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流探讨  >>  地方人大工作必须坚持的原则

地方人大工作必须坚持的原则

www.gxbsrd.gov.cn  2014-11-05 16:09  阅读:648148次  作者:凌祖壮  编辑:李兰相  来源:广西百色人大网 

                                                  田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凌祖壮

    我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党的十八大明确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作为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在开展工作中必须坚持原则,履行好职责,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的重要作用。

   
一、必须坚持党的领导

   
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担负着团结带领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任。地方人大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确保地方人大工作不偏向、不走调。

   
坚持党的领导,就要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与地方党委工作思路相符。要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任务,创造性地开展地方人大工作。地方人大工作主要是履行对“一府两院”监督权、地方重大事项决定权和地方人事任免权。在履行这“三权”过程中,一定要积极主动地接受党委的领导,很好地领会党委的工作思路,不能偏离党委的中心工作,通过人大努力工作,使党委的工作意图变为群众的意愿。

   
坚持党的领导,就要树立大局意识。要站在改革、发展和稳定的战略高度开展工作,既要坚持党的领导、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又要严格依法办事,履行人大工作职责,把党委意图通过法定程序变为人民意志;既要敢于依法对“一府两院”的工作进行严格监督,又要善于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既要参与党委的中心工作,又要切实做好人大的自身工作。要善于统筹兼顾,服务大局,把各项工作做好。

坚持党的领导,就要树立责任意识。人民代表大会及其机关工作人员要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职,负其责,真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树立人大的新形象。

   
二、必须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同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相适应的政权组织形式,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符合中国国情。因此,我们必须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的作用。

    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要体现人民当家作主。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人大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既要对人民负责,又要受人民监督,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使人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广泛的民主、自由和权力。人民代表大会要聚民心、纳民意,动员全体人民以主人翁的精神,积极投入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为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积极带领群众团结协作,艰苦奋斗,开拓创新,推进地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要切实履行好人大职责。要依法履行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从实际出发,对“一府两院”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在监督中既要肯定工作成绩,又要指出存在问题,并分析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要求限期改正,确保监督扎实有效,促进工作开展。要善于实地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并科学综合分析和归纳,切实履行好重大事项决定权,确保地方重大事项的决定准确无误,发挥应有作用,达到预期目标。要通过任前了解、法律测试、任职表态、审议表决、任后监督等方式,履行好人大人事任免权,实现党委的意图和人民的意愿相统一,确保人大任命的领导能胜任该职务,并发挥很好作用。同时,要根据需要开展调查、调研等活动,对各项工作进行了解和监督,使人大监督能真正有效。

    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要充分发扬民主。一是建立信息公开制度,确保人大代表的知情权,增加人大工作的透明度;二是健全完善选举制度,保证人大各项选举合法,不出现违法违规现象;三是坚持重大事情集体讨论,避免“一言堂”现象;四是广开言路,善于纳谏,工作上经常征求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地进行。

   
三、必须坚持依法治国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这对加快法治建设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作为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就要带头坚持依法治国,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

   
要用法治思维创新人大工作。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增强依法治国理念,做到立法、执法、守法、监督法律实施等多方面的统一。要用法治思维创新人大监督工作,明确监督对象,找准监督内容,理顺监督程序,注重监督效果,实现人大监督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有效推进政府依法执政和“两院”公正司法。要用法治思维创新人大立法,确保人大通过的重大事项的决定能合乎地方实际,规范工作程序,产生重大作用。要用法治思维创新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完善程序,掌握实情,注重履职能力,充分尊重常委会每一位组成人员的意见,确保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按法律程序进行。

    要用法治思维健全地方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地方人大常委会会议是人大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地方的很多重要事项是通过地方人大常委会会议来决定的。因此,要用法治思维健全地方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对会议召开时间、参加人员、列席人员、主持人、记录人、会议日程和议程、会议重要内容等,会前都要作充分准备和周密安排,对会中的审议重点、发言顺序、表决、会议小结等都要按照程序进行,对会后的贯彻落实、实施等都要作出科学安排和部署,确保地方人大常委会会议质量。

    要用法治思维创新执法检查。执法检查是地方人大常委会加强法律监督、推进宪法和法律在本地区得到遵守的重要手段和有效途径。要用法治思维把握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的几个方面:一是把握好执法检查时间安排。年内要进行多少次执法检查,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安排,避免随意性。二是把握好执法检查重点。要围绕党的工作重点和地方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围绕法律法规在实施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选择执法检查内容,把握执法检查重点。三是安排好执法检查程序。对检查组人员构成、检查时间、检查方式等都要做好安排和策划。四是写好书面报告。对检查了解到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提出意见和建议、限期改正等要形成书面报告,并交给被检查的单位,一起把执法工作做好。五是跟踪检查。执法检查过后,还要对执法部门进行跟踪检查,看看对方是否已经改正存在问题,是否产生效果,是否达到预期目的。

    四、必须坚持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 

    今年9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关键在于它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实现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是人大工作必须坚持的重要原则。

    坚持代表人民群众利益,就要走群众路线。要树立党的群众路线观,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要密切联系群众,把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要为代表知情知政提供信息,保障代表的知情权,为代表知情参政提供良好的平台。在立法、监督、调研、信访等各项工作中,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不能脱离群众,脱离实际,不能偏离正确方向。

    坚持代表人民群众利益,就要反映出群众呼声。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体察民情,反映民意。人大立法要反映出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人大监督要顺民心、达民意,要把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大事、要事放在监督的突出位置。对于人大代表的建议、议案,人大常委会要高度重视,积极协调和有效督促承办单位办理,使好事办实、实事办好,人民群众得到实惠。

    坚持代表人民群众利益,就要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要通过各种渠道,及时了解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是什么,普遍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是什么。掌握到实情后,就要采取办法和措施,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以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提高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的满意度。

    五、必须坚持为代表服务

    人大代表是人大工作中的主体,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作为地方人大常委会,必须坚持为人大代表服务。

   
要帮助人大代表提高素质。地方人大代表来自不同行业、不同乡镇村屯和不同社区,其文化水平和政治素质也参差不齐。对此,地方人大常委会要举办人大代表学习培训班,让人大代表比较系统地学习理论、学习时事政治、学习法律、学习科技、学习人大工作基本知识等,不断提高人大代表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要鼓励人大代表积极参加社会活动,组织人大代表考察、视察,不断开阔人大代表视野,增强人大代表履职能力。

   
要帮助人大代表履行好职责。要创建代表小组活动平台,鼓励人大代表积极开展活动;开展代表述职评议活动,增强代表依法履职意识;会议期间组织人大代表讨论、审议、表决工作报告,使人大代表真正依法履行职权;指导人大代表写好建议、议案,不断提高人大代表建议、议案质量。通过创建平台,加强服务,使人大代表能履行好职责,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

    要帮助人大代表解决后顾之忧。地方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经常走访人大代表,深入了解人大代表工作生活情况,关心人大代表冷暖,积极帮助人大代表解决后顾之忧,不断调动人大代表履职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