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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检查《防洪法》贯彻实施情况

www.gxbsrd.gov.cn  2015-05-09 09:38  阅读:640095次  作者:梁思娟  编辑:马 琳  来源:右江日报 

    为减轻洪涝灾害造成的损失,5月5日~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韦瑞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明刚分别率执法检查组到右江区、田东、田阳、隆林、田林、西林6个县区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以下简称《防洪法》)贯彻实施情况和右江河、澄碧河、南盘江、驮娘江流域防洪工作情况。

    检查组每到一个县区都召开了座谈会,听取县区人民政府关于《防洪法》执行情况的汇报。检查组认为,自1998年《防洪法》颁布实施以来,各县区政府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周密部署,各项措施落实有力、有效,行政执法意识全面提高,防洪工作不断向法治化方向迈进。

    韦瑞灵要求,要进一步加大《防洪法》学习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的水患意识,增强全民依法防洪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在整体防洪工作中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法加强防洪规划,强化涉水项目建设的前置审批,科学利用河道。要加大执法力度,建立部门联合执法的长效机制,形成执法合力,及时纠正和处理违法行为。要加大防洪工程资金投入,加快防洪工程建设步伐,做好防汛信息平台、设备的日常维护,确保汛期正常运行,维护县域流域安全。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黄卫群等参加检查。□梁思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