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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法院民商事案件调撤率高达90.56%

www.gxbsrd.gov.cn  2012-07-13 10:44  阅读:777718次  作者:梁仓吾  编辑:黄珊  来源:广西法制网 

    今年以来,百色市两级法院结合“司法能力提升年”活动,狠抓民商事案件调解工作,把调解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的着力点和衡量法官工作能力、工作效率的标准,取得明显成效。据统计,今年1至6月,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结民商事一审案件7963件,结案7105件,结案率为89.2%。其中,调解、撤诉结案6434件,全市两级法院民商事案件调撤率高达90.56%,比去年同比上升3.46个百分点。其中凌云县、乐业县、田林县、西林县法院的调解撤诉率均超过95%。
  
    百色市两级法院高度重视案件调解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妥善处理好婚姻家庭、人身损害赔偿、劳动争议、房地产、涉农以及知识产权等民商事案件,多措并举,积极化解各类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一是推行全程全员调解。注重发挥整体优势,层层落实调解责任,形成人人重视调解、人人抓调解的工作格局。在调解案件时,法官根据案件不同情况熟练运用“缓和法”、“互换法”、“协商法”、“靠背法”、“说理法”五种调解方法。同时,注意掌握调解时机和调解手法的运用,力促案件调解。
  
    二是变消极坐堂断案为积极主动服务群众。全市两级法院开展“假如我是当事人”换位思考活动,教育法官接待诉讼群众要象对待自己的亲人一样,让群众切实感同身受司法的人文关怀。教育法官转变观念,彻底摒弃就案办案,机械办案思维定式,积极主动服务诉讼群众,设身处地为当事人排忧解难。
  
    三是开展裁判文书说理活动。针对当事人对诉讼法律知识的不同理解和掌握程度,开展裁判文书说理活动,通过辨法析理、法官释明法律,消除当事人对法律认知上的偏差和误解,让每一个来法院诉讼的当事人均胜败皆服,满意而归。
  
    四是完善诉前调解工作制度。规范诉调对接机制,建立健全诉前调解工作程序,鼓励当事人选择诉前调解方式解决纠纷,最大限度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便利、低成本服务。□梁仓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