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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市“两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www.gxbsrd.gov.cn  2016-09-02 09:13  阅读:613405次  作者:  编辑:马 琳  来源:广西百色人大网 

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2016年8月31日)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今年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市“两院”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为做好常委会审议前准备工作,7月12—13日,市人大常委会以市人大法制委和邀请驻百色市的自治区人大代表、法律专家等组成调研组,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其弟的带领下,对全市“两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采取深入试点县和在市直召开座谈、听取汇报的形式,对我市“两院”司法体制试点改革情况认真开展了专项监督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改革试点工作开展情况

    自2015年2月,我市级和田东县“两院”被自治区定为全区司法体制改革试点以来,全市“两院”试点单位紧紧围绕改革重点,立足本地实际,解放思想,精心组织,积极探索,有效推进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

   (一)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司法改革试点工作

    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市委、市人大、市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先后以实地走访、召开会议等形式,深入试点单位开展调研,了解和掌握试点改革工作推进情况。2015年6月5日,百色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韦瑞灵率调研组到市中级人民法院实地走访调研,听取司法改革试点推进情况专题汇报。2016年3月8日至9日,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蒙永山带队到百色市、田东县检察院就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听取百色市、田东县检察院试点改革工作情况汇报,就司法改革有关问题进行深入探讨。2016年4月26日,百色市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市委常委、市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市委政法委书记周武红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改革试点工作以及当前面临的困难和遇到问题的汇报,审议了“两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及相关配套文件,领导小组各成员就“两院”的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及推进改革试点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2016年5月5日,全市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会召开,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彭晓春出席并做动员讲话,全面部署开展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市委书记彭晓春在会上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推动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相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着力破解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成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改革试点工作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有序开展前期准备工作

    全市法院、检察院在司法改革试点工作中注重统筹谋划,统一认识,及时总结,稳步推进。一是建立组织领导机构,落实责任。2015年2月以来,全市“两院”试点单位按照自治区“两院”、市委和市委政法委统一部署,分别成立了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专项改革工作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为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深入学习,统一思想。“两院”试点单位坚持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司法改革试点全过程,通过召开专题学习会、干警座谈会等,深入学习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试点方案》、《广西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实施办法》等,组织学习传达全国司法体制改革培训会姜伟副秘书长讲话精神和全区司法体制改革动员会彭清华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广泛开展组织谈心、释疑解惑、征询个人意愿等工作,加强沟通、凝聚共识,坚定改革信心,目前试点工作队伍思想稳定、工作不断不乱。三是结合实际,草拟工作方案。根据百色市的实际学习借鉴外省(市)改革试点工作经验思路,积极探索改革路径,精心设计和草拟试点工作方案及配套实施制度措施,按照上级院的改革框架意见,及时草拟了相关的工作方案。市中级人民法院草拟了《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首批入额遴选工作实施方案》《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首批入额考核工作实施细则》《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首批入额遴选组织考察工作方案》、《人员分类定岗管理实施方案》、《关于法官、法官助理办案责任的暂行规定》、《审判委员会工作暂行规定》等方案及相关制度配套措施;市人民检察院草拟了《百色市人民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百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百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实施方案》、《百色市人民检察院自治区以下检察人员和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试点工作》、百色市人民检察院贯彻执行《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等方案。

   (三)开展各项基础调研,摸清家底,掌握实情

    一是摸清人员结构底数。田东县人民法院通过对全院在职干警人员结构等基本情况底数情况全面核实调查,采取“逐卷逐类逐页逐项查”的方法,认真核对档案材料,查缺补漏,为有序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做好准备。二是发放调查问卷,摸清干警意向分流底数。通过组织开展问卷调查,不定期掌握人员分流意向,做到心中有数。三是开展清产核资,摸清财物底数。各试点单位通过对现有财物情况进行调研,理清家底,掌握现有财产数量、构成、占有、使用及财物状况。四是开展案件办理情况统计核查,摸清办案底数。市县两级试点单位分别对2011至2015年办案基数进行认真细致的统计,为科学合理测算办案工作量打好基础。

   (四)加强指导,统筹研究,保障市、县两级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有效推进

    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在做好市本级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同时,高度重视田东县“两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分别深入到基层院进行调研,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发现存在问题,及时纳入市本级改革试点工作会议,同研究、同解决。对一些不能研究解决的存在问题,及时向上级主管机关请示、汇报,争取上级机关给予研究解决。目前法院、检察院相关试点改革工作方案和配套实施制度措施已分别按归口渠道上报上级院,待批准后推进实施。

    二、改革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司法改革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本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在推进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关注的问题和破解的难题。

   (一)司法体制改革政策宣讲不够到位,部分人员对政策的掌握和理解有待提高
目前,司法体制改革政策宣传工作仅停留和局限在法院和检察院,宣讲政策形式途径和渠道单一,相关部门和人员对一些改革政策解读能力有限,认知模糊,把握不够精准。

   (二)人员政治思想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在调研中了解到,法院、检察院不定期以问卷调查、谈心交流、座谈学习等形式开展思想教育工作,但由于改革后实行员额制和司法办案责任制,部分人员因考虑到改革后待遇与进入法官、检察官员额和司法辅助人员相比过低;部分年轻的法官、检察官认为在本次改革中可能无法通过遴选进入员额内且可能未来几年都无法进入法官、检察官队伍,对自己的职业发展前景较担忧;部分临近过渡期的老法官、检察官担心不能通过遴选进入员额待遇将下降等,今后将推行的司法办案责任制,试点干警普遍感到办案责任压力骤然加大,关心自身的职业尊荣和荣誉是否得到保障。以上种种思想疑虑,势必影响改革试点工作进程。

   (三)职业保障机制有待健全

    由于我市改革试点工作没有经验做法可参考和复制,许多改革事项是在“摸着石头过河”,相关工作推进比较缓慢。目前各试点在推进各项改革工作进程中,相关职业保障配套制度措施滞后,如薪酬制度、司法辅助人员配置、办案人员待遇等制度文件还不到位,缺少人事、组织、财政等方面具体改革配套措施。

   (四)人员分流安置难与人才储备不足有待理顺

    一是人员分流工作难度较大,司法辅助人才储备不足。实行员额制以后,将面临着有法官、检察官资格的但又进不了员额、司法辅助人员员额的人不愿意被分流到司法行政人员序列的问题;目前试点单位原有的辅助人员由于面临转岗、即将退休、健康状况等原因,符合且能通过遴选条件的人员数无法满足配置额定数,改革后司法辅助人员缺口较大,员额比例失调。二是工勤人员和编外人员目前仍无明确的改革安置实施办法。本次司法体制改革针对的是中央政法专项编制,按照中央政法编制划拨经费,工勤人员和编外人员划拨经费问题,如果预算只按中央政法编制划拨,这部分人的工作经费将无法解决,不能妥善安置这类人员,办案辅助办量将大大削弱,导致司法保障乏力。

    三、建议

   (一)要凝心聚力,形成共识,进一步增强司法体制改革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就是要从根本上解决司法不公、司法腐败、司法公信力低等问题。司法体制改革涉及到制度机制的完善健全、资源的重新配置以及利益格局的深层次调整,其深度、广度、难度都是空前的。为此,全市法院、检察院系统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坚定信心,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和组织准备。要克服畏难情绪,明确改革目标,增强改革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要勇于自加压力、攻坚克难,破解司法体制改革所面临的诸多体制、机制难题。

   (二)建议加大司法体制改革相关政策解读和宣传的力度,做好宣传舆论引导工作

    司法体制改革政策性比较强,在推进改革试点过程中,各试点多积极主动与自治区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上级院汇报请示,充分利用主流媒体,聘请专业人员到试点讲解宣传改革政策,编印司法体制改革读本(手册)发送各试点和涉及改革相关单位等多种形式,切实把宣传舆论引导工作与改革方案制定、实施同步谋划、同步推进。抓住社会关注焦点、可能引起争议的热点难点,进行多种形式的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加强改革成果和经验的正面宣传,为司法体制改革营造积极良好舆论氛围。

   (三)进一步加强涉及司改工作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强化责任落实,切实解决改革进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各试点单位要加强汇报请示,及时向上反映我市试点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多争取上级给予政策层面的支持,保障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为我市全面开展司法体制改革打下基础。要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交流,涉及司改试点工作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履行好职责,尽快就当前试点改革进程中涉及人员职业保障、各序列人员的合理有序分流安置、司法人才的储备招揽、内设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保障、资金债务化解等问题和难题,出台相关辅助改革意见,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为改革健康有序推进提供操作性更强的政策指引。

   (四)统筹兼顾,协同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各项任务完成

    根据中央的部署,实行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实行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是“两院”司法体制改革的四项主要任务。每一项改革措施都会对其他改革产生影响,每一项改革都需要其他改革措施协同配合,哪一项改革滞后推进,都会影响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整体推进。法院、检察院要认真研究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问题为导向,深入论证改革举措的针对性和可行性,确保各项改革举措彼此呼应、协同推进,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取得更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