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流探讨  >>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当好反腐倡廉的排头兵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当好反腐倡廉的排头兵

www.gxbsrd.gov.cn  2012-12-11 09:53  阅读:753139次  作者:李青灵  编辑: 李 琴  来源:广西百色人大网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当好反腐倡廉的排头兵
——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关于反腐倡廉重要论述的体会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要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开展反腐败斗争,是加强廉政建设和政权建设的大事,是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须利进行的重要保证,是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局面的必然要求。我们地方人大常委会一定要按照党的十八大的要求,积极投入反腐败斗争,加强廉政建设,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常设机关应有的作用。

  一、提高认识,把反腐败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一些腐败现象还在滋生蔓延,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一是企业和下岗职工的困难和少数领导干部的奢侈形成反差,群众对一些领导干部的不良作风不满意。二是群众举报的问题多与实际查处的问题少形成反差,造成群众意见大。三是反腐败斗争已经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与出现的反弹现象形成反差,反腐败斗争成效难以巩固。四是遏制腐败与腐败现象不断出现形成的反差,从源头治理腐败工作任重道远。五是少数领导干部自身不廉洁与要求他人廉洁形成反差,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缺乏力度。在这种情况下,地方各级人大常委员会组成人员、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要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必要性、长期性、艰巨性,增强反腐败斗争的自觉性和紧迫感,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把反腐败斗争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好,保障和推进改革开放与各项建设的顺利发展。充分认识人大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是党依法执政的重要载体,必须行使法定职权,充分发挥在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作用。发挥国家权力机关常设机关的作用,是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必然要求。把人大监督作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党依法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途径,充分发挥发挥人大常委会作用,有利于健全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防止行政和司法权力的滥用;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更好地捍卫社会主义政权。充分发挥发挥人大常委会作用,是推动解决腐败问题、增强廉政建设实效的必然要求。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经济活动、工程建设和司法等领域的腐败问题,是检验反腐败斗争成效的关键所在。充分发挥发挥人大常委会作用,有利于凝聚和激发人民群众的主人翁精神,共同推进反腐败斗争;有利于通过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有效惩治腐败分子,促进反腐倡廉不断取得人民满意的新成效。充分充分发挥发挥人大常委会作用,是营造廉洁法治环境、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认真履行职责、推动反腐败斗争和廉政建设

  新形势下,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要按照党的十八大报告关于反腐倡廉重要论述的要求,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执法检查,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权压法、以罚代刑、贪赃枉法等现象和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不正之风。要依法监督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行政部门认真查处重点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犯罪案件,特别是要集中力量查处大案要案,抓出成效,取信于民。要依法加强对政府的监督,推动政府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一要围绕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加强监督检查;二要围绕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深化体制机制创新;三要围绕解决群众的利益问题强化纠风治乱;四要围绕营造良好环境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五要围绕维护党纪政纪严肃性加大惩治力度,严肃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廉洁从政纪律,以惩治腐败的实际成效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六要继续深化三项制度改革,抓好“管好权、管好钱、管好人”工作,推进权力沿着制度化、法制化轨道运行。“管好权”,就是推动政府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当今世界经济、政治的形势要求,全面清理原有的政策法规和文件,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并建立后续监管制度,防止管理脱节。“管好钱”,就是推动政府进一步深化财政制度改革,强化资金监管。 “管好人”,就是推动政府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全面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提拔任用干部进行廉政鉴定工作的规定》等重要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廉政鉴定制度和廉政档案管理制度,促进干部人事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

  三、切实加强同广大群众和人大代表的联系,充分发挥他们在反腐败斗争中的作用

  由于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级阶段,各种社会关系错综复杂,而反腐败是一项情况复杂,任务艰巨的社会工程,因而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如对腐败行为漠视、对腐败现象失察和对腐败分子查处不及时;在司法上执法不严,惩治不力;在对权力的监督措施上不够有力等。因此,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要按照党的十八大报告关于反腐倡廉重要论述的要求,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进一步加大查处腐败力度,营造“腐败分子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使腐败行为得到彻底惩治。一是利用人大代表数量多、分布范围广、了解情况深入的特点,鼓励人大代表检举揭发贪污腐败行为,使腐败现象得到及时揭露;二是及时向人大代表通报有关腐败大要案的查处情况,取得人大代表的支持,便于人大代表的监督,有利于净化执法环境,排除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等干扰,有利于使腐败分子依法得到惩处,防止和纠正可能出现的部门推诿、执法不严、久拖不决、重罪轻判、轻罪不判和以权压法、以言代法等现象;三是鼓励人大代表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充分履行自己的职责,运用检举揭发、提出议案、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视察、提出询问、提出质询案、提出组成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提出罢免案等方式对查办腐败案件进行全方位的监督,确保贪污腐败行为得到彻底惩处。四是在全社会加强法制教育,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规观念,学会运用法律武器同各种犯罪分子作斗争。通过广泛深入宣传党的十八大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鼓励群众举报,认真受理人民群众的申诉、控告和检举。对群众举报的案件,及时转交有关部门查处。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追究责任。

  四、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当好反腐倡廉排头兵

  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中的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坚决执行十八大提出的反腐倡廉的有关规定,克已奉公,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当好反腐倡廉排头兵。在人大干部队伍中加强反腐倡廉的教育,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健全各项制度,消除一切消极腐败现象,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坚持艰苦奋斗的作风,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推动改革开放和各项建设服务。一要筑牢思想防线,面对面地组织政治学习。引导人大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关于反腐倡廉重要论述,要求人大干部认真做好学习笔记,积极撰写学习体会,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二要严把纪律防线,心贴心地进行廉政谈话。采取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谈话、各委室负责人与一般干部谈话的形式,听取其认真依法履职、执行廉洁自律和改进作风的有关情况,将违法乱纪现象解决在萌芽状态。三要坚守道德防线,实打实地开展警示教育。集中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定期分析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思想现状,引导人大干部管好八小时内外和“两圈”活动,做到不跨红线、不越雷池。四要织密制度防线,硬碰硬地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制订、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人大机关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进一步增强经费使用、物资采购、财务审批等工作透明度。五要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扎扎实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调研工作,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切实把调研成果落到促进职权的行使上,通过调研,使人大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更加贴近市情、贴近县情、贴近区情、贴近民情。六要“三管齐下”抓好自身形象:一是管好本人。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凡是要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禁止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时时事事以自身廉洁自律的行为去带动班子和影响群众。二是管好家人。班子成员都能严格管好家庭子女,教育好亲友不能以自己手中的权力和同事朋友关系而产生“骄”、“娇”二气。三是管好身边人。对机关干部在关心爱护的同时,经常教育他们要正确对待所处的工作环境,努力学习,勤奋工作,时时刻刻严格要求他们,把人大机关的干部培养成求真务实,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的表率。口李青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