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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法院扎实完成执行案款清理工作 切实维护当事人权益

www.gxbsrd.gov.cn  2016-11-04 16:58  阅读:622463次  作者:韦妃婕 吴锡元  编辑:韦彩练  来源:广西百色人大网 

  百色中院积极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有关工作,积极开展执行案款清理工作,整合全院力量,加班加点,全面清理2015年12月31日前滞留在全市两级法院账户上的执行暂存款,做到执行案件和执行案款一一对应,确保已查明案款立即兑付给当事人,力争法院账户无滞留案款。目前,我市两级法院共清理财务账款2678笔,1亿余元。其中,确定为刑事、民事、行政等其他审判业务部门应发放的案款162笔,550万元;确定为执行案款1244笔,835余万元;已发放543笔,6655万元。清理工作中,主要采取了如下措施:


  全面部署,大力推进案款清理。百色法院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刘红云为组长的执行案款集中清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执行局、司法行政装备处为牵头部门,各部门协助配合,统一部署、指导开展本次清理活动。建立财务部门、执行局为主体,其他部门及人员协助的工作机制,举全市法院之力支持清理工作,确保案件和款项一一对应,形成清晰台帐,对查明的案款逐笔进行处理,全面清理法院账户上的执行暂存款。


  全程跟踪,各方配合开展工作。执行局、财务室、档案室、法警等多个部门密切配合,抽调相应人员组成清查组,开展清理工作。一是财务人员逐一排查,摸清底数。财务人员对执行款专户上的暂存款进行逐笔排查,对不属于执行案款的进行标记并分离出来,对2015年12月31日前已经收取但尚未发放的执行案款逐笔登记执行暂存款付款单位名称、流水号、到账金额、到账日期等信息,形成执行款项进出账的记录表。二是多路并举,反复核实。全市两级法院组成账目清查组、档案核查组、主办法官自查组、当事人沟通组等多个案款清查小组。运用以案查款、以人查款、以账查款、以款对账、档案核实等多种清理方式,多线并举、交叉比对,反复核对案款情况,确保案款情况无错失、信息录入无遗漏。三是分类管理,边清边发。全市两级法院执行局要根据财务部门整理的执行款项进出帐记录信息表,通过对照卷宗等方式,逐笔核对案号及当事人。对能够发放执行款的,依照边清边发的原则,及时发放给当事人,并将案号、承办人、本次发还金额、发还日期、收款人等信息及时登记造册并录入系统。对无法发放执行款的案件进行分类处理,分清是因等待程序(如异议、复议、再审的案件等)、还是因联系不上当事人、申请执行人明确拒绝或者放弃及其他原因,由案件承办人说明情况并记录下这些暂存款无法发放的原因及金额,进行登记造册及时录入系统,确保对不能发放的案款进行专门管理,彻底清除历史包袱,堵塞管理漏洞。


  加强监督,严厉追责。将纪律要求传达至各位干警,明确严肃问责挪用、截留,甚至贪污、侵占执行款物等违法违纪行为及问责清理进度缓慢、不严不实干警的“红线”,时刻敲响警钟,确保清理工作有条不紊进行。主动将清理情况汇报同级检察院、汇报上级法院,接受外部监督,保证清理过程公开透明。市中院在活动期间推行“四个一”工作,即“一周一例会、一周一分析、一周一督查、一周一通报”工作,中院执行局就工作情况进行每周分析通报,让全市两级法院及时了解自己工作的不足,及时整改。对于每次通报都处于倒数前三的基层法院,分管执行院领导和执行局局长要到市中院对执行工作情况进行汇报;对于连续两次通报都处于倒数前三的基层各法院,要求院长亲自带队到市中院进行汇报,并提出整改措施方案;对于整改后,仍无进展的基层法院,市中院将向全市法院进行通报,并进行问责。□韦妃婕 吴锡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