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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关于开展县、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的几点建议

www.gxbsrd.gov.cn  2016-05-26 17:12  阅读:627694次  作者:郁再传  编辑:黄雅静  来源:广西百色人大网 
    为了做好2016年县、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相关工作,确工作顺利完成。笔者在乡镇从事人大工作几年时间,浅谈关于开展县、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摸清选民基本情况,做好选民造册登记工作。

    根据选举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选民登记采取一次登记,选民资格长期有效的办法。

    〈一〉、凡是2011年换届选举时选民册保存完整的,可以按原选民册注销迁出本选区的、死亡的和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只对新满18周岁的、外地迁入的和恢复政治权利的选民进行登记。新登记的选民名单同原有选民名单一起张榜公布。

    〈二〉、上届选举中选民册没有保存或保存不完整的要重新进行登记。此外,对那些精神病患者,无法表达自己意志的痴呆傻人员,经询问家属,由当地群众和医疗单位证明,确认其无法行使选举权利的,由镇选举委员会批准,可不列入选民名单。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羁押、劳教和受拘留审查等人员,要会同监禁部门进行核准、协商后,确定其如何参选。

    〈三、在进行选民登记时,原则上在原户口所在地进行登记。对外地来本地临时居住的人员,按《全国人大关于镇级以下人大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的第九条规定进行登记,同时要注意对临时外出的流动人员和边远地区散居人员的选民登记,对婚嫁我镇的无户口人员,在当地居住半年以上或取得原籍证明的,也可以在现居住地进行选民登记。总之,要做到不错不漏不重,不让一个应有选举权的人被错误地取消了选举权,也绝不让一个依法被剥夺了选举权的人窃取到选举权。

    二、优化选区划分,确保代表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根据选举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选区可以按居住状况划分,也可以按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划分。农村基本上按居住状况划分;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按生产、工作单位、行业系统划分。结合我镇实际,在选举县、镇人大代表时,将每个行政村作为为一个选区,在选举县、镇人大代表时, 将每个行政村作为一个选举单位,每个选举单位根据自身情况,中学、中心校作一个选区,镇直各单位作一个选区。按照惯例的代表名额来分配(具体名额分配表附后,见附表)

    三、优化县、乡人大代表结构,把好代表质量关。

    提名、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这一阶段的工作分两步进行:

    第一,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按照法律规定,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10人以上联名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两种提名推荐办法的法律地位相同,均应填写《代表候选人推荐表》。无论何种形式所提候选人都不得超过本选区应选代表的名额,在提名推荐过程中,推荐者应向选举委员会和选民小组介绍所提候选人的情况和理由。第一轮提名推荐的代表初步候选人名单要求在选举日的7日前按选区和姓氏笔划张榜公布,并提交选民讨论。

    第二,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按照法律规定,对初步确定的候选人名单,要组织本选区选民充分酝酿讨论,通过几下几上的反复酝酿讨论、协商后,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被确定的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应有差额。县、镇人大代表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三分之一至一倍。各选区确定的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要上报选举委员会审批,选举委员会同意后务必于选举日的7日前按姓氏笔划为序向本选区选民公布。

    能否选出素质较高的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关系到我镇人民民主权利的实现。因此,这次县、镇人大代表的选举,应有较高的素质要求,即选出的人大代表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代表职务,具有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和较强的代表意识,必备的履行职责的条件;团结务实、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能够代表人民意愿,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身体健康,能够参加代表的各项活动,依法行使代表职权。

    第三,投票选举。做好投票选举的准备工作,组织选民参加选举。一是做好正式代表候选人的介绍工作,从而避免选民盲目投票。摸清参选人数,尽最大的努力动员、组织选民参加投票选举。制定选举办法草案、草拟大会主持词。印制选票、制作票箱,布置选举会场和投票站等。二是投票选举必须按照选举大会通过的选举办法进行,选区选民过半数参与投票选举方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方得当选。三是选举结束后,应在3日内以公告形式向选民公布选举结果,并经法定程序确定代表资格是否有效。

    四、做好参选代表选区划分,确保顺利选举产生。

    为了保证选举质量,确实提高选民参选率,在投票选举人大代表的过程中,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要充分做好选举前的准备工作。首先是开好监票人、计票人和保卫工作等人员培训会,要使他们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办事。其次印制好选票,制作投票箱,布置选举会场和投票站等。再次选举委员会委派人员主持召开选举大会,进行选举。为便于选民参加投票选举,可多设投票站。对因老弱病残等不便到投票站或参加选举大会亲自投票的,或者因选民居住分散,交通不便,可设流动票箱上门让选民投票。所有流动票箱,都必须到大会主会场统一开封计票、唱票。对因故确定不能到会参选的选民可采取书面委托投票的办法,但须经过选举委员会或选举工作组同意。而且每个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3人。受委托人必须按照委托人的意志填写选票。

    二是要坚持实行差额选举。要严格执行选举法第三十条关于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代表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三分之一至一倍的规定。

    三是要依法确定当选结果。按照选举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在选民直接选举人大代表时,选区全体选民过半数参加投票的,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选举选民的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

    四是要以选区召开选举大会,进行投票选举。县、镇人大代表选出后,镇选举委员会要分别依法审查确认选举结果是否有效,然后按选区张榜公布当选的县、镇人大代表名单,并发给代表当选证书。

    五、确定县、乡人大代表名额数构成和选举时间。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做好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名额分配工作的指导意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根据人口数计算确定的名额数构成。有县、乡人大代表选举代表名额的选区都要在同一天进行选举。

    六、做好县、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宣传发动工作。

    广泛深入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是提高广大干部群众思想认识和法律、政策水平,增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观念,搞好选举工作的前提。各选区要把选举的宣传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并贯穿始终。在宣传中,要把增选工作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与普法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宣传的主要内容是宪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和自治区选举实施细则。要组织强有力的宣传队伍,要以各级干部和党、团员以及有宣传能力的人员为骨干,组织宣传队,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多种形式,深入镇村、选区大力宣传选举的重要意义和指导思想;宣传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迅速发展的大好形势;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宣传选举对于加强各级政权建设,推动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关系;宣传人大代表是人民的光荣使者,人大代表应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通过宣传,提高各级领导和全体公民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增强民主与法制观念,提高广大选民参选的积极性,确保选民参选率。

    七、做好县、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业务培训工作。

    成立县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组,尽快完成换届选举相关工作的培训。乡镇组建选举工作队和培训好选举骨干。镇、村两级要抽调一定数量的干部组成换届选举工作队,保证每个选区有4名以上国家干部,深入镇、村开展工作。镇、村都要重视抓好选举工作队的学习培训,可采取举办培训班或以会代训、集中培训或分散培训的办法。培训内容主要是学习选举法、地方组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选举的程序等。

    八、落实专项经费,保证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落实专项的换届选举工作经费,保证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根据选举法的规定,选举经费列入本级财政开支预算,乡镇选举委员会要列出具体清单和预算方案,由县财政部门核拨到乡镇。□郁再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