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和教师减负、培训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的情况报告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与专题调研组
根据自治县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安排,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与专题调研组一行于3月13日至4月8日开展自治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暨教师减负与教师培训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执法检查与专题调研组先后分别深入位于城区、有关乡镇等有代表性的自治县者保初中、隆林中学、平班初中、罗湖小学、隆林三中、隆林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等6所涉及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学校进行实地检查调研,并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了各学校在贯彻实施《教师法》和教师减负与教师培训工作的情况汇报,以及教师代表对有关教师减负与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掌握了自治县贯彻实施《教师法》和教师减负与教师培训的有关情况,现将本次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开展的执法检查与专题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实施《教师法》及落实教师减负、培训政策的总体情况及主要成效
(一)注重宣传工作,基本形成了尊师重教的氛围
我县各级各类公办学校有108所,其中,小学(含教学点)64所,初级中学18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高级中学2所,幼儿园22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1所。在校生73271人,现有中小学专任教师数4517人。近年来,自治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以及个中小学校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各中小学校工作的主线,一是坚持把学习宣传《教师法》作为教育教学工作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二是注意将学法与普法相结合,将学法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相结合,通过把《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学习纳入自治县、乡镇各级各类教师学习培训的内容。三是在每年庆祝“教师节”活动中,均开展全县性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表扬及慰问活动。四是积极推荐“优秀教师”或“教育工作者”当选“两代表一委员”等,引导部分优秀教师参与社会管理,努力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从而增强了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立德树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教师专业能力素质
一是加大教师招聘力度。由自治县有关部门对中小学教师编制实行动态管理,并根据中小学教师自然减员数和教学需要情况,畅通教师补充渠道,及时补充教师。据统计,近5年来,通过公开招聘、特岗招聘、全科教师录用、双选会等多种渠道与方式,对全县中小学教师进行补充共2883名,其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013名、特岗436名、全科教师录用347名、校园专项和“双选”招聘90名,全县教师总量明显增加。二是科学统筹抓教师学习培训。一方面是通过“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大力抓好全县中小学教师的学习培训;另一方面是通过“送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大力抓好全县中小学教师的学习培训;再一方面,通过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经验丰富老教师“传、帮、带”的方式,大力抓好全县中小学年轻教师能力提升的培训;此外,还通过大力实施“国培”“区培”“百千万工程”及市、自治县、校三级教师培训等项目,有针对性地对全县教师进行分层级分类别地进行学习培训。三是及时核增各学校的中级、高级教师岗位。四是积极推动各中小学校的教育改革。推行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自2022年8月底以来,先后通过“前置跨校”“校内竞聘”“校内直聘”、“跨校竞聘”等方式,顺利完成四轮的教师竞聘。据统计,截止目前,全县已经完成4159名专任教师的竞聘上岗,跨校竞聘教师486人,校长、教师交流达10%以上。五是注重师德师风建设。积极培树师德师风先进典型,近5年来全县共表彰表扬师德标兵、自治县、乡镇两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各类别的人员达1150人。
(三)加大资金投入,着力提高全县教师待遇保障
一是严格按照《教师法》规定,落实全县中小学校教师及时足额享受相应工资待遇,与公务员同等享受年终绩效考评奖金,聘用控制数教师、特岗教师与在编在岗教师同工同酬。2020年以来,全县均已实现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二是贯彻落实《百色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方案》《关于提高艰苦边远地区村校及教学点教师待遇保障水平的若干规定》,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全县乡村教师全部享受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每人每月550—1350元,建立“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地位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落实班主任岗位津贴,按8元/生/月发放(特殊教育学校班级学生数按50人核算),每年累计发放10个月。三是注意扩大其覆盖面,持续加大乡镇教师周转房建设力度,极大改善了乡村教师工作生活条件。
(四)重视教师减负,注重提升全县教育教学质量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广西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提高广大一线教师知晓率。二是加强核查,定期督导。坚持定期督导与长期监管相结合,发现和制止选派教师参与非教育教学活动等不良行为,及时通报,限时整改。要求未经自治县党委、政府审批通过的检查、考核评比事项、一律不得进校园。经审批通过的督促检查事项,需统筹确定进校园检查频次,除上级各有关部门的一些暗访外,对未经纳入计划而确需开展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或紧急突发事件的督查检查,严格落实一事一报要求。不得强制或者与考核挂钩等方式要求教师安装与教师教学无关的政务APP、关注公众号以及点赞投票、人物评选、问卷调查、网络答题等活动。三是统筹规范精简相关信息报表填写工作,精简完善考核评价体系,规范基本信息管理和使用,减少报送频次,实现数据一次采集多次使用。四是引导广大教师立足教育教学岗位积极支持和参与教育扶贫工作,合理安排教育扶贫任务,不得给中小学教师安排脱离教育扶贫工作实际的驻村帮扶任务。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从这次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的情况看,近年来,虽然我县在贯彻实施《教师法》和落实教师减负与培训政策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有关法律规定及政策要求和全县人民群众对我县教育事业的期盼,还存在一些差距,而广大中小学校目前所面临的一些困难和问题,也急需进一步解决或改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持久深入地对《教师法》的宣传力度还不够
一是日常对《教师法》和《广西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的宣传力度不够。自治县有关部门对那些为全县教育教学事业呕心沥血、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以及“优秀班主任”缺乏全方位聚焦、全方位采访、全方位报道、全方位宣传等有效的宣传手段。二是对诸如《教师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的教师应享有的权利与义务、待遇与奖励方面的规定解释引导不足。自治县有关部门繁于日常工作琐事事务,日常有针对性地对我国法律规定教师应享有的权利与义务、待遇与奖励方面的规定而进行专题宣讲或解释的并不多见。三是教师荣誉感、使命感的宣教开展得不够。近几年来,全县教师违规酒驾、醉驾或违法参与赌博等现象屡见不鲜、层出不穷,从侧面反映我县师德师风的正面宣传、教育和日常对全县广大教师存在问题进行有效地疏导化解还有待加强,一些乡村的中小学教师甚至对自己岗位上的教育教学工作抱着“躺平”的态度。四是全社会尊师重教氛围还不够浓厚。诸如一些分层次、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措施还有待加强,致使全县教师特别是乡镇一级广大教师的荣誉感、使命感不强。
(二)教师队伍的待遇福利保障还不到位
一是教师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落实不到位。《教师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中小学教师和职业学校教师享受教龄津贴和其他津贴。由于自治县财政困难,我县一些学校教师的绩效工资、班主任津贴补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等不能及时足额兑现,“五险一金”未能及时足额缴纳,影响全县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自2019年起,全市开始实施班主任津贴制度,但是都没有能够及时足额给予兑现。广大教师日常外出参与素质能力提升的学习培训的往返旅差也没有能够及时给予报账。部分乡村学校缺乏教师周转宿舍,办公条件不达标,基本的工作生活条件得不到保障。二是教师职称评定工作有待强化。教师晋升高一级职称的评定缺乏公平、公正、公开而又有效的评判机制,评判的方式方法不灵活,多数还是以简单的升学率、学生考试成绩等评价教师;加上受岗位比例限额控制,该问题日益突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县中小学校广大教师尤其是年轻教师队伍从业的稳定。三是教师激励机制表彰工作还有待加强。《教师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应当予以表彰、奖励。但是,因受规范市级及以下表彰项目的影响,近几年来,对全县“优秀教师”等表彰项目、方式不足,减少或削弱教师职称评定渠道空间,影响了全县广大教师队伍工作的积极性。
(三)教师的非教育教学工作任务过多过滥过重
2020年5月,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明确了全区中小学教师必须减负的十七条清单,但政策执行效果却不理想。一是一些政策的执行主体权责不清。清单中执行政策的主体是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但自治县及有关职能部门不仅没有很好地落实教师减负政策,还随意扩大了教师工作职责范围,将原本属于自治县有关部门的工作任务摊派给学校和教师,诸如县城中小学校的教师参与创城创卫工作,每周周一、周五上街两次参与清扫大街的工作,一些部门还要求各中小学校教师参与全县性的人口经济普查、社会保险信息采集与收费,以及各种各样报表信息的收集、整理、核实、填写、呈报等,无形中严重地加重了教师的非教育教学工作负担。二是教师的乡村振兴帮扶工作压力大。《广西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第三项已明确规定:“严格按照中央和自治区要求规范部署扶贫任务,引导中小学教师通过传授知识技能、宣传政策、控辍保学、落实贫困学生资助政策等方式支持教育扶贫工作,不得要求中小学教师反复填写帮贫表册资料,不得安排中小学教师驻村扶贫”。但自治县相关职能部门对该项规定的精神和要求认识不清,理解存在偏差,对教师减负工作互相推诿,通常以黑榜通报、约谈、扣绩效等警示教师。目前,仍安排教师参与结对帮扶脱贫户或监测户,人均3户,结对帮扶最多的达5户,每月按根据工作指令需进村入户1—2次。严重影响广大中小学校的正常秩序和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加上一些新入编或招聘入职的教师,其每个月的工资不外乎为2000多元,由于每个月还要扣除部分费用,这样,一些教师每个月领到手上的仅有1000多元钱,而日常周而复始地往返乡镇开展帮扶工作,无形中加重了他们的经济负担。三是教师的非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繁重。在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中发现,目前我县教师存在非教育教学负担较重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方面是各有关部门的各种督查、检查、评比、考核等事项名目多、频率高。如消防安全、结对帮扶、创城创卫、食品安全、禁毒知识、社区双报到等。另一方面是各有关部门的各种工作的调研、各种表册的统计、各种信息的采集、填写、上报等活动交叉重叠,工作布置随意性大,甚至有的上午刚下的通知或电话通知,下午就要求上报。如人口经济普查、社会保险信息采集与收费、农村农民外出务工信息调查统计等。再一方面是要求关注各种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微信公众号或者通过网络点赞、投票、答题等。如消防安全、生产安全、反邪教、反诈骗、禁毒知识、防艾知识、创城创卫、安全教育平台、青年大学习等。此外,乡镇政府和自治县直有关部门在落实安全稳定、创优评先等工作时,经常向学校和教师摊派任务,而且留痕主义十分严重。在中央已经反复且三申五令坚决反对形式主义的当前,完成上级各有关部门的各种督查、检查、评比等非教育教学工作的现象依然突出,极大地也严重地干扰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秩序。
(四)对教师的心理负担问题关注得还不够
当前,过重的应试压力、社会的高度期盼和自身非教育教学上的负担,已经给教师心理造成了较大损耗。一是各学科分数仍然是家长及全社会对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水平的评判标准;甚至一些家长只关心自己小孩的文化知识成绩而无视为人品德日常修养的教育,一旦教师对偶有违反学校纪律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后,一些家长动辄暴跳如雷,横加指责教师。二是将教师乡村振兴帮扶工作的成效和不足纳入“红黑榜”考评体系,对部分教师造成一定的精神压力。另外,由于学习的经费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紧缺,一些学校必须立即完善而又没有能够及时进行修建的基础设施等,成为部分中小学校校长们头疼的问题。三是不少中小学教师存在“兼任多学科教学、履行多岗位职责、承担多岗位责任”现象,教师的周课时过多、工作时间过长,即使不承担行政方面的工作,每天工作时间也仍然超过10小时,部分教师因工作压力大,出现情绪焦虑、抑郁症状,没有得到及时地进行专业心理疏导,身体健康检查也没有得到很好的保障。《教师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师的医疗同当地国家公务员享受同等的待遇,定期对教师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因地制宜安排教师进行休养。但是,近三年来,我县中小学校(含职业技术学校)因经费原因均没有组织教师体检,相关规定没有得到很好落实。
(五)教师素质能力提升的学习培训工作还有待保障
一是教师学习培训经费保障不到位。在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中发现,由于地方财政困难,全县教师培训经费落实不到位。大部分学校公用经费难以维持正常运转。自治县财政不能按全县教职工工资总额的2%足额安排教师培训经费(预算是697.16万元),2023年只安排100万元,教师外出参与素质能力提升学习培训的往返旅差没有得到及时报账,严重影响了广大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的积极性。二是教师学习培训跟不上需求。《教师法》第十九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当制定教师培训规划,对教师进行多种形式的思想政治、业务培训。但在检查和调研中发现,我县教师培训方式单一,培训内容针对性不强,培训要求深度不够,培训效果不够明显,培训的实效难以体现到现实的日常教育教学当中,难以适应新时代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和教师素质能力提升的需要。
三、意见和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工作力度
一是要加强法律和政策宣传,强化积极舆论引导。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对《教师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以及《广西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进行广泛宣传,强化正向舆论宣传,引导全社会公众尊重、理解、褒扬和讴歌教师及其从事教书育人这一崇高的职业。开辟宣传专栏或平台,大力弘扬并广为宣传各级各类学校中作出突出贡献教师的先进事迹,共同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切实增强广大教师的荣誉感和使命感。二是要提高思想认识,确保教师减负工作要求落实落地落细。自治县直有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改变学校和教师等同于行政机关和及其干部、教育教学必须让步行政工作的错误认知和做法,坚决克服过去那些简单粗暴的行政命令和僵硬的工作方式,切实为全县广大中小学校教师的教育教学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条件。
(二)完善保障机制,进一步落实教师待遇福利
一是要加大财政投入。持续全面推进教师绩效工资改革,建立多劳多得、优劳优酬新激励机制,制定全县统一的各类学校班主任津贴发放标准,对学校绩效工资财政适当给予补助,足额落实教师各类津贴补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为教师及时足额缴纳“五险一金”。另外,高中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工资标准低于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工资,例如五级岗位,义务教育教师的岗位工资是3790元,高中教师的岗位工资才是340元,从五级到十三级,每个岗位都低于义务教育学校岗位300元左右,建议参照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的岗位标准发放高中教师岗位工资。同时,县城初、高中教师课时量中,工资低,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建议参照城区小学标准,出台相关支持政策同意发放课后服务费,以充分调动县城寄宿制中学、职校教师课后服务的积极性。二是要不断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优化完善符合中小学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和职称评价标准,实现职称与教师聘用衔接,畅通教师职业发展通道。三是要制定和完善教师表彰奖励制度,科学合理设置表扬表彰项目,提高“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名额比例,以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的积极性。
(三)执行减负政策,解决教师非教育教学任务过多过滥过重问题
一是要规范权责清单,明确主体责任。自治县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贯彻落实百色市加快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系列文件的精神要求,明确权责清单,纠正将政府部门工作任务简单化地向学校和教师摊派等错误做法和行为。二是要处理好乡村振兴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关系,切实解决教师联系帮扶负担过重问题。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乡村振兴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专题研究教师参与乡村振兴帮扶工作的任务和方式,制定中小学教师尤其是高中教师参与乡村振兴联系帮扶脱贫户帮扶工作的退出机制并贯彻实施。以便让全县高中教师轻松上阵,全力以赴抓好自身岗位上的教育教学工作。十多年前,对于百色市各县的高考成绩,人们津津乐道的是“东看平果、西看隆林”,然而,如今当我们再来看近五年来隆林如下高考一本上线人数与上线率的统计表中,已经不难看出,近几年来,我县高中教学质量尤其高考成绩正呈下滑趋势,标兵越来越多、追兵则越来越少。

必须指出,从近五年我县高考一本上线人数与上线率呈严重下滑的趋势中,尽管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同时不能否认,当前全县各中小学校大量的非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已经严重违背学校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规律和特点,这必然也是其中之一。所以,虽然目前我县两所高中已经对高三年级科任老师的联系户,在学校的内部进行自行调整给其他高一、高二年级的科任教师,但是,一旦等到高三年级的学生毕业后,高三年级的科任教师必然又转回到高一年级任教,重新接替原来高一、高二年级老师的联系帮扶户。如此调整混乱无序,必然导致双方对接不当,如此,表册数据收集重复或缺漏在所难免。建议自治县人民政府可以借鉴百色市右江、田东、靖西、凌云、西林等县区办法,研究解决取消我县在职教师对口联系帮扶工作任务,如果因各种原因暂时无法全部取消,那就首先减轻隆林中学、民族高级中学2所公立高中教师的这一行政化的额外负担,取消在职541位高中教师对口联系帮扶工作,将其帮扶联系的脱贫户或监测户调整至其他单位或部门,切实为自治县高中教师“减负”,以期努力再次提升我县高中教育教学质量。三是要解决好教师的非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繁重问题。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克服简单填表报数行为,坚决抵制“重留痕、轻实绩”的形式主义做法,避免干扰各中小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活动。乡村振兴等职能部门要针对教师减负清单,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要进行立行立改或者限期进行整改;教育主管部门要对各级各部门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以及社会事务进校(园)工作进行统筹管理,实行审批报备制度,严格控制总量和频次,能合并的尽量合并,能取消的坚决取消。四是要强化社会宣传与监督力度。及时完善教师减负配套政策,加大社会宣传与监督力度,建立教师减负监督问责机制,对减负政策落实不到位、敷衍塞责的,要通报问责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切实并真正维护全县广大教师队伍的合法权益。
(四)关爱教师队伍,进一步减轻教师工作负担
一是要加强对教师心理辅导和援助。要加强对全县中小学校教师的心理辅导和援助,每年应当定期安排全县中小学校教师开展一次身体健康体检,适时、有序安排“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参与职工休养,维护教师职业尊严和合法权益。二是要切实改进教师评判体系。要想尽办法,切实扭转目前单一量化评判教师的有关指标。同时,合理控制班级名次、升学率等在教师业绩考评中的比重,坚决克服一些教师的“佛系”状态或广大乡村教师的“躺平”观念,充分发挥公平、公正、公开而又有效的评判体系的正向引导和激励作用。三是要畅通并加强家、校间的沟通渠道。学生成长需要家庭、学校和全社会及各方面共同关注与教育培养,要切实转变家长教育质量观和子女成长成才观,引导和支持全体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减少家长“拔苗助长”向学生及教师施压行为。
(五)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提升教师学习培训质量
一是要落实教师学习培训工作经费。自治县人民政府以及财政、教育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教师工资总额2%和生均公用经费5%作为教师培训经费纳入经费预算并及时拨付。要以实施教师绩效工资为契机,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激励教师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切实履行教学职责。二是要做好教师分层分类学习培训计划。要精准规划教师专业发展活动,增强学习培训内容的针对性,注重满足不同发展水平的教师诉求,分层分类地开展各项学习培训,加大教师职业培训,以多种形式有序派遣各级各类学校的各科任老师到发达地区进行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我县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还要三是注重教师学习培训实效。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重点,教育引导广大教师忠于教育事业,履行教师职责。要正确处理好日常教育教学工作和学习培训之间的关系,做好自治区、市级统筹与校级协调工作,做好对外扶持与对内引领的机制建设,处理好远程网络学习培训与异地学习培训的比例,多渠道搭建教师学习培训平台,采取集中培训、脱产研修、参观考察、跟班观摩、跟岗实习、送培上门、网络研修等形式,扩大高级别高质量学习培训的参与度和覆盖面。四是要加大教师学习培训督查力度。努力拓宽教师学习培训渠道,高度重视全县特殊教育、非师范类教师和小学科教师的专业提升学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