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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阳光公诉 现场答疑

www.gxbsrd.gov.cn  2014-04-07 09:46  阅读:655739次  作者:黄艳艳 代春银  编辑:马 琳  来源:右江日报 

   为深入推进“检务公开·阳光检察”工作,近日,市检察院举办“不支持抗诉案件公开答疑说理现场会”,就“陆某某故意伤害一案不支持抗诉”进行公开答疑说理,邀请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人民监督员参加。

  公开答疑说理现场会上,检察官听取了被害人家属“认为被告人陆某某是故意杀人,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抗诉请求后,承办人就本案的定性理由——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罪的区别作了通俗易懂地讲解,并强调因本案系婚姻家庭内部矛盾引起,被害人与被告人尚有正在上幼儿园的孩子,判处被告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刑罚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从法理和情理两个方面向被害人及其家属答疑说理。经过一个小时地促膝长谈后,终于得到被害人及其家属的理解。

  经答疑说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人民监督员也表示被告人的伤害行为并非蓄谋杀人行为,一审判决合法合理,同意检察机关的不支持抗诉决定,也希望被害人给予被告人一定的谅解。

  此次公开答疑说理现场会,是用老百姓看得见、信得过、听得懂的公开程序详细阐明了案件事实、处理过程和法律依据,是集法律解释和社会开导为一体的法律宣传活动,也是市检察院践行群众路线的方式。市检察院公诉科负责人表示,这样的公开答疑说理现场会,今后还要开展,以进一步提高检务公开透明度,提高检察执法公信力。□黄艳艳 代春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