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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人民法院创建“和谐人民法庭”成效显著

www.gxbsrd.gov.cn  2012-08-11 12:28  阅读:775674次  作者:罗金瑞  编辑:许菱  来源:右江日报 

    近年来,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入开展“和谐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促使案件当事人服判息诉,促进辖区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今年1~6月,全市41个人民法庭办结各类案件3356件,其中调解结案2918件,调解率86.95%,调解撤诉率达97.97%,其中26个人民法庭实现所结案件全部以调解或撤诉方式结案,26个法庭案件当事人全部服判息诉,实现零上诉、零申诉、零违法违纪投诉,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强化人民法庭化解纠纷前沿阵地作用。院党组把创建“和谐人民法庭”作为服务发展大局、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提升司法能力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合理调配人员,努力实现受理案件当事人全部服判息诉。

  强化巡回审判,落实便民措施。全市广大法官深入村屯、田间地头开展巡回审判,为广大群众提供便捷司法服务,减轻讼累。1~6月,全市人民法庭巡回立案、审理案件2685件,占人民法庭审结案件的81.4%。

  借力基层组织,延伸调解职能。人民法庭依托党委政府“农事村办”、“农情乡解”等服务平台,充分发挥乡镇诉前联调工作室的作用,实行诉前联调与信访、综合治理有机结合,联合到基层、社区、村屯办案,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1~6月,全市法院诉前联动调解纠纷620件,指导人民调解421 件,协助行政调解599件,协助行业调解158件,引导并借助社会力量参与调解,形成资源共享、力量共用、良性互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搭建联调平台,形成工作合力。基层法院与公安交警部门联合设立交通事故调解室,积极开展交通事故诉前调解一站式服务;在社区成立调解中心,共建“和谐社区”;在乡镇、村设立联动调解联系点,建立联动调解台账,聘请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与村委共建“无讼村屯”、“平安村屯”、“和谐村屯”,做到纠纷处理“不拖拉、不扯皮、不收费、不费事、不结怨、不留尾巴”。

  注重人民法庭队伍建设。注重人民法庭法官的培养、提拔,在选拔任用时优先考虑法庭工作经历。2009年以来,全市法院有6名法庭庭长被提拔为基层法院副院长,全市基层法院领导班子成员42.6%的人员有法庭工作经历。 □罗金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