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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百色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顾问工作规定》的说明

www.gxbsrd.gov.cn  2017-05-03 10:12  阅读:600188次  作者:  编辑:陈萍萍  来源:广西百色人大网 

    为了建立健全立法专家顾问工作制度,发挥专家顾问在我市地方立法工作中的智力支持作用,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百色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了《百色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顾问工作规定》(以下简称《工作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文件制定的必要性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健全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探索建立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专家学者等对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机制。《百色市立法条例》第七十条规定:“常务委员会根据立法工作需要,按照专业门类健全、知识结构合理、人员规模适度的原则,建立立法专家顾问库”。各地的立法实践也证明,要提高立法质量,在立法中需要向有关专家咨询。然而,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的时间尚短,各种制度建设还在完善阶段,如何找立法专家,专家应当具备什么条件,怎样选聘专家,如何建立完善专家顾问库,哪些事项应当向专家咨询,专家咨询活动如何保障,等等这些方面的工作制度尚未建立。为扎实做好我市地方立法工作,建好立法专家顾问库,完善立法咨询,提高立法质量,开创地方立法工作新局面,建议制定立法专家顾问工作规定。

 

    二、文件制定的有关情况说明

 

    《工作规定》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起草,在起草过程中参考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顾问工作规定》,起草完成后送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秘书长、副秘书长,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专工委室征求意见,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修改与完善后形成草案。

 

    《工作规定》分总则、专家顾问库建设和专家顾问选聘、咨询事项和咨询程序、咨询保障、附则等五个章节共二十九条。
第一章节“总则”明确了文件制定的目的及依据、顾问库建立的原则、专家顾问的定义、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专工委室在专家顾问咨询工作上的职责。

 

    第二章节“专家顾问库建设和专家顾问选聘”对专家顾问库及其专家的组成、专家的结构、选聘专家的原则、专家人选推荐的方式、专家必备的条件、聘用专家的程序、终止聘用或解聘专家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第三章节“咨询事项和咨询程序”明确了咨询的事项、咨询的方式、咨询的程序和要求、咨询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及处理反馈、专家应对咨询的义务等内容。

 

    第四章节“咨询保障”对专家咨询时间保障、专家咨询活动物质条件和咨询经费保障进行了规定。

 

    第五章节“附则”明确了特殊需要条件下邀请专家或市直相关部门人员咨询的处理、本规定施行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