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县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教育促进条例》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www.gxbsrd.gov.cn   2024-01-02 15:16:57   阅读:157600次   作者:覃国华   编辑:农海华   来源:隆林人大网

关于自治县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教育促进条例》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2023年12月)


    根据《自治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的要求,11月上旬,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杨登祥副主任率调研组,对我县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教育促进条例》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认真学习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教育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先后到德峨初级中学、常么初级中学、自治县民族中学等进行实地调研并开展执法检查,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深入了解自治县贯彻执行条例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等。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3年全县共有学校191所,其中:中职学校1所,高中3所,初中18所,小学58所(城区6所,中心校17所,村完小19所,教学点16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公办幼儿园22所,私立幼儿园88所。在校生85998人(汉族15446人,占比17.96%;壮族38390人,占比44.64%;苗族29007人,占比33.73%;彝族1239人,占比1.44%;仡佬族826人,占比0.96%;其他族1090人,占比1.27%)。教职工数5388人(不含学前教育类),少数民族学生和教师均分散在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我县作为百色市唯一的民族自治县,自《条例》颁布施行以来,自治县人民政府坚持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将民族教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不断加大投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合理调整学校布局、教育结构和师资配备,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成效显著。自治县教育部门指导各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教育教学工作实际,把学习民族文化、培育和弘扬民族精神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任务来完成,致力打造学校办学特色品牌,提高育人质量,取得了明显效果。


    二、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高度重视,明确职责,依法贯彻执行《条例》


    民族教育既是自治县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民族工作的重要内容。自治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把民族教育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年度工作计划,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教育工作机制,明确了教育、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的法定职责,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实施教育层级网格化管理,落实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着力全面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2023年,总投资3931万元,新建及改扩建教学综合楼、保教综合楼、学生食堂、教师周转房及运动场、大门等附属设施31个单项工程项目。全县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学生入学率得到进一步提高,2023年全县小学入学率达99.96%、初中入学率99.90%,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9.08%,超过国家97%的标准要求,有效促进了自治县民族教育工作向前发展。


    (二)强师惠师,全面提升,保障教师队伍增量提质


    1.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选优配强教师。认真执行上级相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按照自治县编办核定的编制配备教师。2023年上半年,我县核定中小学教师总量4927个,其中高中680个,初中1483个,小学2257个,特殊学校46个,幼儿园411个,职业学校50个,保证了全县中小学校教学工作有序运转。同时,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等原则,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落实民族中小学校教师岗位,通过对口帮扶机制,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引进专家型校长到我县任职。


    2.落实待遇政策,稳定农村地区教师队伍。继续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计划,2023年,我县享受乡村教师生活补助2287人,已发放补助2192.81万元,根据学校与县人民政府驻地距离和学校条件艰苦程度,实行差异化补助,向条件艰苦学校倾斜。落实教师政府奖励性补贴,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落实班主任津贴及校长绩效奖励工资,极大促进少数民族及边远学校校长工作积极性。


    3.强化师资培训,开展支援教育工作,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民族双语教育。组织师资参加各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培训,邀请专家进校对全体教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培训活动,通过举办骨干班主任培训班、校园文化建设专题研修班、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教师研修班等高质量培训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积极开展送教下乡工作,当好民族团结的宣传员和促进者。选派优秀教师到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学校支教走教,帮扶带动4-5个少数民族学校提高教育质量。同时,将语言文字工作与全县乡村振兴工作同规划、同落实、同考核,加强民族双语教育。2019年9月在平班镇扁牙中心小学创办了双语教学班,每年输送七位老师到区级参加双语教育培训,区教育厅每年帮助隆林培养10名双语教师。


    (三)巩固成果,确保公平,保障各民族学生优先政策


    1.持续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坚持控辍保学力度不减,确保教育公平,脱贫户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动态“清零”成果得到有效巩固,无少数民族学生失学辍学。2.全面落实教育惠民政策。2023年,全县共发放资助资金10099.0638万元,受益学生117578人次,符合条件的各民族学生均已按政策享受教育资助,实现应助尽助。坚持办好民族学校和民族班,先后创办了隆林民族高级中学、隆林民族中学和隆林民族实验小学三所少数民族学校,开设民族班学校3所,小学阶段在德峨镇中心小学开设6个班学生300人;初中阶段在隆林民族中学共开设9个班学生450人;高中阶段在隆林民族高中开设2个班学生102人。小学每生每年获得民族班生活补助500元,中学生获得600元。3.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强化自治区示范校高中隆林中学建设,落实浙江大学帮扶项目,抓好隆林民族高级中学国家教育部“组团式”帮扶工作,不断提升全县高中教育质量。贯彻好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加分优惠政策,隆林各族自治县少数民族考生,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加15分,不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少数民族考生,按考生户籍地、学籍地和实际就读地相应加分。2023年全县高考一本64人,占1.71%,二本1115人,占29.72%。4.加强少数民族职业教育。近三年来,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给予办学条件达标建设项目资金800万元,用于自治县职业技术学校整体搬迁项目,给予200万元资金支持建成了隆林五个民族展厅,学校被授予“自治区民族文化传承基地”称号。5.加大隆林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先后建成了一个资源中心、两个资源教室和一个学前康复教育机构,各类办学指标均达到自治区要求。


    (四)强化阵地,突出主题,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进校园活动


    1.强化民族团结进步课堂阵地建设。各学校以道德与法治课、思想政治课、语文课、历史课等为载体,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将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学校地方课程,每星期开设一节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课,明确课时和任课教师。逐步建设完善“非遗与学科融合传承”特色课程,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如:常么小学将民间舞蹈与体育课程融合传承,把当地的戏曲动作改编成特色课间操,学生喜闻乐见,教育教学效果好。各学校通过把民间文学、美术、音乐、舞蹈、体育融合传承,实现了学科综合化,使“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思想深深扎根广大师生心中。


    2.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各学校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将传统民族习俗、传统民族文化和风土人情、人文景观以及红色资源有机结合到教育教学各个环节中。以重要节日、时间节点为抓手,强化爱国主义教育,充分发挥电子屏、宣传栏、黑板报、广播站、校园网、微信、微博等载体作用,教育各民族青少年学党史国史、知党恩、跟党走;2023年,以七十县庆及民族节庆为契机,开展手抄报比赛、征文比赛、演讲比赛、主题班队会等传播民族团结进步正能量,引导各民族学生交往交流交融,营造民族团结一家亲浓厚氛围。


    3.扎实开展非遗进校园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创建活动


    在全县30余个学校组织了50余次山歌、舞蹈、器乐、手工技艺体验等非遗进校园活动,在8个学校建立了各民族山歌、器乐等传习基地,2023年,我县组织各学校部分师生参加了自治县成立七十周年县庆文艺展演活动等,社会效果良好。如:新州三小争创自治区民族团结示范校,建立了“隆林壮族山歌传承基地”“隆林壮族八音坐唱传承基地”“隆林汉族山歌传承基地”“苗族画腊传承基地”等,逐步形成“非遗传承人教给老师、老师教给学生,学生影响家长、家长影响社区、社区影响社会”的传承民族文化新模式。各学校以争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活动为抓手,不断完善民族教育设施,挖掘民族文化资源,丰富民族教育内涵,先后有隆林民族中学、德峨镇中心校、德峨镇常么小学、隆林民族实验小学被评为“自治区民族文化示范学校”,德峨镇常么小学被评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校、新州二小被评为百色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校称号。通过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促进全县中小学形成了浓厚的民族文化弘扬和传承氛围。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力度不够。《条例》共六章三十三条,从教育教学、教师与学生、投入与保障、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但在检查中发现,部分县直部门和单位、学校老师等对《条例》的知晓率不多,在贯彻实施过程中存在认识上有差距,重视程度有待提高。例如一些教育经费支出仍然不足。尽管我县在教育的“三保”经费方面的投入都达到基本保障,但由于财政基础薄弱,工作中,还存在不按序时支付进度资金,导致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偏低或不达标的情况。教师培训经费紧缺,未能按全县教职工工资总额的2%足额安排教师培训经费,学校的教育公用经费报账困难。自2023年以来,850元每月的乡村教师生活补贴一直没有按时发放,如常么初中学校教职工差旅费自2020年10月份以后就没有发放;班主任津贴从2022年以来一直没有发放;教职工绩效二次分配从2020年以来一直没有发放;2020年下半年的餐补(每个季度1000元)没有发放。德峨初中2022年伙食补助未按时发放(基本编只发放了2个季度,特岗只发放了1个季度),2023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只放了一次350元。民族中学的民族班学生每月60元的生活补助,已沿用了20多年,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物价的上涨,已经不能满足学生生活需求。学校开展的非遗文化传承教育、聘请民间艺人进课堂、建立民族文化传承基地,开设地方民族特色课程等因经费紧缺受到制约。


    (二)民族教育长效机制仍需完善。一是教师配备结构性不均衡。师资结构在年龄、学历、职称等方面达不到国家基本标准,我县乡村学校部分学科教师紧缺,教师队伍整体呈现出结构性缺编,尽管我县每年拿出较多的编制进行招聘,但招聘完成率基本上都是在80%以下,教师“招聘难”“留人难”问题依然突出。二是巩固率、升学率低的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学生心理健康问题日益突出。少数民族班学生、农村留守儿童和父母离异儿童逆反和厌学情绪较为突出,民族班学生入校后的思想品德和学业出现比较大的落差,学校与民族部门没有根据学生表现做出动态的调整。三是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加强。部分学校挤占生均公用经费用于校舍维修改造、改建、扩建上,部分中小学校电脑等现代化教学设备缺乏,一些乡村学校教师住宿得不到保障,如常么初中部分教师租住和借住在校外,学校食堂属于临时简易建筑,没有学生用餐区域和用餐桌椅;德峨初中学校配电房不合格,线路老化严重,缺少校医及医务室,学校公厕未达到创卫标准等。


    (三)深化教育改革仍然任重道远。从国家层面来说,全社会重视和支持义务教育的氛围浓厚。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义务教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义务教育改革与发展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党中央、国务院对办好义务教育作出全面系统部署,先后出台《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等系列重要文件,并从布局规划、学校建设、经费投入、教师队伍、学校管理、质量评价等方面完善义务教育政策保障体系。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财政资金投入、公共资源配置等优先保障义务教育。2012年至2021年,财政性义务教育经费从1.17万亿元增加到2.29万亿元,占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的比例始终保持在50%以上。尤其是《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制定了包括消除大班额计划、改革随迁子女就学机制在内的十项举措,要求各地到2020年,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到2018年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到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但是,目前在我县,城乡二元结构矛盾仍然突出,乡村优质教育资源紧缺,乡镇一些初级中学、小学的教育质量亟待提高;县城各小学、初中的大班额问题仍然严重。今年8月县城小学一年级招生时,自治县人民政府下大力气,进行招生制度改革,力求消除大班额,取得一些成效。但是,我们在县城走访一些小学时,还有极个别班级超过56人,例如新州一小一年级2班为57人;民族实验小学一年级的6班为57人;新州二小一年级的2、4、6、7班均为57人,3、5班均为59人,1班达60人。


    (四)教育队伍建设仍需持续发力。教育队伍作为国家发展的中坚力量,他们的敬业精神和业务技能对学生成长和国家未来贡献重大。不可否认,全县广大教育队伍是爱岗敬业、务实高效、业务精干、任劳任怨的,但是,也存在有极个别少数教育教学人员,忽视自身的师德修身,出现酒驾、醉驾、赌博等严重违纪违法犯罪行为,影响了教育系统整体形象。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考察时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持续扎根铸牢共同体意识落实到教育工作中。习近平总书记12月14、15日在广西考察时指出:“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自治区各项工作的主线,作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根本方向,持续扎根铸牢共同体意识落实到经济、教育、就业、社区建设、文化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中”。自治县人民政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发挥教育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要进一步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推动《条例》具体实施细则落实落地,把持续扎根铸牢共同体意识落实到教育工作具体行动上。要坚持以地方自力更生为主,国家大力扶持,发达地区学校大力支援相结合,实现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相统一。


    (二)建立健全民族教育促进工作长效机制。根据“因地制宜,分区规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的原则,做好民族教育发展规划,制定民族教育改革发展的目标和政策措施,进一步优化学校布局,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需求,保障各民族学生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促进各类教育健康、协调发展。一是加大财政投入,进一步完善经费保障机制,保障教育的“三保”经费投入,稳定教育支出的拨付,按序时支付进度资金,确保生均公用经费用于教育教学工作活动支出,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加大校舍维修改造、改建、扩建经费投入力度,争取更多的资金支持。二是落实强师惠师长效机制,提高教师待遇。建立灵活的教师调配机制,建立完善符合教师队伍实际和人性化的教师调动办法,拓宽教师合理流动渠道,鼓励教师下乡支教、进城轮岗,实现教师资源的优化配置。在全县教师队伍编制总量不变的情况下,探索带岗调动方式,切实改变“不愿到城区学校任教”的局面。同时,继续对在农村边远乡镇任教的教师进行差异化补助,稳定农村教师队伍。按全县教职工工资总额的2%足额安排教师培训经费,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三是积极向上级民宗和教育部门呼吁,加大民族班投入,支持民族教育发展。一是增加民族班开设学校,在少数民族聚集的乡镇增加中小学民族班数量,为培养更多的少数民族人才提供保障。二是要随着形势的发展,按民族班学生就读阶段逐步提高民族班学生补助标准。三是准许各有关学校对民族班学生进行动态调整,使民族班学生生活津贴向品学兼优的少数民族学生倾斜,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持续深化教育改革,提升民族教育质量。要创造良好的语言学习环境,提升“双语”教学水平,培养“民汉兼通”人才,提高少数民族学生参与社会沟通、交流与竞争的能力。要设立民族文化进校园专项经费,用于民族文化传承教育,建立民族文化传承基地,聘请民间艺人进课堂,开设地方民族特色课程。要针对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实际,优化职业教育资源的配置,多途径、多形式开展民族职业技术教育与培训,为自治县培养技能型专门人才,服务于地方经济。要持续深化教育改革,通过“盘、扩、优、控”四大举措,切实基本消除县城各小学、初中的大班额问题,即:盘“存量”,扩“增量”,改建并举有效增加学位数;优“总量”,控“容量”,在做强城区学校的同时,着力实现农村学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促进城乡均衡发展,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


    (四)进一步加强教育队伍建设。要以提高师德素养和业务能力为核心,推进教师管理制度科学规范。教师队伍的年龄、学历、职务(职称)、学科结构以及学段、城乡分布结构要与教育事业发展相协调;健全教师考核评价制度,完善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教师考核评价标准,不断提高教师地位待遇;要强化教师队伍培训,提升教师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先进的教育理念、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和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建成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为民族教育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执笔:覃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