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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法院缓减免诉讼费210多万元

www.gxbsrd.gov.cn  2015-01-14 09:23  阅读:645383次  作者:梁仓吾  编辑:杨秀生  来源:右江日报 

    2014年,全市两级法院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强化司法为民,努力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问题,全年共为困难群众缓减免诉讼费210多万元。

    公开司法救助渠道。将司法救助的对象、申请救助的程序等规定张贴在法院立案大厅,让群众充分了解司法救助的条件。除了将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孤寡老人、孤儿、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及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等12类当事人列为减缓免诉讼费的对象外,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只要其提供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经立案庭审核确认报院长批准,即可在立案的同时得到救助。

    开辟绿色通道。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经审查符合缓、减、免交诉讼费规定的,立即审核、立即上报、立即审批,在15分钟内办理完毕。同时,开通“农民工索薪绿色通道”,从立案到执行全面贯彻高效原则,帮助他们通过法律途径及时维护合法权益。

    强化部门联动救助机制。积极与司法、民政、残联等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建立救助协作机制,以便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对困难群众实施救助。在司法局设立“法律援助法院联络点”,摆放《法律援助条例》等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提供法律帮助,实现“援助便民一站化”。□梁仓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