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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把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代表入口关

www.gxbsrd.gov.cn  2016-06-01 09:08  阅读:627852次  作者:李青灵  编辑:农海华  来源:广西百色人大网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于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进行换届选举的决定。我们市的县 (市区)、乡(镇)两级人大将于6月1日至7月31日依法进行换届选举,并选举产生新一届县(市区)、乡(镇)人大代表。为了贯彻落实自治区、市有关换届选举的会议精神,把好人大代表入口关,确保新一届人大代表的先进性、广泛性、代表性,并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各县 (市区)、乡(镇)务必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务必充分认识把好人大代表素质关的重要意义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人大代表的素质、能力和结构,关系到换届选举工作的成败,关系到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的发挥,关系到人民当家作主民主权利的实现,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从历届的选举实践来看,各县 (市区)、乡(镇)产生的县 (市区)、乡(镇)两级人大代表的整体素质在不断提高,代表结构在不断优化,履职能力在不断增强,为推动县(市区)、乡(镇)的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少数代表素质不高、能力不强甚至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现象,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损害了人大代表的形象和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威。为此,务必严格把好代表入口关,依法选举群众信赖、形象良好、素质较高的人大代表,对搞好换届选举工作,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务必严格把握推选人大代表的基本条件

人大代表来自社会各阶层、各领域,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各乡(镇)党委、人大和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代表候选人的推选工作,从源头上把好代表入口关。一要精准把握代表候选人政治素质好、勤奋敬业好、社会形象好、为民履职好的总体要求。二要精准把握代表候选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能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必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工作业绩突出;必须注重学习,关注民生,关注发展,有较强的履职能力,初中毕业以上文化,身体健康;必须密切联系群众,选民拥护信赖,群众基础牢靠。三要精准把握推荐连任代表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现任县 (市区)、乡(镇)代表任职期间提出过重点代表建议、代表议案或提出过特别好或特别重要代表建议的;被评为代表活动积极分子、代表活动先进小组长的;无缺席人大会议或代表活动记录的;事迹突出,当地干部群众反映良好的,可优先推荐为连任代表候选人。四要把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代表候选人人选:一是“法轮功分子”、黑恶势力等人员;二是政治上有明显问题的,妄议中央,品行不端的人员,正在服刑的人员;三是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处理的;四是近五年来因违法违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三、务必建立健全推选人大代表的工作机制

一要建立健全提名推荐机制。根据新选举法的规定,推荐代表候选人的主体有两个:一是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二是选民或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代表候选人建议人选的产生,要坚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类归口推荐。县级以上人大代表候选人属党政领导干部的,由党委组织部门推荐;属于统一战线范围的,由党委统战部门在征求民主党派、工商联意见的基础上推荐;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与专业技术人员以及连任代表,由人大常委会党组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推荐;各部门各单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建议人选,由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党组进行统筹协调,提出代表候选人建议人选方案,报请县(市区)委或换届选举领导小组研究审定。乡(镇)人大代表候选人建议人选的提名推荐,参照上述程序和要求进行。

二要建立健全摸底调查机制。县(市区)、乡(镇)两级人大代表直接选举中,要坚持把代表资源调查摸底作为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把好代表素质关的基础性工作切实抓紧抓好。通过摸底调查,建立好代表资源库,为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和选民推荐代表候选人提供建议人选。市、县(市区)人大代表资源摸底工作应在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领导下,由选举工作机构和党委组织、统战部门具体负责。工作步骤:第一,根据代表资源名额和结构比例要求,由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党组研究提出摸底调查方案。第二,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及乡镇进行摸底、推荐,提出初步名单。第三,提名推荐部门、单位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发放民意调查表等方式,对名单(草案)广泛征求意见。第四,由县(市区)人大常委会选联委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对代表资源初步名单进行联合审查,形成代表资源正式名单(草案),经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党组研究,确定代表资源正式名单。乡(镇)人大代表资源摸底调查工作,参照县(市区)代表资源摸底调查的程序和要求进行。

三要建立健全考察审查机制。对县(市区)代表候选人建议人选要实行分类差额考察和审查,确定的人数应比代表名额多五分之一,且要符合代表结构比例要求。不同类别的代表候选人建议人选,由相关部门考察和审查。考察和审查时,要深入了解候选人建议人选的资格、条件及基本情况,尤其要注重考察和审查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社会形象。必要时,可组织多家部门对候选人建议人选进行联合审查,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考察和审查情况由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汇总后向县(市区)委或换届选举领导小组报告。

四要建立健全介绍确认机制。选择和推荐代表候选人,一般应从已确定的代表资源名单或者经过考察和审查的代表候选人建议人选中产生。要引导选民或者代表从已确定的代表资源名单或者经过考察和审查的代表候选人建议人选中选择和联名推荐代表候选人,推荐者应向选举委员会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县(市区)、乡(镇)代表选举中,选举委员会应当依法及时公布代表候选人名单及其基本情况,交各选区选民小组讨论、协商。如选民有要求,应当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由代表候选人介绍本人情况,回答选民提出的问题,县(市区)、乡(镇)选举委员会根据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选举结果分别报县(市区)、乡(镇)两级选举委员会审查确认。

五要建立健全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对代表法、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等三法进行了修改,目的就是要加强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把好代表入口关,对于代表资格审查委员的职责范围做了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因此,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务必严格按照新选举法规定的职责范围进行审查。一是审查是否符合宪法、法律规定的代表的基本条件,即是不是中国公民,如果是外国公民就不能当代表。二是审查是不是18岁以上,是不是被剥夺了政治权利,这是宪法法律规定的基本条件。三是审查选举是不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比如我国规定代表选举实行差额选举,如果不是差额选举就不符合法律程序。四是审查有没有存在贿选的情况,有没有接受境外资助的情况。

四、务必按照要求切实做好人大代表推荐工作

一要严格把握政策。提名推荐和协商代表候选人要依法依规按政策办事,一要保证结构合理。要按“两升一降”的要求控制好各类代表的比例;二要落实“城乡同比”。在坚持人人平等、地区平等、民族平等的同时,考虑各条战线、各行各业都要有适当的代表。三要坚持代表条件。坚决防止素质不高、履职不力甚至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或品行不端的人被选为人大代表。

二要充分尊重民意。要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充分体现群众意愿,真正把那些政治过得硬、自身素质好、社会形象佳、履职能力强的人选为人大代表。组织群众推荐人大代表人选时,要依法、全面、按条件推荐,杜绝宗族派系势力扰乱正常的推荐秩序。

三要加强统筹协调。党委要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认真研究解决把好代表素质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责任,支持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和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把好代表素质关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在县(市区)委的领导下依法认真履行职责,统筹做好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推荐工作。同时,要加强对乡镇人大换届工作的指导,为把好代表入口关发挥应该发挥的作用。

四要防止违规操作。要注意防止各级领导违规越权提出代表候选人选现象的出现,坚决遏制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中的不正之风,保证代表选举风清气正。要建立对违规违纪人员的追责机制,对于不按程序随意给工作人员打招呼、施加压力,推荐不符合条件的代表人选、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领导干部,要严肃查处。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各级代表的提名推荐得到全县(市区)人民的认同与支持。李青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