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一府一委两院  >>  知识产权的“守护神”

知识产权的“守护神”

www.gxbsrd.gov.cn  2015-01-30 08:48  阅读:643883次  作者:罗 霞   编辑:李兰相  来源:右江日报 

                                              知识产权的“守护神” 
                         ——记百色中院知识产权庭法官罗翠航

    2014年1月~10月,共审理民事案件88件,已审结72件,是百色中院知识产权庭个人结案之最。经过案件评查,从审判程序、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无一错案。这是去年百色中院知识产权庭法官罗翠航上交的一份“成绩单”。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百色法制不断完善,社会民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越来越高,在民事审判领域,一些新类型的案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悄然走进人民法院,百色中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应运而生。

    2012年11月,在刑事审判庭工作多年的罗翠航服从百色中院党组的安排,走上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岗位,正式开始了“为知识防盗”的职业生涯。“过去储备的知识简直不够用,一切都要从头再学习。”面对一个全新的、专业性极高的领域,初到知识产权庭的罗翠航也略显吃力,但她毫不退缩,迅速调整自己,从审判中最基础的工作做起,在网上查找典型案例认真研读。渐渐地,罗翠航领略到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精妙微深,开始投入知识产权案件的调研、审判工作中。

    2013年9月,庭领导将一摞厚厚的卷宗交给罗翠航。她接过卷宗,不禁皱起眉头——这是一举商标侵权案件,被告是百色大名鼎鼎的某房地产公司开办的酒店,该酒店是百色少有的几家四星级酒店之一,在本地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原告许某以酒店将房地产公司的名称及图形组合作为其经营商标使用,使得社会公众对其商品和服务来源产生混淆和误认,损害原告的商标专用权为由,诉请百色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停止侵害,赔偿损失50万元。

    在百色中院的知识产权审判历史上,这是首例,而罗翠航也无该类型案件的审判实践经验,为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及时的判决,罗翠航认真学习研究关于商标侵权的相关法律、司法解释,查阅了大量的文献、资料,参考了大量的审判案例,最终很好地处理了该案件,得到双方当事人的认可。

    “君子以和为贵”。一个“和”字,顺应社会需求和时代的主流,也浓缩了民事审判“东方经验”的精髓。罗翠航表示,做调解时,如果化解了纠纷,看到当事人握手言和,会更加高兴。在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过程中,她尤其注重“调解优先,能调则调”的“和”字理念,在调解的过程中注重方式方法,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力求案结事了。

    2014年4月,罗翠航接到一系列商标侵权案件,原告某著名日用家电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黄某某等六个被告销售标著某商标的电热水器、电饭锅等日用电器与原告合法核准使用的注册商标相近似,导致原告公司该类系列商标淡化,减弱该驰名商标的显著性,从而给原告的经济利益造成损害为由,诉请人民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各赔偿损失5万元。

    原告是国产名牌,是个驰名商标,案件标的虽小,但影响颇为重大。有关该品牌系列案件加上其他审判员审理的共有11件。审理知识产权案件,法官要千方百计查清事实,这是罗翠航对自己的要求。在审理过程中,她严把案件的程序关、事实关、适用法律关,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深入11个个体户被告进行调解。经过明法析理,细陈利害,9个被告深刻认识到其行为的侵权性,最后9个案件的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当庭兑现赔偿款,还表示以后会严格控制好进货、销售关,不使侵权商品流入市场,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一系列案的成功调解,提高了人们的守法、维权意识,在日用电器行业产生了积极社会影响。

    知识产权庭除了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外,还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罗翠航曾审理一起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雇员庞某在水岸花园安装不锈钢阳台护栏时不慎从第10层的电梯井口坠落地面受伤,造成两个10级伤残。为此,庞某把雇主张某及其开发商、发包方等7人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其损失共计371726元。本案涉及到安装工程的层层转包,开发商、分包方、转包方、雇主等当事人就有7人,法律关系复杂,争议大,开发商、分包方、转包方等6人均认为他们没有责任,不应该赔偿,应是庞某的雇主张某赔偿;而雇员庞某及雇主张某又认为开发商、分包方、转包方等6人有的没有资质,均应赔偿。罗翠航将纷繁复杂的法律关系逐个梳理明朗,找准相关的法律及司法解释,明确所有当事人是否负责任,最后确定4个被告及原告庞某对原告的损失承担责任,让4个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相应的损失。□罗 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