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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奖励扶助政策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

www.gxbsrd.gov.cn  2013-06-04 13:14  阅读:655754次  作者:  编辑:马 琳   来源:广西百色人大网 

关于全市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奖励扶助政策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2013年6月4日)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于2013年5月在我市范围内开展对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调研。5月13—17日,调研组深入右江区、田东县、靖西县、凌云县的计生局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部分乡(镇)计生办和计生服务所、村计生服务室、企业,并走访了部分计划生育户和计划生育贫困户,对计划生育贫困家奖励扶助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进行现场调研。通过采取实地查看、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听汇报、专题询问和现场走访计生奖励扶助户等方式进行调研,实地了解当前我市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的落实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成效
  
  (一)领导重视,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奖励扶助政策体系不断完善
  
  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对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十分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认真落实配套资金,强化落实措施,细化工作责任,加大责任追究,确保各项计划生育贫困家奖励扶助政策落到实处。并且把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的兑现落实工作纳入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和绩效考评内容,进一步完善了人口计生目标责任管理,健全了党政领导、相关部门、人口计生“三条线”考核机制,有力促进了人口计划生育各项政策措施的全面落实。各县(区)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并且结合当地实际,出台了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和一系列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奖励帮扶措施。市人口计生委、扶贫办、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等部门也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能,给予计划生育贫困家庭相应的优惠政策倾斜。目前,我市已经基本形成了涵盖“奖励、扶持、优惠、救助、保障”等多层次、多元化的计划生育贫困家奖励扶助政策体系。
  
  (二)广泛宣传,为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的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我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充分利用报纸、标语、电视、广播、节庆、歌圩、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加大对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的宣传,广泛深入宣传对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实行奖励扶助的重大意义,让人民群众及时、全面、准确了解国家的奖励扶助政策,形成实行计划生育光荣的良好社会氛围。通过广泛宣传,使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传统的生育观念发生了可喜转变,激发了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内在动力,增强了群众响应实行计划生育的国家号召的自觉性,有力地推动了全市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奖励扶助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扎实工作,推动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的落实
  
  2012年我市家庭总数995517户,其中计划生育家庭户660714户,占总户数的66.37%。全市贫困家庭432270户,占总户数的43.42%;计生贫困户282544户,占贫困户的65.36%。按照国家新的扶贫标准,我市扶贫对象有169.5万人,占全市农村人口的48.6%。其中,计生贫困家庭人口107.6万人,占全市贫困人口的63.48%。到2012年末,全市落实专项扶贫项目的贫困家庭158565户505707人,其中落实专项扶贫项目的计生贫困家庭为135308户464669人,分别占落实项目户和人数的85.33%和91.88%;落实专项扶贫项目资金34929.29万元,其中落实计生贫困家庭扶贫开发项目资金31297.76万元,占89.60%。据统计,2012年全市共减少贫困人口20.34万人,减幅12%,其中计生家庭减少贫困人口18.42万人,占全市减少贫困人口数的90.56%,减幅17.11%。这些成效的取得,主要是落实了以下几项政策:
  
  1.认真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2005年国家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实施以来,全市通过层层动员,严格审核把关,强化监督等方法,按照自治区制定下发的相关奖励扶助实施方案,从调查摸底到三级公示,逐级审批,入网,办理证件,发放存折等程序,尽量做到奖扶对象不漏不错。至2012年12月止,全市共确认奖励扶助对象14596人(国家政策8806人,自治区政策5790人),奖扶资金1395.71万元。
  
  2.较好地落实人口计生优惠政策。为切实落实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全市加大投入,保障经费,保证了独生子女保健费、非财政拨款企事业单位和无业计划生育家庭退休后享受提高待遇人员经费、计划生育贫困家庭扶贫项目资金及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结扎户代缴新农合经费等各项经费的兑现。2012年,全市兑现独生子女保健费60172户(农村38720户),投入经费722.06万元(农村464.64万元)。年度兑现非财政拨款企事业单位和无业计划生育家庭退休后享受提高待遇人员5884人,金额516.30万元。为100609个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结扎户321949人代缴新农合1931.69万元。年内享受扶贫项目的计划生育贫困家庭135308户464669人,项目资金达31297.76万元。
  
  3.各级各部门较好落实对计生家庭奖励政策。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实施各项惠民政策中,对计划生育贫困家庭或诚信计生户进行优先优惠。如,2012年,市林业部门把对计划生育家庭或诚信计生户的帮扶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在举办的20多次林业技术培训班中共培训计生贫困家庭或诚信计生户共1300多人次,占培训总数1600多人次的81%;帮助20多万户计划生育家庭发展林下经济,补助珍贵树种120多万株给诚信计生户;安排1800多万元给7200多户计生贫困家庭或诚信计生户建设农村能源沼气池。市教育部门除了全面兑现计划生育家庭子女就学优惠政策外,2012年对全市高中3898名诚信计生户女生发放每人1000元补助金。为210人普通高校本科学历贫困家庭每人资助5000元,其中诚信计生户190人。市扶贫办年内协调金融部门发放扶贫贴息贷款1亿元,共7000多户,其中实行计划生育的困难户6300多户。完成大石山区贫困家庭子女职业教育3000人次,其中诚信计生贫困户2900多户。完成贫困村劳动力转移培训4197人次、完成农民实用技术培训32802人次,分别惠及诚信计生户1900多和16000多户。市民政局对诚信计生贫困家庭给予享受低保优惠政策,独生子女保健费、计划生育奖励和扶助金均不计入申请低保救助的家庭收入,全市享受低保的计划生育贫困户8334户共22246人。市人社局在就业创业援助行动中加强对计划生育贫困家庭的援助,共培训计划生育贫困家庭群众7309人,并拿出10万元作为流动人口创业项目扶持金,帮助计划生育流动人口贫困家庭创业。市扶贫办、市妇联、市人口计生委在联合实施“广西扶贫巾帼励志班”活动中,将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子女作为重点,750名学生中有686名学生是诚信计生家庭子女。2012年新招生400人中有375人为诚信计生家庭,委托百色农校招收的男儿自强班学生400名,有360人是诚信计生户子女。
  
  4.实施“生育关怀”救助行动成效显著。一是全市12个县(区)已为76549户计生家庭投保,投入保费229.65万元。2012年拨出办理理赔案659件,赔付金额138.25万元。那坡县还从财政拿出补助经费20万元为参保双女户的另一个女孩和独生子女再投一份保险。二是全市2012年上报小额贴息贷款扶持2102户,共办理贷款3835.97万元,为计生贫困家庭发展“短、平、快”生产项目提供资金保障。三是开展“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试点工程在隆林、田林县开展,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每年均使受助家庭人均年增加收入1000至1600多元。
  
  (四)群众生育观念进一步转变,稳定了低生育水平
  
  我市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折不扣,在做好稳定低生育工作水平的同时,高度重视计划生育贫困家庭的民生工作,确立了全市计划生育工作由“处罚多生”向“奖励少生”转变的指导思想,树立了良好的责任政府形象。实施奖励扶助制度后,大大增强了计划生育政策的感召力,对“养儿防老”的传统思想产生了巨大冲击,激发了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内在动力,群众的生育观念发生了可喜的变化,生育决策更加理性,群众真正体会到了实行计划生育的光荣,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保证了各种计划生育优惠和奖励政策健康稳定地实施,也为遏制出生性别比升高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奖励扶助制度的实施在社会各界产生了强烈反响:广大群众一致认为这项制度是深得民心的德政善举;奖励扶助对象深切地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门协作机制不够健全。部门在制定和落实惠民政策中,一些政策没有对计划生育贫困家庭优惠、优先和倾斜,如征地拆迁,还存在按“人头”计算的分配方式,存在计生家庭实际上“少生孩子吃亏”的情况。对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各相关部门都强调按各自上级部门的文件办,协作配合不够;没有整合有限资源,扶助资金分散,扶助成效不明显。
  
  二是宣传工作不够深入。不同人群的认知情况也有明显差异:如村干部对奖励扶助制度普遍比较了解,但也有些群众知之甚少;老年人群特别是奖扶对象了解较多,而育龄人群特别是年轻人群了解程度不高或不太关心。
  
  三是政策兑现需进一步加强。现有奖励政策规定无业人员由属地人民政府兑现独生子女保健费。由于国企改制企业职工身份置换后,属地政府难以确定身份置换后的企业职工,是否是城镇无业人员难以确定,给兑现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由于部分私营企业人员流动性大,有的企业不愿意按政策兑现计划生育奖励政策。
  
  四是奖励扶助制度长效机制亟待建立和完善。我市尚未出台市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各有关部门职责不明,责任不清,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的落实工作未能完全形成合力。
  
  三、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
  
  做好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的落实工作,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的落实工作作为奖励、扶助、关爱计生家庭的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真正把这项为民、利民的德政善举办成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和“阳光工程”;让计生家庭、特别是计生贫困家庭在社会上有地位,经济上得实惠,生活上有保障。
   
  (二)进一步深化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的宣传,不断扩大社会影响
  
  要继续把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的落实作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开展好丰富多彩、贴近群众的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知晓率,努力扩大社会影响。同时,还要注重宣传形式、载体的选择与创新,找到效果好的途径和方式,提高宣传工作效率。
  
  (三)加强部门协调,进一步提高奖励扶助政策实施成效
  
  整合部门资源,构建“政府主导、部门支持、社会关爱”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作协作机制。各部门在制定相关奖励扶助制度和政策时,把计划生育贫困家庭作为扶持的重点统筹考虑,互相协调。人口计生部门要牵头落实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扶助制度;扶贫部门要认真做好农村计划生育贫困家庭的帮扶工作;民政部门要对计划生育家庭实施救助,把计划生育家庭优先纳入社会保障;教育部门要对农村独生女入学给与降分优待,对农村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子女入学给予学费减免和奖励。财政、劳动保障、农业、卫生、妇联等单位,要积极制定和实施有利于计划生育贫困家庭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不断扩大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覆盖面。
   
  (四)结合上级奖励扶助政策,尽快出台百色市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奖励扶助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市政府应尽快出台具有百色特色的统一的计生奖励扶助办法,建立计生国策与各部门普惠政策相衔接机制,让计生家庭、特别是计生贫困家庭享受到更多的优惠政策,增强利益引导,推动计生融入民生大局,促进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健康发展。
   
  (五)进一步加大投入,为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的落实提供保障
  
  随着广大干部群众实行计划生育自觉性的提高,独生子女父母家庭逐年递增,奖励兑现所需资金越来越多,除了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奖励扶助政策要100%的按时兑现到位外,各级财政要按中央、自治区的要求,把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并逐年加大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经费在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的预算比例,确保奖励扶助政策落实到位,解决好计生贫困家庭的实际困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