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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执行情况的调研报告

www.gxbsrd.gov.cn  2013-11-22 13:43  阅读:661572次  作者:  编辑:马 琳   来源:广西百色人大网 

关于全市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执行情况的调研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2013年11月22日)

  根据百色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工作要点,10月10—12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阙建林、党组成员黄五同分别率2个调研组对全市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调研。为了解和掌握不同类型县区的投资进度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调研组选取了田阳、田东、田林和德保等四个具有代表性的县作为调研地点,采用实地查看项目和听取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情况汇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调研活动。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2012-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执行基本情况
  
  (一)项目开工情况
  
  截至2013年9月30日,我市2012—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共计3264个,其中2012年2014个,2013年1250个,涵盖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民生工程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交通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社会事业、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建设、自主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公检法司基础设施建设等七大类别。2012年已开工建项目2014个,开工率100%;2013年已开工项目1100个,未开工150个,开工率88%。       
   
  (二)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落实情况
  
  1.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计划下达投资28.71亿元。其中中央投资16.24亿元,到位16.19亿元,到位率99.7%;自治区财政配套1.79亿元,到位1.79亿元,到位率100%;市县财政配套5.69亿元,到位3.17亿元,到位率55.7%;银行贷款8639万元,到位5859万元,到位率67.8%;业主自筹3.61亿元,到位2.38亿元,到位率65.9%。
  
  2.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计划下达投资15.51亿元。其中中央投资8.31亿元,到位8.26亿元,到位率99.4%;自治区财政配套7739万元,到位6674万元,到位率86.2%;市县财政配套3.03亿元,到位1441万元,到位率4.8%;银行贷款5500万元,到位2100万元,到位率38.3%;业主自筹2.86亿元,到位7926万元,到位率27.7%。
  
  (三)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拨付情况
  
  1.2012年项目资金拨付情况。截至2013年9月30日,累计拨付到项目的中央资金为15.86亿元,拨付率97.7%。市本级及十二个县(区)拨付率均达90%以上。市本级、田阳县、田东县、乐业县和田林县拨付率达到100%,最低的为隆林91.77%。
  
  2.2013年项目资金拨付情况。截至2013年9月30日,累计拨付到项目的中央资金为5.77亿元,拨付率49.3%(依据财政部门对账单数据)。未完成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财政桂发改投资〔2013〕1161号要求在9月底完成全年资金支付进度60%的目标,相差10.7%。市本级及十二个县(区)拨付率最高为市本级61.8%,拨付率最低为平果县10.2%。已完成60%目标的有6个,分别是:市本级61.8%,右江区61.2%,德保县60.9%,那坡县60.7%,隆林61.4%,西林县61.3%;没有完成目标的县有7个,分别是:田阳县15.7%,田东县55.2%,平果县10.2%,靖西县54.3%,凌云县39.5%,乐业县55.1%,田林县36.1%。
   
   二、影响项目推进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前期工作有待加强
  
  1.起步晚。我市大部分项目对中央资金依赖程度高,通常都是投资计划下达后才开始做初步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中央投资往往是每年的下半年才下达,比如2013年,下达时间主要集中在8、9月,从而大部分项目前期工作都是从下半年开始的,起步时间比较晚。
  
  2.周期长。项目前期审批工作周期长。中央投资计划下达后办理初步设计等相关前期工作,中小型项目至少要花一到两个月,大型项目至少要花三到六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从而导致项目资金到位后不能及时开工。
  
  3.不规范。部分项目前期环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图审、预算编制和招投标等工作未按规定时序要求逐项办理,材料不规范,影响项目进度。
  
  (二)重项目争取,轻项目建设管理
  
  部分项目业主存在盲目争取项目和资金现象,对项目的建设、管理程序不了解、不熟悉,造成项目投资计划下达后,办理审批、规划、土地、建设等各项手续缓慢,应该申请拨付的资金没有申请,项目发生变更事项未及时履行变更手续等等,影响了项目的建设进度。
  
  (三)市县地方资金配套压力大
  
  从全市2012、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执行情况相关数据看,市县地方配套资金与中央投资资金、自治区财政配套资金相比,到位率明显偏低。如:地方政府2012年项目配套资金到位率为55.7%;2013年项目配套资金到位率为4.8%。市、县(区)政府配套资金筹措缺口大、资金落实压力大,在一定影响了项目的推进。
  
  (四)项目资金拨付率低
  
  我市2012、2013年连续两年获得的中央预算内资金均排在全区第二位,但是资金拨付情况却不理想,去年9月拨付率曾排在全区倒数第五位,今年6月曾排在全区倒数第一。主要原因有:一是地方项目实施进度缓慢,由于基本建设资金的拨付必须按照基建程序、工程进度来拨款,因此,项目建设进度慢,资金的拨付相应也慢;二是部分县(区)资金审核拨付效率低,拨付流程繁琐,审核时间过长,影响资金拨付效率;三是部分县(区)财力困难,国库资金不足,影响地方配套资金的拨付和兑现。
   
  (五)影响项目推进的其他因素
  
  一是受征地、拆迁以及用地指标等影响,致使项目无法开工或者不能及时开工;二是前期工作与地方规划衔接不够,或者地方规划质量不高,导致项目建设地点变更,重新办理用地手续,延误项目开工时间;三是受施工客观条件限制,项目推进速度慢,如涉农项目受天气、种植季节等影响,基建项目受水、电、路等条件制约,影响工程进度;四是自治区系统统一招标项目进度比较缓慢。
  
  三、意见和建议
  
  (一)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推进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进度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当前经济形势异常严峻复杂,通过投资拉动来实现经济的平稳增长,是地方政府的一项重要举措。相对全区其他地市来说,百色的中央投资资金占地方财政支出的比重很大。中央资金不仅是地方财力的重要补充,也是地方项目资金的重要来源。突出抓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工作,对改善民生和促进百色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面对当前项目建设总体推进慢的情况,各县(区)、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推进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进度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二)把握好国家政策,结合实际,科学谋划,切实加强项目基础工作
  
  在项目推进工作中之所以会出现影响进度的各种问题,归根结底,是因为项目基础工作不够扎实。项目的基础工作,不仅包括项目的前期工作,还包括对国家政策的研究、把握以及制定好具体完善的地方发展规划。只有认真研究、把握好国家的政策和资金的投资方向,结合本地发展规划,超前谋划和储备一批符合国家政策、发展前景好的项目,才会减少项目申报工作的盲目性,克服项目前期工作滞后的问题,才会有利于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以及项目建成后对改善民生和促进经济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突出抓好项目建设进度,促进项目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自治区发改委已明确要求今年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工率和资金拨付率达不到要求的,将视情况调整项目。这就意味着如果项目达不到规定要求,已安排的资金将会被调整或收回,甚至还会影响来年项目资金的争取。面对当前项目总体推进慢的情况,当务之急是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突出抓好项目建设进度。对尚未动工建设的项目,各县(区)政府、各部门要逐一分析查找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帮助项目单位尽快落实各项建设条件,推进项目及时开工建设;对已开工的项目,各级发改部门要加强协调调度与跟踪服务,及时了解和掌握项目动态,帮助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项目单位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建设的进度。
   
  (四)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快中央预算资金的拨付进度
  
  一是各级发改部门与财政部门要加强沟通、合作,督促项目单位抓紧时间,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及时向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二是财政部门要提高审核支付效率,缩短审核时间,提高资金拨付率。三是各个行业主管部门要优化审批流程,缩短资金拨付申请审核时间,配合财政部门尽快将资金支付给项目单位。四是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发改、财政部门要进一步认真研究,缩短拨付周期,简化审批流程,同时在项目资金的使用过程中优先使用中央补助资金。
   
  (五)拓展筹资渠道,积极落实地方配套资金
   
   各县(区)政府要积极拓展筹资渠道,采用多种方式筹集资金,如运用土地出让收益等各类政府性基金,或者利用政府融资平台,通过市场机制筹措资金等,充分挖掘地方财力,突出重点,优先保障落实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配套资金;各项目单位要主动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合作,积极争取金融机构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信贷的支持。
   
  (六)强化用地保障,解决项目落地难的问题
   
   一是各县(区)要细致分析征地、拆迁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研究方案,依法拆迁,依法补偿,突破征地、拆迁难题,确保项目顺利推进。二是各级国土部门要加大用地审批力度,用好用活土地政策,集中力量解决中央预算内项目用地问题。优先保障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大产业项目、重大民生工程及工业园区建设用地。三是加强土地储备,增加土地供应,确保项目落地。
   
  (七)健全各项工作机制,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1.建议实施奖惩机制。对开工率低、建设进度缓慢的县(区),将视情况采取调整投资计划、限制年度项目和投资申报等。对开工率高、建设进度快的县(区),将增加年度投资计划和项目。
  
  2.建议采取通报机制。建议市里每月通报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投资完成情况,并定期召开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执行进度工作分析会议,查找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制定对策,确保在年底前完成工作目标。
  
  3.建议启动约谈机制。对连续两次以上项目开工率、资金拨付率达不到自治区规定要求且在全市排名倒数的3个县(区)和市直单位主要领导由市相关领导进行约谈。各县(区)、各行业部门也要相应建立健全约谈机制,各县(区)政府主要领导约谈未开工、投资完成率滞后的项目业主,市直部门约谈投资完成率低的对应县(区)直部门。
  
  4.建议建立自治区系统统一招标项目追踪、协调机制。经常派人与自治区相关部门协调、督促,确保投资完成年度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