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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当好一名县级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www.gxbsrd.gov.cn  2016-05-23 08:17  阅读:628649次  作者:李青灵  编辑:李宛臻  来源:广西百色人大网 


新地方组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在代表中选举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今年,我们市的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即将陆续展开,县(市、区)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将选举产生县(市、区)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若干名。那么,怎样才能当好一名县(市、区)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副主任呢?笔者认为,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摆正位置,维护核心,协助主任抓好人大工作

主任是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主要领导,是一把手,是核心,处于主导地位,承担主要责任。而副主任承担分管责任,是主任的助手和参谋。因此,每位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副主任都必须紧紧围绕主任这个核心,维护主任的权力和核心地位,自觉服从主任的领导,深刻领会主任的意图和要求,把协助配合主任作为自己的主体意识,尽心尽力协助主任抓好县(市、区)人大工作。一要善于领会主任的意图。作为一名副主任要有较强的悟性和灵性,在工作中要全面准确领会主任的意图,使各项工作不偏离中心和方向,这样才能够与主任在思想上、行动上保持一致,工作才能出好成绩。二要努力做好分管工作。如何做好分管内的工作,是衡量一名常委会副主任是否称职的主要标志,也就是副主任能力、水平的体现,做不好分管工作,主任不满意、群众不满意,这样领导和群众就会有看法,就会对你工作不放心。那么,怎样做好分管的工作呢?一是要明确自己分管工作的任务、范围、权限,也就是自己应该怎么做、怎么管、管什么,责任意识、职责任务必须十分明确,不能乱管也不能不管,要按主任的要求去分管。二是要善于学习和借鉴他人的经验和成功之处,寻求做好分管工作的方法、技巧和途径,特别是要学习主任研究处理工作的思维方法和领导艺术,学习主任的经验。学习一定要虚心诚心,从而提高自身素质,尤其是年轻的副主任不能自以为各方面能力、水平都不错而目中无人,这样即使有水平,也很难提高自己。三是要工作仔细,积极主动,特别对布置的工作要有检查、有结果、有落实,不能布置过了任务就完成了,要克服依赖性,克服什么事情都等着主任拿主意、拿办法,把自己当成摆设。工作中不要怕出问题,不要怕困难,困难就是机遇,困难问题解决了说明有水平、有能力。同时,作为一名副主任还应主动承担责任,替主任分忧解难,特别是在遇到一些棘手的问题,有敢于承担责任,积极谨慎妥善处理问题,主动为主任保驾护航,尽量把矛盾解决在常委会办公室分管工作的范围内,让主任去考虑更多的大事。四是要积极主动协助主任充分发挥下属同志的积极性、创造性和协作精神,要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关心他们在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具体困难,当他们遇到困难出现失误,发生矛盾要主动解决,敢于挑担子,减轻下属压力,增强下属的凝聚力。五是要承上启下,起好桥梁纽带的作用,要把主任的意见、指示、要求贯彻下去、布置下去,同时要把群众的意见收集、反馈上来,达到沟通的目的,使主任了解的情况更具体更准确。三要当好助手,做好参谋。副主任处于辅助地位,由于他的地位决定他的作用,副主任的作用就是助手作用,参谋作用。一是要为主任出谋划策,用自己的智慧,经常提出有利于县(市、区)人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二是要有超前意识,要善于洞察、观察主任意图,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能平平常常,随波逐流;三是要尽可能站在主任的角度和全局利益的角度出主意,提出富有创造性、实效性的独特见解,要经常分析思考问题,全面了解情况,为主任的决策提供必要的有价值的参考意见。只有这样才能起到助手参谋作用,才能赢得主任和群众的认可,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称职的常委会副主任。

二、勤奋学习,提高素质,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责

作为一名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只有勤奋学习,努力实践锻炼,不断地丰富完善自己,才能提高素质,才能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责。一要勤奋学习,精准地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依法履职打好基础。作为一名常委会副主任只有勤奋学习,精准地掌握与人大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是宪法、监督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等相关法律),才能打好依法履职的基础。因此,每位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都要勤奋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强法制(法治)观念,做到尊法、学法、懂法、信法、用法、守法、护法,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义务观,与主任一道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县(市、区)人大工作,正确引领本级人大机关干部和组织本级人大代表在宪法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效开展好各项监督工作。二要勤奋学习,精准地掌握人大业务知识,努力提高履职能力。一是要勤奋学习,努力提高审议能力。不论是人代会,还是平时的常委会会议,常委会副主任作为会议的参与主体,要做到听而有议、议而有决、决则必行、行则必果。所以,常委会副主任在发言时要胸有成竹、有的放矢,不说毫无准备的题外话;要坚持真理、尊重科学,不说毫无根据的空话套话;要掌握政策、熟悉业务、不说隔靴搔痒的外行话;要实事求是、原汁原味,不说感情用事的过头话。要说老百姓的话,用典型例子说话,用数据事实说话。二是要勤奋学习,努力提高视察检查能力。常委会的视察检查工作一般都是关系县(市、区)改革发展稳定或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视察检查的水平决定视察检查的效果。所以常委会副主任在视察检查时,要积极协助配合主任注意做到选题精准、参与面广、准备充分、对象明确。三是要勤奋学习,努力提高调查研究能力。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常委会副主任要把调查研究作为人大工作的基本方法,作为提高审议工作报告质量,提高视察检查水平的基础工作来抓。要积极协助配合主任注意做到参加调查研究人员要有代表性,调研方式选择要有灵活性,调研对象的确定要体现自主性,调研过程要真实性。切实做到:要实事求是,不要弄虚作假;要探索创新,不要循规蹈矩;要超前思维,不要被动跟从;要敢于突破,不要人云亦云;要求真务实,不要走马观花;要解决问题,不要空泛高谈。只有这样,才能使形成的审议意见更具科学性。形成的审议意见,既要不说假话、空话,又要经得起考验、经得起推敲;既要多提问题,不只讲成绩,又要抓住要害,有理有据;既要抓住典型,解剖麻雀,又要以点带面,举一反三;既要科学合理,又要切实可行。四是要勤奋学习,做到思也依法言也循法。作为一名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只有从国家权力机关的定位出发,以维护国家利益、维护人民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强化人大知识的学习,做到思也依法、言也循法,才能做到行也合法。因此,要不辱使命,积极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带头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规定办事,热爱人大工作、钻研人大业务,做人大知识、人大工作和规范人大用语的行家里手,做实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表率和模范,为消除人大用语不规范、概念混淆等现象尽职尽责,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大工作内容和使用规范的人大用语深入人心。要做一名称职的常委会副主任,首先要做使用规范的人大用语的带头人。例如:

不把“人大常委会主任”说成“人大主任”。

不把“各位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说成“各位委员”。

不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说成“委员们认为”。

不把“会议决定”说成“委员们决定”。

不把“会议通过了”说成“委员们通过了”。

不把“人大常委会”说成“人大常委”。

不把“人大代表”说成“人民代表”。

不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说成“人大会代表”。

不把“列席人员”说成“列席代表”。

不把“人大常委会领导”说成“人大领导”。

不把“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人大常委会是县级以上(乡级人大不设常委会)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说成“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国家权力机关”。

不把“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说成“人大作为最高权力机关”。

不把“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是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说成“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

不把“人大常委会党组”说成“人大党组”。

不把“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说成“人大办”。

不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说成“人大主任会议”。

不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说成“人大常委会主任办公会”。

不把“主任会议讨论”说成“主任会议审议”。

不把“人大常委会会议”说成“常委会议”。

不把“人大代表是一种职务和责任”说成“人大代表是荣誉,是一种政治待遇”。

不把“政协委员参政议政”说成“人大代表参政议政”。

不把“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说成“人大代表提案”。

不能说“监督就是支持”。

不能说“寓监督于支持之中”。

不能说“寓支持于监督之中”。

不把“人大会议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及其执行情况的报告”说成“人大会议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及其执行情况的报告”。

不把“人大会议听取和审查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说成“人大会议审议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不把“对××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说成“对××法开展执法检查”。

不把“依法治国”说成“以法治国”。

不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说成“人民代表大会是关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制度”。

不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说成“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制度”。

不把“人大常委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说成“人大常委会由本级人大代表选举产生”。

不把“人大及其常委会”说成“人大及其人大常委会”。

不把“依法接受监督”说成“自觉接受监督”。

不把“建制村”说成“行政村”。

不能说“人大代表未经许可,不受逮捕、刑事审判或者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

不能说“人大许可对代表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

不把“人大代表参加行使国家权力”说成“人大代表行使国家权力”。

不把“人大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工作”说成“人大代表在大会期间的工作”。

不能说“代表应当带头执行宪法和法律”。

不能说“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是最高形式的监督,也是最有效的监督”。

不把“人大不履行监督职责是严重的失职”说成“人大不履行监督职责是最大的失职”。

不能说“各级人大之间没有上下级之间的关系”。

不能混用“任命”、“决定任命”、“批准任命”。

不能混用“代表候选人”与“独立候选人”。

不能混用“投票选举”与“投票表决”。

三、外树形象,内强素质,依法尽心履职不负重托

每位常委会副主任都要倍加珍惜宪法、法律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责任,积极做人民的代言人、利益的维护者和实现者,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地协助配合主任做好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不负重托,不负期望,努力当好一名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一要提高常委会的公信力。公信力是建立在每位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为民履职成效的基础上的,因为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直接联系着代表,联系着选民。因此,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要与主任、委员们一道,既要不辜负组织的信任,又要不辜负人民的重托,有位更要有为,有为才能有威,有威才能提高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公信力。二要提高常委会的威慑力。人大常委会有决定重大事项决定权,这项职权在行政区域内的国家生活中处于最高位。无论是在行使监督权也好,还是对重大事项作出决定、重要人事任免也好,一旦作出决议决定就具有法律效力。因此,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要与主任、委员们一道,齐心协力监督“一府两院”及其相关职能部门不折不扣地遵照执行,努力提高常委会的威慑力。这既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法律尊严的需要,更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需要。三要提高常委会的向心力。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要与主任一道通力协作,带领其他副主任和委员们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精诚团结、共识共为、形成合力,在集体作出决议决定中体现党的主张,通过法律程序把国家意志变成人民的意愿。四要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的关系。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是一种实实在在的国家职务,承担为党负责,为人民负责的工作责任。要处理好集体与个人、整体和局部的关系。“不谋全局,不足以谋一域”,要善于克服在履职过程中的局限性、片面性和倾向性问题。每位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在执行职务过程中,不能只注意到自己分管或接触的工作,不能只注意自己选区的选民的意见,而且要努力树立大局意识,立足一方,胸怀全局,站在全局的角度来考虑问题。五要正确处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人大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监督“一府两院”工作,不是相互掣肘,不是唱“对台戏”。因此,作为一名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要积极协助配合主任组织本级人大机关干部和本级人大代表对“一府两院”进行监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并在监督中促进“一府两院”对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的组织实施,不能包办代替,不能越俎代庖,也不能不恰当地干预,要按照“党政所急,人民所需、人大所能、法律所赋”的原则,在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范围内开展监督,既不能失职,也不能越权,把握好“度”,做到“到位不越位,尽职不失职”。六要正确处理服务中心工作与行使法定职权的关系。每位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都要积极协助配合主任,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这一大局,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在发展中思考,在大局下履职,自觉把人大工作纳入到县(市、区)工作大局来思考,切实围绕党委中心工作行使好法定职权。人大常委的副主任在服务中心工作,即参与当地经济工作中,必须消除参与中的行政痕迹,防止越俎代庖行为,要明确自己的职责,严格依法办事,协管不代办,不担任重点工程项目指挥长或某些具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不直接指挥,不现场拍板,不发号施令,不个人说了算,不办理具体事务。这是因为地方人大常委会与地方政府的职能权限不同,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各自担负的任务、开展工作范围、内容方法都不同。地方人大常委会的副主任参与当地经济工作:一是做好协管工作。地方人大常委会的职能是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在本区域内的顺利实施。有违反法律的事情人大常委会要去管,如果不去管那就是失职。在地方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内部分工,可以说人大常委会某某领导主管什么,兼管什么,并纳入常委会班子成员的岗位责任制,作为年度考核的重点内容。地方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参与当地经济工作是在结合行使常委会职权的条件下进行的,决不能因直接参与当地经济工作而削弱人大常委会的本职工作。地方人大常委会的副主任参与当地经济工作只能是协管,而不是兼管,更不是主管。如果是主管,就会混淆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与执行机关的职权和职责的分工,就会颠倒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和行政机关的决定与执行、监督与被监督的法律关系,一旦所负责的某项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时,人大常委会将会置身于一种“有话不好说,有话说不得”的尴尬境地,将丧失人大常委会应有的权威。如果公民、法人、社会团体将副主任推上被告席,那么,人大常委会的副主任如何应诉?二是抓住重点参与。地方人大常委会的副主任参与当地经济工作不是一般事务性参与,而是围绕当地经济建设重大事项的决策性参与,为人大常委会解决宏观性、长期性、根本性的大事开展审议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地方人大常委会的副主任参与当地经济工作不是事事都参与,而是抓住重点参与。哪些该参与,哪些不该参与,事前应认真调查研究,决不能盲目顺从。三是不失职不越位。要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体的关系。地方人大常委会的副主任参与当地经济工作是个体的,而不是人大常委会集体。所以,地方人大常委会的副主任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有关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参与当地经济工作的人大常委会的副主任应以各自的身份办事,不能代表人大常委会集体行使职权。在具体工作中,参与的人大常委会的副主任主要是对自己参与的事务负责,不失职不越位。在遇到重大问题时,该由政府解决的应由政府解决,做到协管不代办,建议不个人说了算;该由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的,应提请主任会议讨论后,提请常委会会议按法律程序作出决定;遇到疑难问题,而法律又没有明确规定,一时把握不准的,暂不作明确表态,应在工作中继续认真探讨摸索,等到胸有成竹后再向党委、政府提出可行性建议和意见,以充分体现地方人大常委会参与当地经济工作的实效性和权威性。七要做遵纪守法的表率。每位常委会副主任都要带头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法律的权威,带头遵守党规党纪,带头树新风气,抵制歪风邪气,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树立自身的良好形象。八要做廉洁自律的表率。每位常委会副主任都要珍惜组织和人民的信任,坚持慎独、慎微、慎权。牢记“两个务必”,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做到自警、自励、自重、自省,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以谨慎之心对待权力,以淡泊之心对待名利,以警惕之心对待诱惑。九要做履行义务的表率。每位常委会副主任都必须按照规定出席具有法定性的常委会会议,不应把人大常委会会议看作普通会议、部门会议、业务会议。不参加会议或不集中精力参加会议审议就是失职,就是对人民的不负责任,就会影响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实效和质量。因此,要保证参加常委会组织的各种活动,认真审议议题,不要请假,更不能无故缺席,要积极参加视察、执法检查、调研活动,切实发挥好常委会副主任助手与参谋的作用。十要做精诚团结的表率。每位常委会副主任都必须十分重视常委会班子和集体的团结,珍惜一道共事的缘分,必须用出色工作和实际行动来促进班子和集体团结,必须识大体、顾大局、讲团结、比境界、互相理解、互相信任、互相关心、互相支持,使常委会成一个事业上同心、工作上合力,融洽和谐、充满朝气、始终充满生机与合力的工作集体。

总之,只要每位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都能做到摆正位置,维护核心,勤奋学习,提高素质,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责,就一定能成为一名称职的常委会副主任,就能推动县(市、区)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李青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