣传力度欠缺,使诉讼群众不了解法院内部工作流程,出现部分当事人对诉讼流程、案件管辖以及所需提供的资料不清楚的现象,导致当事人多次往返法院,让群众觉得法院立案难。
   
  (二)立案审查标准有待进一步统一。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日益增多,而规范立案审查标准的法律及司法解释却相对滞后,有关立案范围和立案条件规定较为原则,标准不统一,尺度难以把握,“同案不同立”、“该立不立”等问题在一些法院仍然存在。如: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纠纷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农村对集体经济的分配有自主决定权,各地的情况不同、分配方案也不同,而国家目前法律没有统一标准,造成法院处理此类案件不能统一裁定。因此,出现“同案不同立”的现象。农村土地征地补偿、企业改制过程中遗留问题等社会热点、难点和敏感案件以及涉及行政机关的非诉案件法院均难以立案,造成了群众认为告状无门,而走上访这条路。
  
  (三)工作机制创新有待进一步深化。一是与相关部门协调机制不够健全,一些部门和单位将不属于法院立案管辖范围的问题引导当事人到法院起诉。二是信访终结机制的不健全和不完善,使无理缠访、群访等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人民法院立案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四)法官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有的立案法官对能动司法的认识不到位,群众观念淡薄,责任心不强,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效率不高,服务群众的观念和司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立案法官对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学习不够,存在立案把关不严、案由不准确、立案变更率较高。个别还存在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情况,群众对司法不公、不廉等问题仍有反映。
  
  四、几点建议和意见
  
  为进一步推动人民法院的立案工作,真正实现“阳光司法”、“司法为民”的目标和宗旨。为此,提几点建议和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司法为民意识。立案工作作为人民法院审判工作中的前沿,是人民群众直接接触法院的第一道窗口,法官工作的好坏、服务意识的强弱直接影响到人民法院的形象。因此,全市法院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和加强立案工作,把立案工作作为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保障司法公正与效率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进一步配强配齐法院立案庭人员,认真研究解决立案庭工作人员的信访津贴等实际问题,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二)统一立案标准,着力规范立案程序。要统一全市人民法院的立案标准,对立案条件、立案范围、是否应当立案要严格统一、规范,把握好同类型案件立案的标准,力戒“同案不同立”、“该立不立”等问题的发生。要严格依法立案,规范立案程序管理,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做到快速立案,应立则立,切实维护司法权威。要加强对基层人民法院立案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对一些疑难、复杂和敏感的案件,要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形成比较成熟的立案工作指导原则和意见。
   
  (三)加大立案工作的宣传力度,推动立案工作深入开展。要加大人民法院立案工作和与立案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深化宣传形式,扩大宣传影响与效果,注重总结和推广立案工作中的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对在社会上有影响的案件要公开立案信息,增强立案工作的公开度、透明度,通过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和支持人民法院立案工作,改变目前群众观念上存在的法院“难立案”状况。
   
  (四)创新工作机制,积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要进一步健全人民法院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加强科学管理,提高立案的及时性准确性。要进一步建立与政府及各有关部门之间的协调协作机制,形成工作衔接、信息互通的良好局面。要完善公民代理机制,规范公民代理行为。要进一步完善立案调解机制,注重调解协议履行率、执行兑现率的提高,防止片面追求调解率而导致案件久调不决。要进一步完善申诉信访工作机制,加强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民间调解相结合的联动机制建设,有效分流和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五)加强队伍建设,树立立案法官良好形象。要进一步加强立案法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建设,强化司法为民理念,增强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诉权,树立人民法官为人民的良好形象。要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切实防止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要严肃工作纪律,着力解决一些立案法官群众观念淡薄、工作作风简单粗暴、责任心不强、效率不高等问题,不断提升立案工作的公信力和立案法官的权威,为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