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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法院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成效明显

www.gxbsrd.gov.cn  2012-09-29 15:56  阅读:752368次  作者:梁仓吾   编辑:凌 寒  来源:广西法制网 
  百色市两级法院坚持能动司法,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作用,创造性地开展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今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共审执结涉及妇女儿童维权案件2111件,占总结案数的16.25%,涉案金额638.855万元,为妇女儿童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切实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开通“维权绿色通道”。对赡养、家庭暴力等妇女儿童身处困境急需解决的案件,坚持做到"四快",即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并对困难当事人予以缓减免诉讼费用。市中级法院在立案庭开通妇女儿童维权热线电话,为妇女儿童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服务,畅通妇女儿童维权渠道。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审理涉及妇女儿童的刑事案件99件。

  开展维权法制宣传。结合“3·8”、“6·1”特殊日期,大范围、多场次积极开展妇女儿童权益维护法律宣传,组织经验丰富的女法官到主要街道进行维权宣传,为女同胞提供婚姻、继承等方面的法律咨询服务。举办送法进社区、校园、农村等活动,致力提高社会关爱妇女儿童、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意识。完善“青少年维权岗”、少年法庭建制,探索对学生开展法制教育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创建富有特色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模式,坚持选派刑事法官到辖区中小学校上法制课,并有针对性地组织学生开展“红领巾法庭”活动,编写有教育意见的案例,指导学生模拟法庭审判。

  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设立专门的少年审判庭,狠抓“审前预防、审中教育、审后帮教”三项基本工作,采取适应青少年特点的形式、方式和方法审理青少年犯罪案件,实行“圆桌式审判”,对失足青少年犯及时进行回访、考察、帮教,积极参与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活动。加强对涉及妇女儿童案件当事人的回访,及时为他们解决困难。如因抢劫罪被法院判处11年有期徒刑的流浪少年犯黄某,法院干警多次自发捐款给他购买衣物和日用品,承办法官多次到少管所对其进行回访,逢年过节给他送衣服、送月饼、送励志书籍,不定期寄钱给他改善食伙,与他建立书信来往和固定帮扶帮教关系。

  开展“送温暖”活动。秉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将爱心向社会辐射,对当事人、对弱势群体伸出关爱、援助之手。利用妇女节、儿童节、重阳节、春节等佳节联合妇联、武警边防、检察院等单位共同给妇女儿童、孤寡老人送去温暖和节日的慰问。家住百色铁路宿舍的八岁杨某,其父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中死亡,母亲改嫁,留下他和已经年满七十岁的爷爷奶奶,全家的生活及杨某的学习费用全由爷爷一人做保安苦撑着。多年来,承办案件的法官给予杨某无微不至的关怀,发动全院力量资助杨某,解决他们家庭的困难,受到好评。

  积极参与“巾帼志愿者服务队”活动。女干警积极主动参与妇联“巾帼志愿者服务队”的“巾帼法律援助志愿服务队”,参加巾帼志愿服务行动计划暨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关爱行动中,开展到龙川镇龙和小学赠送蛋糕、书籍、学习用具等活动,给留守儿童奉献爱心,为留守儿童架起一座呵护的桥梁。到德保县都安乡与妇女儿童零距离互动,共同推进“和谐司法”的建设。□梁仓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