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者按
十年砥砺守初心,立法为民践使命。今年是百色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十周年,也是全市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一年。十年来,百色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坚定不移践行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原则,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期盼与百色地方特色禀赋,精心谋划、精准施策、精细立法,制定出台了一批彰显地方特质、突出实践特色、贴合民生需求、务实管用的地方性法规,以高质量立法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法治根基、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为全面总结展示地方立法十年丰硕成果,推动地方性法规深入人心、落地见效,切实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市人大常委会将举办地方立法十周年系列宣传活动。近期,“百色人大”微信公众号将重磅推出特别报道《百色立法十年纪实——让法规从“纸上”走进“生活”》,系统解读我市重点地方性法规,持续提升社会公众对地方性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在全市上下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百色篇章凝聚强大法治力量。
《百色市德保矮马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5年12月25日经百色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2026年3月25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将于2026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颁布施行,标志着德保矮马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迈入规范化、法治化的新阶段。现就《条例》制定解读如下:
一《条例》的立法背景
德保矮马是罕见的微型马种,是珍贵、稀有的地方品种资源,被誉为“马中熊猫”,具有体形矮短粗壮、性情温驯等特性,兼具观赏、游乐、科研等多重价值。德保矮马先后被列入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成功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021年农业农村部在德保县授牌国家级德保矮马保种场。据统计,2026年初,国家级德保矮马保种场存栏量达320匹。近年来,百色市、德保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通过建设保种场、制定保种方案等措施,推进德保矮马遗传资源保护工作,并利用德保矮马性情温驯、呆萌可爱的特点,推动其价值从传统役用向竞技体育、休闲骑乘等文旅方式转变,带动了相关产业发展。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村交通便利、生产方式转变,德保矮马役用价值逐渐消失,其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面临着群众养殖意愿不高、种群数量下降、保种设施薄弱、产业发展受限等难题。为保护和利用好德保矮马遗传资源,百色市通过地方立法破解保护与利用的相关难题。
二《条例》的制定过程
《条例》由德保县人民政府起草,市人民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于2025年6月、10月分别进行第一次、第二次审议,12月进行第三次审议并表决通过。《条例》制定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在起草阶段提前介入,参与调研,了解相关工作。在审议阶段,向市直单位、各县(市、区)、基层立法联系点、人大代表和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到德保县、靖西市开展专题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多次与政府相关部门就重点问题进行研究;到南宁召开两次自治区级立法专家论证会;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汇报立法工作情况,并邀请相关领导到百色进行指导。综合各方面意见,不断进行修改完善,数易其稿,形成《条例》。
三《条例》的主要内容
《条例》共二十条,不设章节,紧扣德保矮马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的突出问题,主要规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关于适用范围和德保矮马定义。《条例》以加强德保矮马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为核心目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德保矮马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条例》还对德保矮马作出定义,便于公众知晓和法规执行。
(二)关于管理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关于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基本原则和对政府、部门工作职责的具体规定,《条例》明确百色市、德保县人民政府以及其他县(市、区)人民政府的职责,推动各级人民政府各尽其责,做好德保矮马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强化百色市、德保县两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职责要求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协同职责,形成工作合力。
(三)关于遗传资源保护。根据德保矮马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条例》从保护方式、资源调查、良种繁育体系建设、保种场建设与管理、遗传材料保护、养殖繁育等方面作出规范和引导。在保护方式方面:明确采取活体保种与遗传材料保存相结合的方式加强保护。在活体保种方面:规定政府要加强对保种场基础设施建设和保种工作的支持与保障;保种场要强化遗传资源保护措施,开展纯种选育,确保保种群体的数量和质量。在遗传材料保存方面:规定依法配合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基因库采集遗传材料,纳入基因库进行保存。在养殖繁育方面:规定了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采取政策扶持、技术服务等措施培育养殖主体,鼓励保种场向养殖主体提供优质种马配种服务,对成功繁育符合相关标准的德保矮马的养殖主体给予适当补贴等措施。
(四)关于遗传资源利用。为推动德保矮马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相互促进,实现保护与利用的良性循环,《条例》明确“保护优先、合理利用、可持续发展”的工作原则,并规定政府要推动德保矮马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同体育健身、文化旅游、保健康养等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和支持单位、个人发展相关产业。
(五)关于德保矮马品牌保护。德保矮马是地理标志产品,并且已经注册了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基于这一点,《条例》规定政府要培育发展“德保矮马”区域公用品牌,市场监管部门要规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等的使用和管理,鼓励单位和个人申请使用。通过强化地理标志保护和公用品牌建设,进一步提升德保矮马附加值和市场影响力,以品牌促发展。
(六)关于要素服务保障。科技创新、人才保障、多元参与、宣传推广等方面是德保矮马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的重要依托,为此,《条例》作出相关规定:一是鼓励和支持科研机构等加强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的研究,促进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二是规定百色市、德保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德保矮马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相关人才引进、培育机制。三是发挥银行业、保险业、社会资本以及行业协会的参与和支持作用。四是强化宣传推广,规定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德保矮马宣传推广机制,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德保矮马,提升马品牌效应。